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传_黄波【完结】(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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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为:外国的物质文明是先进的,政治制度也比中国强,他对中国进行变法的必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这也促使他在变法运动中,倾向于维新派.

  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思想家奔走呼号以求变法维新.从1894年起,他们就指陈旧弊,

  抨击科举、呼吁变法、提倡民主、出版书刊、结社讲演,极力主张仿效西方开议院,立制度,兴民权,重民权.这些主张得到了光绪皇帝的支持,终于导致了1898年的戊戌变法运动.

  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下诏定国是,

  表示了实行变法的决心,开始了"百日维新"新政时期.光绪二十四年六月,维新运动达到高潮,李鸿章进行了一些活动.鉴于淮军和北洋水师的惨痛失败,他十分支持光绪帝"整军经武"的措施,并寄希望于淮军将领聂士成所率30营淮军旧部的整顿;由于从事了几十年洋务活动,使李鸿章对经济相当敏感,他对维新派振兴农、工、商业十分支持.他支持维新派废八股, 办新式学堂的措施."百日维新"中有一件大事.1898年7月,京师大学堂成立,孙家鼐任

  管学大臣.李鸿章为借激进的康有为代替腐儒而取得教权,并用康有为之才及其开通的思想,培养一批能肩负洋务重任的人才,便向孙家鼐推荐康有为任京师大学堂的总教道.对于官制,他按光绪帝裁撤闲散衙门的旨意,建议詹事府并入翰林院,通政司并入内阁,太仆寺并入兵部,大理寺并入刑部,光禄、鸿胪二寺并入礼部.由于李鸿章倾向变法,因此,维新派人士康有为、梁启超等,均与他有所接触.个别维新派官员,如翰林院编修徐仁铸,还成为李鸿章的座上客.

  1898年9月,慈禧太后发动政变,镇压了戊

  戌变法运动.在慈禧杀害、监禁维新派时,李鸿章力保维新派大臣、礼部侍郎徐致靖,使他减刑. 1899年12月19日,慈禧因康有为、梁启超在海外联

  合华侨倡保皇会,命李鸿章署理两广总督,以便镇压康、梁余党.李鸿章抵达广东后,在慈禧的三令五申下,不得不做些姿态,按照慈禧的懿旨,颁文"悬赏购线 ",以除康、梁,但他私下里对此事却不以为然.

  实际上,李鸿章"悬赏购线"捕康、梁,不过是表面文章.1900年2月11日,慈禧命李鸿章将康有

  为、梁启超广东本籍祖坟铲平,但李鸿章拖延至4月仍未执行.后遭慈禧严厉申斥,始派人铲平.可是暗中却与康、梁仍有书信来往.当慈禧血腥屠杀维新志士时,李鸿章不怕受牵连,指出"捕新党之谬 ",并暗中设法为一些新党人士开脱"罪责". 对于已经逃出北京到达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安危,李鸿章一直放心不下.李鸿章在一次宴请伊藤博文及其随员大岗育造时 , 还试探性地问及日本对康有为如何"处置"的问题.

  以上的史实表明,维新变法运动中,李鸿章是支

  持、同情康有为、梁启超的.但总的来说,他是表面上观望,暗地里支持.虽然他对光绪皇帝、康有为、梁启超的观点持支持、赞同意见,但他本身依附于封建王朝,不可能公开对他们的观点加以赞许和支持,所以只能采取这种态度,但他在戊戌变法运动中所做的一些较为积极的支持变法的行为,我们应当予以肯定.

  3、镇压"义和团"、支持"东南互保"

  在帝国主义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狂潮的危急关头,继资产阶级维新派发动戊戌变法运动失败之后,以广大农民、手工业者为主的各阶层群众,用激烈的方式投入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这就是开始于1898年,形成高潮于1900年的中国近代史上一场规模浩大的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这个运动很快波及山东、直隶等北方数省,形成一场反侵略、反瓜分的斗争高潮.

  义和团运动迅速发展壮大,引起外国侵略者极大恐慌,他们要求清政府派兵镇压.此时,在清政府内部,展开了对义和团"剿"与"抚 ",对八国联军"和"与

  "战"的争论.从1900年6月16日起,连续四

  天,慈禧太后召集大臣,举行御前会议,商议对策,形成两派意见.一派意见主张对义和团进行"镇压"以免开罪洋人;另一派意见则主张"招抚 ",借义和团的"法术"赶跑洋人.一贯主张镇压人民起义,并靠镇压人民起义起家的李鸿章,这次也不例外,他是第一种意见的持有者,主张对义和团运动进行镇压,极力反对对洋人宣战.慈禧太后权衡利弊,决定采取第二种意见,宣布对义和团采取"招抚"政策,并在21日发了一个同洋人宣战的诏书.此时在广东的李鸿章对慈禧太后这一举动颇不以为然,当他接到宣战诏书以后,当即以为:"此乱命也,粤不奉诏 ."随后打电报给上海的盛宣怀,并让他将此意密致刘坤一、张之洞.他在致刘、张两总督的电文中认为:如果东南各省按照"宣战"诏书所说,发动义和团抵抗外国侵略,那就会和义和团一起同归于尽,所以必须采取权宜之计,来维持各省现有的秩序,使各国放心.在盛宣怀的策划下,由上海道台余联元,加上刘坤一、张之洞委派的官员,组成代表团在上海同以美国总领事古纳为首的各国领事进行会商.双方在6月26日签订了所谓《东南保护条款》九条,其中规定"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两湖督宪张允以切实保护".

  对于刘坤一、张之洞和外国人订立的这个章程,李鸿章完全赞同,因为在条约签订之前,李鸿章就是筹议"互保"的主谋.《东南保护条款》签订后,帝国主义即可以放心地在北方用兵,而不必担心南方发生对他们不利的局势.显然,这些地方督抚的做法,在形式上同朝廷的"宣战"诏书是相抵触的,但朝廷非但不责备他们,反而对他们这种做法表示同意.7月21日,刘坤一等向朝廷报告了"订定章程"之事,朝廷在答复他们的上谕中即毫不犹豫地表示了同意.到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逃亡的朝廷在一道上谕中更明白地表示了对他们订约的肯定:"前据刘坤一、张之洞等奏,沿海沿江各口商务照常,如约保护,今仍应照议施行,以昭大信 ."可见,慈禧的对外"宣战"与李鸿章支持的"东南互保"的根本目的是一样的,仅做法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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