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红楼时间密码_陈林【完结】(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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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可以作出结论:小说第二十七回写到的“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一方面暗示了贾宝玉(曹頫)真实的出生年代1706年,同时又隐含了贾桂(曹雪芹)真实的出生时间1725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

  生于1725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6月6日),死于1763年“壬午除夕”(2月12日),曹雪芹的存年还不到38岁。但如果按虚岁计算,从甲辰到癸未,连头带尾,曹雪芹存年恰好“四十年华”。敦诚不但没有给亡友减寿,实际上是用虚岁的计岁方式给曹雪芹加了寿。

  论证了曹雪芹确切的出生日期,其实也是进一步证明了脂砚斋必定是曹頫的化名,他的临终绝笔完全可信。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

  参与小说中诗词创作的曹雪芹

  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他是小说《红楼梦》的“高级编辑”,又是“传书人”;从甲戌本脂砚斋的《凡例》和批语的情况来看,这位极有诗才的曹雪芹肯定参与了父亲小说中的诗词创作——实际上,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他不会参与诗词创作。小说第一回写到,贾雨村于中秋夜口占“未卜三生愿”五言律诗一首,甲戌本在这首诗旁有一条未署名的侧批(也可视为双行夹批):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4]

  这一句话正常的句读应该是:“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吴恩裕先生称“为”当系原抄“有”字行书之误,又说此句应读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5]。这个解释和断句法显然是错误的。小说是曹頫写的,曹頫当然不会说“雪芹撰此书”,而且曹頫从来没有在批语中将曹雪芹与小说作者混为一谈。

  小说第二回开篇有一首“一局输赢料不真”的七言绝句,甲戌本在这首诗旁又有一条未署名的侧批(其实更像双行夹批):

  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6]

  上述两条批语都未署名,不能完全肯定它们一定就是曹頫所写。如果的确是曹頫所写(“余”和双行夹批为曹頫作批所常用),这两条批语可以传达出两个信息:

  (1)曹雪芹参与了小说中诗词的创作,曹雪芹已经题了三首诗(“第一首标题诗”“满纸荒唐言”可以确定是他写的),没有理由认为他在后文中不会创作更多的诗词;

  (2)曹雪芹参与小说中诗词的创作是为了传诗,施展自己的诗才,所以我们现在看不到单独结集的曹雪芹诗词抄本和刻本,他的诗词已经写在小说中了。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

  永忠吊曹雪芹诗写得“极妙”

  只有当曹雪芹也参与了小说中的诗词创作,曹頫临终绝笔所发出的“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的遗愿才更为合理,也更为沉痛。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解释为什么弘旿会称赞宗室诗人永忠吊曹雪芹的三章诗“极妙”。

  曹頫和曹雪芹的关系,以及他们跟小说《红楼梦》的关系,当年与曹雪芹有密切交往的宗室人物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从现在发现并已公开的史料来看,没有任何一位与曹頫父子有密切交往的人物明白地说破这些关系。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曹頫是素为雍正皇帝极端厌恶的罪人,因为“骚扰驿站”、“拖欠赔补亏空”以及“隔离受审期间暗中转移家财”等罪名不但被抄家,还被枷号——锁上一具重达60斤的木枷——追讨欠款。罪人写小说的事实被公开,不但罪人是死路一条,阅读和传播罪人“反动读物”的人亦难逃厄运。在这种情况下,知情人自然会三缄其口;即使提及,当然也是吞吞吐吐,曲折隐晦。宗室诗人永忠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写的《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七绝三首正是属于后一种情况。

  永忠堂叔的诗评也写得“极妙”

  爱新觉罗•永忠,字良甫,号敬轩,又号蕖仙、臞仙、栟榈道人、延芬居士。生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六月,卒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五月。祖父恂勤郡王胤禵为康熙第十四子。永忠不但是清代一位多才多艺、亦佛亦仙的宗室文人,也是一个酷爱藏书、娴于赏鉴的满族学者。《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可能是关于《红楼梦》在贵族中流传的最早记录,素为红学界所宝重。诗云: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7]

  写这三首诗时,曹雪芹逝世已5年,永忠才从额尔赫宜(即墨香,敦诚之叔,明义之姻兄)处读到《红楼梦》。他与曹雪芹虽不相识,但从诗中可以看出对斯人斯书感怀之深。弘旿(永忠堂叔,乾隆堂兄弟,諴恪亲王胤祕之子)亲笔批云:

  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8]

  这个眉批说明,当时宗室深知此书之政治意义,不敢接触,惟恐因而得祸。

  如果我们细想一下,就会发现:不但这个眉批写得很奇怪,永忠的诗也写得很奇怪。先说弘旿的眉批。弘旿说他没有读过《红楼梦》,那么他之所以害怕其中有“碍语”,看来是从读过这部小说的人那里听来的。可是,永忠第二、第三首诗显然是在评价小说的文笔和构思。没有读过小说的弘旿凭什么来谈论永忠评得妙不妙呢?合理的答案是:弘旿一定读过,而且有着跟永忠类似的看法;当他看到永忠对小说的评价时,忍不住要发两句议论,但同时又要掩盖自己看过小说的事实。

  最妙在“曹侯”二字

  要说永忠对小说的评论“极妙”,也还说得过去。可是,他的第一首妙在哪里呢?粗看起来,这首诗主要是永忠在表达与曹雪芹“同时却不相识”的极度遗憾。细究起来,恰恰是“曹侯”两个字用得妙极了。

  笔者在本文《代序》中详细论证过,“侯”是对“士大夫”的尊称。可是,曹雪芹于1725年6月6日一出生就赶上了曹家开始倒大霉的日子,从未有过一官半职,更未封过侯,虽然曾被选为贡生,最终却沦落到“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悲惨境地。这就是说,曹雪芹不是“士大夫”,也没有什么地位和名望,“曹侯”一词绝不可能是对曹雪芹的尊称。他的父亲曹頫可就不一样了。

  由于康熙皇帝的特别恩典,曹頫小小年纪就承继了父兄的江宁织造一职。从他的爷爷曹玺于康熙二年首任江宁织造算起,至曹頫于雍正五年底被抄家,曹家祖孙三代在织造任上盘踞了60多年(期间曹寅曾出任苏州织造和两淮巡盐御史)。织造品级不高,却是“钦差”官员,凡织造到任,地方督抚必须亲自迎接跪请“圣安”。更为重要的是,织造作为康熙的“股肱耳目之臣”,有“密折奏闻”之权,负有监视江南官场、密报南方政治动态等重任。因此,说“江宁织造”是曹家的世袭之职并不过分。小说《红楼梦》写贾府自宁国公和荣国公以来俱有世袭之职,这当然是以曹家“世袭”江宁织造一职为原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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