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红楼时间密码_陈林【完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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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第二回冷子兴口中知道,元春出生在“大年初一”,第五十三回回目又明写“除夕”祭宗祠,这样看来,“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显然就是除夕大年三十,第三天理所当然就是正月初一元旦。

  可是,如果我们再细究一下关于“朝贺”的问题,就会发现上面对日期的推断完全错了,广大红学研究者和红楼爱好者都被“狡猾之甚”的小说作者欺骗了。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

  作为封建王朝最高礼仪制度的“朝贺”

  什么叫“朝贺”?王景海、陈劳志等编著的“中华民族第一部礼仪汇典”《中华礼仪全书》对“朝贺”的解释是:

  朝贺中国古代朝廷的庆贺大典。即在指定的时日,群臣朝见拜贺皇帝的礼仪活动。据文献记载,自汉代定为每年正月初一日为朝贺之日。这一天在史书上称为“元日朝贺”或“元正朝贺”。

  至唐玄宗时,中书门下省上奏,以为“冬至,一阳始生,万物潜动。自古圣帝明王皆以此日期万国,观云物,礼之大者,莫逾是时。”于是定冬至为朝贺之日。这一天在史书上称为“冬至朝贺”。

  朝贺有盛大的仪式。汉书载:汉高祖七年,长乐宫落成,儒生叔孙通参照先秦文献记载,制定了一套朝贺礼仪。群臣在长乐宫朝贺刘邦。是日平明,臣僚衣冠楚楚,由谒者导引,依身份地位依次进入宫殿,殿廷上车骑戍卒、旌旗号角,陈列整齐。俟百官就位,刘邦乘车入殿,诸侯王以下相继拜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震恐肃静。”由于当时许多官员出身草莽,不懂礼法,举动稍不如仪,便被御史带出,算是惩罚。臣下均十分严肃,“无敢喧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此后,历代王朝朝贺都有一套严格规定。[1]

  从这个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朝贺”是发生在特定时日中的庆贺大典,具有鲜明的时间特征和严格的礼仪制度。那么,哪些时日才会举行“朝贺”呢?上面的解释仅列出了两个日期:元旦(正月初一)和冬至。

  也许有人要说,上面的解释仅列举了汉唐两个朝代的“朝贺”日期,后世未必没有“除夕”朝贺。那么,后世,尤其是清代,究竟有没有“除夕”朝贺呢?回答非常明确:从来没有、绝对没有作为常设礼仪制度的“除夕朝贺”!

  何本方、岳庆平主编的《中国宫廷知识词典》对“朝贺”制度作了详尽的解释。从这部词典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朝贺”是“朝会”制度的一种。词典“朝会”条解释道:

  朝会 古代称臣见君曰朝,君见臣曰会,合称朝会。古代朝会有两种,一为大朝,指皇帝于元旦、冬至及大庆之日御正殿受群臣朝贺;一为常朝,指皇帝于平时召见文武官员,处理政务。前者属于礼节庆贺性质,后者属于日常公务性质。常朝中因御殿的时间不问而有早朝、午朝之分;因觐见的人员身分不同而有皇太子、诸王朝、诸司朝觐、藩属来朝等区别。[2]

  词典对“大朝”的解释是:

  大朝 帝王于元旦、冬至及大庆之日(如万寿圣节)御正殿受文武群臣参拜庆贺,称为大朝。《尔雅•释言》注云:“臣见君曰朝。”大者,盖指其礼仪隆重、规模盛大而言。大朝不同于常朝,后者为处理日常政务而设,而前者则纯为礼节庆贺而设。大朝时,明代皇帝御华盖殿,后改乾清官,清代皇帝御太和殿。亲王、太子、以及清代的贝勒、公等与群官依身份,先后贺帝,明代太子还称贺辞。[3]

  词典在对“正旦、冬至大朝会”词条的解释中写道:

  古代元旦和冬至为一年中最重要的两个节日,历代王朝皆规定于元旦和冬至(或冬至后一日)举行大朝会以示庆贺。《宋史•礼志》:“元正一岁之首,冬至一阳之复,圣人重之,制为朝贺之礼焉。”正至大朝会的主要活动内容为:皇帝御正殿受文武百官朝拜;举行大宴。[4]

  这个解释不但明确了朝贺所发生的特定的日期,而且说明了朝贺的根本原因。按这个解释,除夕哪里有可能出现朝贺呢?

