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介休县这位县令并不是清官,他是个老奸巨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场的潜规则,也认真遵守这些规则。上司让他摊派他就摊派,上级部门索取好处他就送上好处,并没有抗拒的意图。但是上司却有不守规矩的。才引起他的告状。
送礼还要“苦求”人家收下,这也是规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让上司在实利和面子上都双丰收,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他知道怎样做东道主,人家不让他遵循东道主的规矩就不安心,可见这规矩已经深入人心。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多见。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规矩对自己最有利。这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老百姓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
一般来说,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穷。外官有大笔的养廉银子,其数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较多。可是京官对外官的升迁和任命又有比较大的影响,“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谁都知道。于是,在长期的官场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种交换机制:京官凭借权势和影响关照外官,外官则向京官送钱送东西。“钦差费”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类陋规的名目还包括离京送的“别敬”,夏天送的“冰敬”或者“瓜敬”和冬天送的“炭敬”,向领导的秘书或跟班送的叫“门敬”或“跟敬”。(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深浅、京官的用处和外官的肥瘦。
清朝官场通行的送礼名目叫“三节两寿”。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夫人的生日。[中秋节送礼在现代已经被发扬光大,出现了许多超豪华包装的天价月饼,甚至还有金月饼、银月饼、钛金月饼和几十万的带一套房子的月饼。以至于要国家发改委等政府四部门联合发文来干预和制止。其中的行贿目的昭然若揭。]
据张集馨的《道咸宦海见闻录》记载:1846年大名鼎鼎的林则徐也和大家一样收陋规。如此高洁的操守并没有排斥陋规——着进一步证明了潜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多么宽广。
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有利润平均化的趋势一样,在竞争声望、关系、安全和人缘的官场上,似乎也存在一种官场利益平均化的趋势。因为官场利益是向着制造利益和伤害能力流动的,如果制造利益和伤害的能力谁都有一点,就会呈现利益均沾的局面,不过这种能力的分布并不那么平均。从平均的方面说,每个在官场上有影响的官员都有理由认为:我们并没有说你的坏话,我们有能力害你却没有害你,难道你就不能出点血,让动机也沾点光?从不平均的方面说,京官、将军、上司之类的官员最有造福能力或者加害能力,自然应该多分。这种能力的强度象水波一样呈环状递减,分配的利益也如此递减。“三节两寿”、“别敬”、“冰敬”、“炭敬”、以及请客吃饭等等,都是在此规则下支配的官场利益分配机制。
现在领导干部出差收受的红包在清朝叫“程仪”(“程仪”是明清流行的礼节或陋规的一种,即以路费的名义送上的礼物或贿赂。);请官吏办事送的红包叫“使费”;请中央各部批准什么东西递上去的红包叫“部费”。这类陋规的名目还包括离京送的“别敬”,夏天送的“冰敬”或者“瓜敬”和冬天送的“炭敬”,向领导的秘书或跟班送的叫“门敬”或“跟敬”。(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深浅、京官的用处和外官的肥瘦。
送这些东西有两个目的:一是联络感情,说明白点就是为了升官。如今官员的升迁和明清官场是一样的,仍然取决于与上级的关系,层层递升上去,每一层的成功与否都取决于争当“接班人”的技巧,而整个过程都象明清一样没有老百姓插手的份;二是争取资金项目。与上级领导和部门联络的利益如此巨大,送红包便势在必行了。有了这种根基,没有名词可以发明名词,没有经验可以摸索经验,没有传统可以创造传统。
上级官员到下面视察,遵循潜规则,县里照例要掏钱意思意思。如果财政紧张,就要找私家摊派,但是他们不说“摊派”,而说“帮贴公费”。用现在的表达方式,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就是乱摊派吗?但仔细品品人家的措词:“帮贴公费”——行为的主动发出者一举从索取者变成了掏钱方。在“公”字面前,人家“自愿”,就不能叫摊派了。
外官留别敬,早已成为官场不成文的规矩,外官、京官也已经形成思维定势。在官场,由“热”而“凉”,就是送礼没有达到期望的目的,希望变成失望。
“ 别敬”具有礼物与贿赂两重性格,它是礼仪式的贿赂,又是贿赂式的礼仪,礼仪与贿赂合一,既降低了礼仪的意义,又抬高了贿赂的身价,雅典别致的名字,遮盖了几多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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