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迷茫_刘同【完结】(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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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在办公室里,我以全拼的方式贪婪地读着她写给我的每一个字,就像─认真地吸了一口空气,氧气的含量和阳光丈量的尺寸,都静默于胸,尔后有泪。

  也许,这并不是真正的我,也许这里面有一些落魄情节连我都忘记了,但我相信这一定是她眼里最完整的我。

  十年的青春轨迹,总得盛开个一两朵沉甸甸的花吧。

  不完全鉴定报告

  十年的你

  一直在阳光下的剪影

  大学中文系的学姐刘昂

  搜狐上海站内容部主编

  柏杨说,年轻气盛时,命运即便是老虎,屁股也是敢摸。年岁渐长,命运飘忽不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大抵也没了与之挣扎的底气。此话不假,却不属于刘同。

  努力如他,付出如此沉甸甸的筹码与志气,所谓运气和命数,并未多青睐亦不敢随便责罚。他踩一对风火轮,遇山开山遇水涉水,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世人眼中是风光,我却只看到缝隙里琐碎的疲倦、痛苦,及屡败屡战的坚持。刘同无关完美,只是,他能努力至极致,将不完美变成完美,化缺点为优点,像功夫小子,无天资有野心,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然后返来再战一回。

  大学四年,他已然锋芒灼灼。一手烂字一副超薄身板,挡不住内心勃勃生机,雀跃着写稿、出书、参加唱歌大赛、辩论比赛,哪忙碌往哪扎堆。布袋裤斜背包,球鞋或慢跑鞋,永远挂耳机,听古巨基徐怀钰,将无印良品的《掌心》一路唱到决赛。没头没脑借五十块钱,吃十块盒饭买四十块靓衫。白衣蓝牛仔,骑自行车穿越校园,绯闻漫天如樱花。想来,那年月不能没有他。我们站在彼此回忆里,没有天大地大的抱负,仅是些微闪亮无法躲闪的温暖命运。口味虾、打口碟、游戏机、见网友、堕落街、豆腐炒鱼、文学院217教室,就是这些,还有这些。

  出国前夕,他执意道别。长沙闷夏,五一大道星光通透,沿路走半里二里,到底年轻,只知跃跃欲试,并无伤感。末班立珊线扑哧扑哧进站,他开始追跑,小鹿样跳跃,晃荡右手,身后背包上下颠簸。─“再见!再见了!”他的声音迅速淹没于滚滚城市烟火,那般没心没肺。明日天地,异国他乡,何日再见呢?我不知,不能面对面说出的离别,到底有多难过。少年背影,怅怅记得,逆光奔跑,仿若磅礴江风里呼啦出羽翼翅膀,孤独也倔强。

  那段时日,八小时时差。刻意亦或有心,我们常有通信,不间断地联系。用文字描摹,自动屏蔽不愉和不悦,我们邮递给对方祥和及锦绣花团。怎么会呢?他写来:辞职宅于出租屋,钱包瘪瘪。书稿不断否定,被伤害至心惊肉跳。没日没夜啃书准备考研,眉毛忽然开始掉,或许是鬼剃头。午睡小院沉寂,偶有小朋友嬉笑和鸡打鸣。我端着电脑,千山万水外,心酸眼潮。生活展开筚路蓝缕,谁不是赤足前行伤痕累累。在那本千辛万苦的书里,他一直问,青春是什么?想来,当时回答多么仓促和矫情。成功是一出太过诱惑的大戏,他踮起脚尖奋力触摸,掩耳盗铃般却全心全意。

  再见于冬天的北京。那么骄傲,披“北漂”外套,亦能取暖。做电视、写文案、剪片子。多晚回,也督促自己磨笔写字。陋室比邻雍和宫,鼻端杳渺香火气,白日浑厚钟声里,蛰伏待发的等待,略有苦涩,仿佛没完没了。某晚陪他去与上司谈加薪,他遍遍重复说辞,字字如针扎得舌尖跳。零下冬日,踌躇门外,路灯昏黄,碎雪乱撞。出来后,他颠颠永远笨重的包,若无其事拍拍我肩─没谈好。仰望北国夜空,深邃莫名,我想,会过去的。确实如此,今时今日自彼时启程,他到底没辜负自己。