  从《中国宫廷知识词典》还可以看到,不仅皇帝受“朝贺”,皇帝的老妈、老婆和儿子都可以受“朝贺”。以下照抄三个词条的解释:

  皇太后受朝贺 清制,每逢元旦、冬至及皇太后生日(圣寿节),皇帝率王公大臣、侍卫、都统、子及尚书以上官诣皇太后宫行庆贺礼;皇后率公主、福晋、命妇行礼;京官及地方官具表致贺、行礼于午门外。参阅《清史稿•礼志•皇太后三大节朝贺仪》。

  中宫受朝贺 皇后受妃嫔、命妇朝贺。唐制,皇后正、至受群官和外命妇朝贺(见《通典•开元礼纂类•礼八十三》)。唐以后无皇后受群臣贺仪。明制,皇后正旦、冬至、千秋节于坤宁宫(后改为仁智殿)受皇贵妃、众妃、公主及外命妇朝贺,平时每月朔望受命妇朝参,统称为中宫受朝。详见《明史•礼志•中宫受朝仪》。

  朝贺东宫 指文武百官于元旦、冬至等节朝见皇太子,行礼致贺。其制始于隋代。《通典•礼三十一》:“隋文帝开皇初.皇太子勇准故事,张乐受朝,宫臣及京官北面称庆。”明制,皇太子于元旦、冬至、千秋节俱受群臣朝贺。其仪详见《明史•礼志•朝贺东宫仪》。[5]

  从以上词条的解释来看,举行朝贺的特定日期是:元旦、冬至(或冬至次日)、国家庆典(万寿圣节、圣寿节、千秋节等)。接受朝贺的特定人物:皇帝、皇太后、皇后、皇太子。除夕当天绝不可能有作为常设礼仪制度的朝贺,除非这一天是皇太后、皇帝或皇后等人的生日。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

  《清会典》及其《则例》对“朝贺”的法律规定

  著名红学家冯其庸、李希凡先生主编的《红楼梦大辞典》引用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来证明“除夕”有“朝贺”:

  (除夕)朝贺 封建帝制时代,在京朝官诰命,除夕之晨,必先进宫朝贺。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除夕》:“京师谓除夕为三十晚上。是日清晨,皇上升殿受贺;庶僚叩谒本管,谓之拜官年。”[6]

  这个解释很成问题。“皇上升殿受贺”就是接受“朝贺”吗?这个解释合乎自汉代以来历朝历代的礼仪规范吗?从逻辑上来说,如果我们单看《燕京岁时记》这两个词条的记载,实在无法断定除夕清晨“皇上升殿受贺”到底是不是接受朝贺。另一方面,从历朝历代的礼仪规范来看,可以断定没有常设的“除夕朝贺”。如果富察敦崇的本意是在写除夕清晨皇帝接受“朝贺”,那他真是“荒谬绝伦”。

  现在,我们来看看《四库全书》中《钦定大清会典》和《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对“朝贺”是如何规定的。

  《钦定大清会典》汇集了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和光绪五朝的会典,因此又被称为“五朝会典”。吉林大学法学院吕丽《〈清会典〉辨析》一文论证了《清会典》“是一部具有典制史书特点、法规汇编形式、综合性法典之外观、根本法之地位的行政法典,是礼仪之邦‘官礼’的集大成者”。作为一部在行法律,会典所载的“故事”必须是在行的,即“凡庙朝典礼官司所守,皆据现在所行直书于典”;因特殊情况不按会典行事的,则属特例,需经皇帝御批方才得行;会典未有记载的,则不准行;违反会典要受处罚。会典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要与会典的内容和精神相符合,不得与其相抵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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