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孤独,虽败犹荣_刘同【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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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眼一样的木制招牌,一样的书写方式,一样的小情小调,一样的姑娘穿着一样的民族服装,打着一样的伞,端着一样的碟子,里面放着切得一样大小的鲜花饼,饼上都插着一根一样的牙签。她们用一样的普通话说着:“丽江鲜花饼,请你尝一尝。”

  穿戴一身配饰的老人等着你相机的焦距,聚焦之后,你便能看到他用你听不懂却明白意思的方式告诉你:请交钱。

  有些小店门口有很大的宠物狗,你蹲下来拍照,便能清楚地看到旁边的纸箱子上写着:爸爸养我很辛苦,能不能给我们一些生活费。

  大同小异,意兴阑珊,街边的小吃并不丰盛,土豆饼与玉米的排列组合也不算新鲜。你举起相机,只想给丽江之行留下一些自然色彩,大婶仰起头对你说:“要给钱哦。”

  好友愤愤然将微信群的名字改为“不懂丽江”。他已成长了很多,如果换在几年前,群的名字起码也是“丽江去死”“讨厌丽江”“丽他妹的江”“丽江告别团”之类的丧气名字。以前不喜欢一个东西,多半觉得是对方出了问题。现在不喜欢一个东西,起码先开始怀疑自己的审美观。

  有朋友听说我要来丽江,给了一个评价:丽江就是一群外地人在外地开店挣外地人钱的地方。

  到了之后,我想说:其实,我也不懂丽江。

  东西不便宜,满眼都是全国各地的特产,大众点评网排名第一位的餐厅不过是好吃的外地口味。我们面面相觑,脸上传递的讯息再明显不过了——再也不想踏入此地。

  丽江美吗?自然是美的,但涌入了太多的人工雕琢。

  丽江舒服吗?自然也是舒服的,但没有足够的钱,去哪都是废的。

  最后一晚,不想再去名为“小巴黎”、“一米阳光”的情调酒吧,沿着江边散步,权当最后的告别。

  就像每段恋情即将结束时,心里总要走一段有仪式感的回忆路程。

  心里的每个角落,记忆中的每个细枝末节,拾起来看了又看,害怕错过一时,于是错过一世。

  对于丽江的情感大致如此。夜晚的月亮格外清朗,青石板铺成的路反射出蒙蒙的银灰色。大多数店铺已打烊,游人从路上涌入各种小酒吧,气温也骤降了十几度,这时的丽江束河镇终有了自己的韵味。

  江边不起眼的小酒吧名为“完美生活”,招牌上写着“自助喝茶,自助喝酒,自助KTV,自助艳遇……”这样的内容在各种处心积虑玩个性的酒馆中并不足够吸引游人,朋友阿爆说:“这里安静,驻场歌手唱完之后,可以自己唱歌。”

  两男两女,我们四人曾是同事,如今以好友名义旅行,若还未交心便打道回府,恐怕未来也很难再彼此走进内心。喝痛快的酒,唱动情的歌,聊走心的话,不被外人打扰,寄小镇一隅以一束火星,用以燎原少年之间的友情。

  落座未到十秒,一个三十好几的中年男子送来酒单。酒吧里寒气十足,纵使有一桌成都游客已喝到目光如炬,我们还是忍不住将双手紧握在了一起。中年老板大喊了一声:“老高,生碳。”不一会儿,被称为老高的同龄男人捧着一盘已生好的木炭过来,帮我们将炉火添好,且用一本旧杂志给扇了起来。在变暖的过程中,有人给我们送来了一壶刚泡的普洱茶,有人给我们打开了一打风花雪月的啤酒,有人给我们拿了一瓶不知名的红酒,他们说:“有事就招呼我们,我们就在你们旁边喝。”然后又提醒道:“驻场歌手已经不驻唱了,所以你们想唱歌的话就自己去吧台点,话筒一般,凑合着唱就行。”我们已然进入微醺状态,豪气十足地说:“没事,在这里,唱歌就是为了唱,好不好听我不管。”对方竖起大拇指,大概的意思就是“你们挺上道的”。

  等到隔壁成都人唱完了几首歌,我们桌的两位女孩也来了兴致,却因为从未在陌生人面前唱过歌,点了歌,又扭捏不敢上台。“要不,咱们干了这杯酒?”楠楠说。她是主持人,主持过各种颁奖晚会、盛典,却对于在酒馆的吧台上唱一首歌紧张得要死。她倒了一满杯红酒,还没等我们彼此说两句“一切顺利”、“开心”、“希望明天会更好”的象征性祝福,自己就一饮而尽。然后跑到吧台上,哼起了莫文蔚。

  莫文蔚,陈绮贞,戴佩妮,刘若英。文艺女青年文艺起来,迪克牛仔也要唱苏打绿。两位女孩看隔壁一群小伙子们伴唱兴致正浓,直接把人拖上来一块儿唱。情歌、舞曲、饶舌、对唱,两桌人迅速打得火热,举起酒杯,什么也不用说,直接灌入胃里。

  酒是个奇妙的东西,心情好的人越喝越清醒,心情抑郁的人越喝越苦闷。

  看我们喝得兴起,刚刚给我们送炭火的中年男子也过来干了一杯。

  我在刘若英歌曲的间奏中对他表达羡慕:“你真自在,有自己的酒馆,还能每天和朋友一起来喝酒。”

  他说:“咳!我们这里没有老板!”我坚定了一颗——你们就是比我开心的——心,不依不饶地说:“就算是打工,也令人羡慕,一边打工还能一边喝酒,这样的工作谁不想做啊。”

  他笑了笑,跟我碰了一下酒瓶,然后用下巴示意我们右边那一桌:

  “那个给你们倒茶的,给你们开啤酒的,给你们拿红酒的,我们全都是好朋友,我们不是老板,也不打工,我们也是客人。老板把店交给我们,我们每天自己来喝酒,顺便招待一下你们……”

  酒吧里有对小情侣,90 后,因为在丽江相遇,便爱得死去活来。

  不到三个月,男孩便向女孩求婚,女孩觉得唐突,迟迟未答应,男孩爱到了骨子里,每天都求一次,俩人干一杯求一次,接吻之后求一次,唱完一首歌求一次。每次男孩认真求婚的时候,女孩便咯咯咯地笑,男孩放荡不羁地摸摸自己的寸头,毫不在意。楠楠说男孩的寸头真帅。

  他突然就露出了90 后男孩的羞涩,不好意思地说:“原本我是长头发,但女孩总喜欢去揪,为了自己没有把柄被抓住,也为了让自己记住这个人,于是把长发给剪了。”

  他说得坦然,女孩在吧台唱歌,他说两句便望望女孩的背影,神情和语气都好像在说,长发为她剪得真值。

  对于很多青春期的男孩而言,蓄长发是叛逆的萌芽,也是有个性的初始。一头长发,一件皮衣,一双靴子,跨坐在摩托车上,觉得自己帅极了。一切青春的自我假想,都在遇见了女孩之后,咔嚓一声,消失。

  再隆重的自我暗示,也比不上一次动感情的单纯。

  我们劝女孩答应男孩,理由是:反正这个年代,结了婚还能再离。

  但遇见了一个对的人,不接受,就会走丢。

  女孩满脸羞涩,不敢看男孩。男孩又趁机低声说:“他们说得对,嫁给我吧。”

  有人把求婚当儿戏,有人把求婚当成万里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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