八千湘女上天山_卢一萍【完结】(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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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时已怀上第三个孩子,挺着个大肚子,可就是因为我不跟丈夫过夫妻生活,他竟然把我从床上踢了下来。第二天,他当着我老乡的面,对我大发雷霆,还伸手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实在受不了啦,就求那老乡帮我说说他。

  我老乡当时还没有谈恋爱,这样的事求一个二十一岁的黄花闺女去说,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人家也不太好说,但看着我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加之她胆子大,当即就答应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丈夫回来了。我的老乡对他说,司令员同志,你是老革命,也是师一级首长,你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虐待、打骂妻子是错误的,何况人家还怀着孩子……

  老乡的话还没说完,他把桌子一掀,拂袖而去了。

  我还有个外号叫“小周璇”,周璇扮演的是戏剧中的可怜角色,而我却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中的可怜角色。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我深深地体会到,人世间最大的苦难不是别的,而是让你和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最后不得不出走,那对我而言,无疑是勇敢的一步。60年代初,我与他离了婚,离婚之后,我回到了长沙,在一所小学里当老师。六五年我找到了自己的爱情。

  那时候,女兵们最害怕听到那个“谈”字。女兵们只要一听到说哪个首长要找你谈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有一句顺口溜是这么说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首长找谈话。”有很多人都没有摆脱这种半命令式的婚姻,这主要跟当时封建思想严重很有关系。大多数女人遵循的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部队,组织代替了父母,婚姻一旦被组织决定,也就认命了。但也有违命不从的。我有个老乡被团政治处主任看上了,说要和她谈话。她当即拿了一颗手榴弹,说,你敢来跟我谈,我就与你同归于尽。当然,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

  自然,这种“拉郎配”也有撞上好运的。那就是彼此结合后,真的产生了感情,生活和美融洽。我有一个姓朱的同学,也是一起入伍的。开始分在文工团。她唱歌实在不行——她有个绰号叫“朱变调”——唱不了歌,调出了文工团,把她分到伊犁搞土改,嫁给了一个姓苏的教导员。不久,那教导员到昭苏县当了县委书记。这个人工作能力强,廉洁清正,即使现在去昭苏,问及苏书记,老一点的人还都知道,说那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好官。

  他对我那个同学很好。记得有一次我去看望她时,她正悠闲地在家里看小说,一见面,就与我谈起了那小说中的故事。苏书记爱她爱得很呀,连家务活也不忍心让她干。他们恩爱一生。但这跟“闯天婚”一样,闯上这么个好的,的确太难了。

  总之,我们这一代人是不得不在命运的泥淖中挣扎。生命像尘埃一样,随着命运那双无形大手的挥动而起伏颠沛,怎么也摆脱不掉,逃避不了,因而不得不留下那个环境和那个时代的深深烙印。

  曾可兰:知道什么叫“二八五团”吗?(1)

  我是与李蔚华、范志群一起到的和田。那真可谓是漫漫长路啊!但到了部队,却连一床被子都没有给我们发。我们三人只有一床从老家带来的薄被和一床在西安发的军毯,三个人挤在一起睡,还常常被冻醒。我们提了几回意见,被子还是没有发下来。后来才知道,组织上已有意图让我们与老同志尽快结婚,所以就不打算发了。

  我在迪化就听说过这样的事,那是听几个八一农学院的学员在旁边议论。

  一个学员说,听说分到下边的女兵一去就要结婚。

  另一名学员马上说,不可能,我们学校有规定,不准谈恋爱,男女同学之间的接触,也有严格的要求。每周都要开生活检讨会,汇报思想,主要是汇报男女同学之间交往的事情,可严了,你如果有什么隐瞒的,而别人“帮”你汇报了,你就会受到更严厉的批评。她们倒好,组织给她们介绍。

  你觉得好,让组织也给你介绍一个吧。一个学员赌气地说。

  对,给她也介绍个“二八五团”的。有人开玩笑。

  什么叫“二八五团”?

  二十八岁以上,五年以上党龄,团级干部,怎么样?你要不要?

  哎呀,那不快成爹了吗?

  我记得,那位同学说出那句话时,我都吓得哭了起来。

  你不知道,我们好多老乡来新疆不到三个月就结婚了,有些已做了母亲,有些正怀着身孕,看上去,她们稚气未脱,如花似玉,不像已为人妻者,更不像孩子的母亲。一名学员继续说。

  另一名学员接着说,那样的话,我们应该是最为幸运的了,到了新疆还能上学,高校里不准谈恋爱的规定,使我们逃脱了分配婚姻的痛苦。

  唉,只是这学校的条件太差了,连校舍都没有,天气好时,就在外面上课;天气不好,则在帐篷里。所以,得一边上学,一边盖学校。一天上八小时课,干六小时活,打土坯,运土坯……

  我当时就有些害怕,但我不相信那些学员说的是真的。但一到部队,这些说法就应验了。

  果然,没过多久,就给李蔚华介绍了一位教导员,二十九岁,范志群则介绍给了参谋长。年龄都比我们大十几岁。其实,年龄差异并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我们年龄太小,对婚姻没有任何认识。还有,就是这种方式太违人意愿。我们三个女兵中,李蔚华的文化程度最高,也最敢说话,她当时就说,我是来革命的,不是来和老革命结婚的,我坚决不答应。她因为不同意组织的安排,就让她到昆仑山的筑路部队去——那可是世界上最苦最危险的地方。

  我文化程度低。一看这样,我就想,与其让别人给分一个,不如按照他们要求的条件自己去挑一个,所以我就认识了三营教导员,我们就谈上了。那教导员是够成家条件的,所以没人反对。后来我随丈夫去了沈阳,1989年我回过新疆一次,我回过农一师,与李蔚华见过一次面。我的婚姻虽然不能说很幸福,但自己毕竟选择过,虽然是在指定的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所以,也可以安慰一下自己吧。

  李蔚华在上昆仑山时,马受了惊,把她摔了下来,把她的手臂摔伤了。她在山上待了一段时间,又被调回了团部。

  她回来后正在搞当年第三次“镇反”。那时,让大家开会,开着开着,就说谁是特务,马上就扒帽徽领章,她的毛笔字写得好,就让她写镇反布告,最后把手都写疼了。

  上了一趟昆仑山,他们见李蔚华还是不同意婚姻问题,就让她到驻墨玉县的一个营去当文化教员,教战士们唱歌、识字;五二年二月,又把她下放到了连队。就这样一级一级“下放”,无非是让她在婚姻问题上松口,但她就是不。不,坚决不!她对我们说。

  部队以为是处分了李蔚华,其实她在连队过得非常快乐。战士们大多不识字,她教他们识字,帮他们写家信,给他们读报。她也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经历,讲战斗故事,听他们讲自己对亲人的想念,对故乡的眷恋。她既是战士们心中的女神,也是受他们尊重的老师,是他们喜欢的好朋友;战士们是她最可爱的学生,也是她很好的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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