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十五讲_钱理群【完结】(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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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在报纸炒作的热门话题上,也往往能说出一番他人想不到、说不出的意见。鲁迅两篇有关“自杀”的杂文甚至有一种振聋发聩的力量。1934年曾发生秦理斋夫人及其子女一家四口自杀的事件,报纸上接连发表文章对秦夫人进行“诛伐”:有说自杀是“失职”、“偷安”的,“进步的评论家则说人生是战斗,自杀者就是逃兵,虽死也不足以蔽其罪”,等等。只有鲁迅站出来为死者辩护。他向煞有介事的批评者提出了两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对这样一个被认定必要“殉夫”的“弱者”,在她生前苦苦挣扎时,你们这些自封的“战斗者”给予援助了吗?实际上你们倒是“鸦雀无声了”,那么这死后的喧哗又算什么呢?再追问下去,现实中国的“穷乡僻壤或都会中,孤儿寡妇,贫女劳人之顺命而死,或虽然抗命,而终于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经上谁的口,动谁的心呢?”鲁迅还要问的是:你们一味的指责自杀者,却不“向趋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这又算得什么“战斗者”呢?经过这样层层深入的诘难,鲁迅的认识也逐渐深化,终于做出了更为严峻的概括与批判:“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这里所说,尽管包括秦夫人的批评者在内,却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已提升为一种社会典型。而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鲁迅行文中强烈的感情色彩,这本也是鲁迅杂文的一个特点,他说过,他写杂文,“就如悲喜时节的歌哭一般”,“无非借此来释愤抒情”。〔39〕但像这样的“忍不住”的怒火喷发,即使在鲁迅杂文中也是不多见的,在我们所讨论的这几个杂文集里,本文之外,还有我们在第九讲中曾经提及的《保留》。而这两篇都是为中国等级结构中压在最底层的妇女、儿童辩护的,这确实是鲁迅心灵的两个敏感区:任何对妇女、儿童的伤害,都会在他内心掀起巨大的情感风暴。

  因此,当1935年又一个妇女——著名电影明星阮玲玉自杀,也同样引起了鲁迅的强烈关注。他的思考也是由报刊上的争论引发的:有人认为报纸对阮玲玉诉讼事件的张扬,应对其死负一定责任;而反驳者则“以为现在的报纸的地位,舆论的威信,那里还有丝毫主宰谁的运命的力量”。这里所提出的是一个“如何认识中国的新闻媒体的地位与作用”的大问题,而鲁迅的观察确实敏锐而又独到——

  现在的报章之不能像个报章,是真的;评论的不能逞心而谈,失了威力,也是真的,明眼人决不会过分的责备新闻记者。但是,新闻的威力其实是并未全盘坠地的,它对甲无损,对乙却会有伤;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还是强者,所以有时虽然吞声忍气,有时仍可以耀武扬威。

  鲁迅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把新闻媒体置于中国社会的等级结构中,〔40〕就发现了它的双重性:对在它之上的“强者”(从最高统治者到各级官僚、“洋大人”、“高等华人”等等),它是“弱者”,只能“吞声忍气”,显出奴性;但对在其下的“弱者”(没有任何话语权的“下等华人”、妇女、儿童,等等),它又是“强者”,可以“耀武扬威”,显出主子性:扮演的依然是我们在第十二讲、十三讲所分析过的“往来主奴之界”的角色。

  鲁迅还要追问:中国的新闻媒体最喜欢或最擅长向怎样的“弱者”发威?其背后的社会根源与动因是什么?于是就有了一段精辟的解析,照录如下——

  于是阮玲玉之流,就成了发扬余威的好材料了,因为她颇有名,却无力。小市民总爱听人们的丑闻,尤其是有些熟识的人的丑闻。上海的街头巷尾的老虔婆,一知道近邻的阿二嫂家有野男人出入,津津乐道,但如果对她讲甘肃的谁在偷汉,新疆的谁在再嫁,她就不要听了。阮玲玉正在现身银幕,是一个大家认识的人,因此她更是给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至少也可以增加一点销场。读者看了这些,有的想:“我虽然没有阮玲玉那么漂亮,却比她正经”;有的想:“我虽然不及阮玲玉的有本领,却比她出身高”;连自杀了之后,也还可以给人想:“我虽然没有阮玲玉的技艺,却比她有勇气,因为我没有自杀”。化几个铜元就发见了自己的优胜,那当然是很上算的。但靠演艺为生的人,一遇到公众发生了上述的前两种的感想,她就够走到末路了。……先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罢,那么,大概就会知道阮玲玉的以为“人言可畏”,是真的……

  “颇有名,却无力”的“公众”人物,就这样成了中国媒体祭坛上的牺牲品——这应该是鲁迅的一大发现,而且是道破了其中的奥秘的。最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这样的精神迫害是以“市民”阶层作为社会基础的:这些现代都市的阿Q们需要借此来满足自己的精神“优胜”的需求,因此,这是媒体与“公众”的一个合谋,这就是“人言可畏”的意思。同时,这也是出于“增加点销场”的需求,是商业的动机驱使媒体不惜以阮玲玉这样的弱者的血来谋利,这里所遵循的正是赤裸裸的资本法则:在中国的新闻媒体里,鲁迅又看到了“吃人肉的筵席”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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