  流年若干,北京上海,我们各自为营各自生活。邮件电话,少之甚少。所幸,难过彷徨混沌时,随时随地拨给他,始终如一。朋友人来人往,流言来来去去,听了就忘却吧。把彼此安置于安全位置,小心保护,无论外在撞击几何,时光凝成最坚硬的核,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活继续,结尾无法成为结尾,留一段当年的信,且当结尾:

  残留昨天能清晰想起你,单薄留有高中记忆的头发,张扬着新进大学的新鲜和雄心那样跳跃着。不小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没有刻意,居然一直安静走了过来。你看着我失落、失败,看我轻轻地离开,这么多朋友里只有你一直看着我怎么走过这几年,青春最盛开的季节,现在也只有你,陪我慢慢体会这水样流过的日子,一直自称是你的安姐,其实哪有。

  2011年1月4日

  Ann@上海

  五年的你

  不过是人间的一粒沙

  教我如何保持小清新的师父阿Sam

  1626潮流杂志执行主编、摄影师、

  畅销旅行书《去,你的旅行》作者

  我不算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五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算长跑,如果分一次手五年还没有再开始新感情叫孤单,如果24岁刚大学毕业人生起步,29岁应该是小有成绩而立,五年真的不长不短,刚刚好,认识一个人也应该是这样。

  对于天秤座的我而言,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这么多的朋友里刘同应该是最特别的一个,因为男生里只有他叫我“师父”!这两个字放在古代可是和父母一样重要的地位,当然我不是需要他对我如此,但是足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小宇宙和细微的小情感。

  那种情感应该是五年前我们在网络上拍照聊天、不敢吃太贵餐厅、不敢去很远地方旅行的小青涩,所以要我回忆一下我们的五年我觉得有点为难,要说的事情很多,版面很少,当然应该还有比我们友谊更久的朋友,只是人和人之间很奇妙,充满着微妙的费洛蒙的情感因素,那这五年他都在干什么?

  那一年他写了书,是一个青春的系列,我刚好就为那个系列拍摄了封面,说出来有些绕口,但我们真的是因为这个机缘以及博客这个平台开始建立起联系,还真的是以文字建立情感,不像那些酒肉朋友吧。当然我们后来经常见面的方式都是躲在城市某个小酒馆里,说些家长里短和不太对其他人说的小秘密,说完就放在心里埋了起来,这样的感受很舒服。又是一个夏天的午后,他独自从北京跑到了上海,就在我公司的楼上,用我三脚猫的技术和相机为他拍了《离爱》的封面,至今想起来我们真够胆子的,没有化妆、没有造型,也没有打灯,就是一台相机外加一颗冒险的心,这应该也是我心目中徒弟的样子,瘦小的身体里隐藏了无限大的能量,像只不怕死的蟑螂,不管丢在哪里都勇敢又坚强地活着。

  说起为何会有这么一个“徒弟”,我觉得有些惭愧,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教会他什么,他喜欢摄影,希望我可以教他拍照,于是在多年前的一次北京聚会后,在簋街的某个餐厅里,他跪在地上半开玩笑地认了我这个“师父”。说是开玩笑,但似乎后来大家都很把这个事情当回事了,从那以后他就改口叫我师父。每次有人问起我到底是教他什么的师父,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真的没有教过什么。在我看来,他就像是充满能量的机器人,一直不能停下来。他其实朋友不多,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以及写书、写博客,我想一个人成功的背后一定深埋着巨大的孤独。他很少和我提及感情,哪怕说起也是只言片语,那些情感啊,其实都在这本厚厚的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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