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机里一直有张照片,当时老张要代表光线去外地卫视进行节目提案,因为时间太赶,没有飞机,只有普快列车,没有卧铺也没有硬座,老张挤在一群人之中,在车厢门边睡了一宿,那时他45 岁。那张照片是和他一块儿出差的同事拍的,我一直留在手机里,换了几部手机,这张照片还在。我也不知道存着它的意义是什么,只是每次看到45 岁的老张蜷缩着睡觉,我就会提醒自己现在的状况远不如老张那时惨。
张老头是福建人,年轻的时候进电视台也是从订盒饭开始的。然后成为节目制作人,再成为节目部主任。他普通话不标准,每次开会都把“开始后,制片人一个一个发言”说成“开鼠后,字片楞,一个一个花盐”。每次他说普通话,我都在心里暗暗嘲笑他,我的湖南普通话已经够烂了,没想到又来了一个比我更烂的。
后来关系没那么僵了,我们也就开起他的玩笑来。
我们当面会说:“张总,你说一下‘湖南铁板牛柳’这六个字。如果说不好,你就请我们去湘菜馆吃铁板牛柳吧。”
他就很认真地说给我们听:“芙兰铁板留柳。”
我们哄堂大笑,让他请客。他就有点害羞地说:“我年纪大啦,说不好,你们听得懂就行。吃饭就吃饭,以后不准用这种方式嘲笑我。”
那时还没有卖萌这个词,但从张老头的种种表现来看,他不仅耍得一手好太极,还卖得一身好萌。不是每个总经理都喜欢拿自己开涮。
公司给他租了一个大房子,上班下班都是一个人。有时大家在一起吃饭,我问他:“张总,你一个人干吗要背井离乡来北京呢?在福建多好啊,一个人在北京寂寞死了。”
他说:“也不是很寂寞,和你们在一起就很开心。”
我渐渐发现,这个和我们在一起很开心,对任何事情都笑嘻嘻面对并解决的张总,在面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冲突时却丝毫不擅长。
在某次公司会议上,某些领导因为获取消息的片面性而过于严苛地责备张总,张总明知自己受了委屈,却一句话也不反驳。40 来岁的人,一直低着头,让我们这些做下属的看了愤愤不平。散会之后,他一个人走到公司外面吸烟,我满肚子怒气不知道如何释放,脑子嗡地一热,就冲进了公司领导的办公室,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和张总所受的委屈火山爆发似的发泄了出来。
这件事的结局就是,某一天张总突然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刚坐下来,他就用有点颤抖的声音对我说:“听说你在公司领导面前为我出了头?”
我有点紧张。我说:“你明明可以反驳却偏偏忍气吞声,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才这么做的。”
他突然很豪迈地对我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我就知道当我受了委屈,一定有讲义气的人帮我出头……”
……我突然明白了,张总就是一个不管情况多糟糕,他都能找到理由去表扬别人的人。
他的离开与他来的时候一样突然,他把几个平时常一起开会的同事聚在一起说:“虽然我一直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小孩,但是你们始终比不上自己亲生的孩子啊。我老年得子,所以打算回福建了。”女同事们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男同事全红了眼眶忍住不哭。他说:“我又没有死,你们哭什么哭,你们想我了就去福建看我,如果哪一天我想回来就又回来了啊。”
我和张老头在一起共事不过三年,他却在我身上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迹,从他离开后到今天我三十有三,我在做任何决定之前总会先想一想,如果是张老头的话,他会怎么做。
有些人在你面前时,你很难说一声谢谢。然而他们离开之后,你却有千言万语想说给自己听,或者也希望,有一天他能够看见。
就是这么一种人,进入你生命的时候并不让人欢天喜地,他们却能够在离开你之后,让你一直想念,万语千言。
2014.2.6
为梦想努力十年
有一种孤独是原以为找一个能与自己分享痛苦的人很难,后来发现找一个能分享自己喜悦的人更难。
“我以为大学一别后,一辈子也许不会再遇见。即使遇见了,我们也会像陌生人一样。”
“这几年,我远远看着你不顾一切地朝这个目标奋斗,失败了一次两次三次,可能有记错。无论你在做着什么样的工作,你居然还没有放弃这个目标——考上北大的研究生,这比我自己实现了愿望还令人激动。”
在饭桌上,我有点情绪上头。如果我抬起头,他可以看到我的眼泪,没抬头是因为,我怕看到他的眼泪。
时间往前推两个小时,他在MSN 上对我说:“考研的分数出来了,我考上北大了。”
我像个疯子般在这头噼里啪啦打了很多很多话,以表达内心怒放的喜悦。
“所以我们是不是要吃个小饭庆祝一下?”
大学毕业前夕,我们经历了一段过度挥霍的感情,夹杂着我们相识时的相见恨晚,夹杂着我们和另一个她之间的小小隐私,夹杂着我们对彼此骄傲的艳羡,以及多多少少任性少年的自我情绪,还有错了也不会后悔的坦荡,抱着将青春耗尽的念头,呼啸着交往,呼啸着放弃。
和他再联系时,已经是六年之后。其间的几年,因为他在时尚界的出色表现,也难免常常被人提到,我总是轻描淡写地谈起,好像和他并不熟悉。印象里,在他临行去北京和我交流的最后一次内容是:
“不要做电视这般低等人的工作,你永远无法超越自己。”
当自己花了大学四年时间才建立的人生理想被这样践踏时,我以为自此一别后,一辈子也许不会再遇见。即使再遇见了,我们也会像陌生人一般。
毕业前夕。时间如果再倒推两年,或者一年,我们的关系不至于这么僵。那时,他是整个大学校区里最受瞩目的身影,顶着“百年难遇贵族王孙般气质”的称号,总是一个人走在木兰路上。偶尔会有一个小个子和他并肩走在一起,我还记得小个子的外号叫超人。
后来我们也常常三个人在一起,我给他开中文必读的书目,他给我列英文的要点,超人常常一个人走神,说受不了这样的古怪氛围。
后来,临近毕业,我们突然同时说:我想考研。
他的目标是北大,而我是北影。
我觉得他是太想成功,他觉得我是太想附庸风雅。但既然都定了目标,那就努力吧。
周围人听了都很讶异,两个每天潇洒得无所事事让所有人羡慕嫉妒恨的浪荡少年居然要考研。
于是我和他统一口径:“我们考研是为了提高研究生整体的外观水准。”天知道,我当时怎么会说出那么不要脸的话。
我发挥了一贯的无厘头作风,在填写考试的外文语种时,错填成了俄语。
于是大多数填写英语的人继续用功,包括他。而我又开始变得无所事事,准备大四毕业就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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