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_净素道人【完结】(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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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官也是一种特殊的商业,不需要花费什么成本,不受劳作之苦,不用购买或租赁地皮和门面,各级衙门就是门市部,开门就能营业,买卖双方都有利可图,又都惟利是图,因而大利所在,双方都很踊跃成交额很高,市场的繁荣历久不衰。

  金钱与官职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买卖双方都具备了双重身份:就是说,买方也具有卖方的身份,卖方也具有买方的身份。买者用钱买了官,有了将本求利的基础,就可能一本万利;卖方卖去了朝廷要求官员遵守的规矩,卖去了应该承担的义务,卖去了良心和忠诚。“千里为官只为财”,上任只去捞本就是了。

  贿赂公行,纳贿受贿,成为社会风气,形成官场惯例。各种衙门的官吏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权有大小,官有高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中国社会市场十分不发达,但官场率先垂范,使行政行为市场化。

  形成贿赂公行的风气,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成为官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些人积极钻营进入官场,他们惯常的敲门砖就是金钱开路,一旦进入官场,又变本加厉地“追加投资”,求得一官半职,之后再下狠心把投资捞回来。如此一来,,形成了送钱——升官——捞钱的恶性循环,最终制造出一个巨大的官场旋涡,让置身其中的人身不由己。

  要建立起“政治生态链”,从而使每个监督者都是独立的,使监督者受到监督。何谓“政治生态链”?最通俗的比喻是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吃棒子、棒子打老虎。监督者依法监督是其政治生存的前提,否则就被吃掉。在这样的生态链”中,是不分级别高低或者内部外部的。让每个监督者都有独立地吃掉监督对象的权力,同时又有被吃掉的危险,在制度设计的最佳选择,即法治的选择。

  官职交易的机制反思

  建国初期,刘少奇说到一种现象:“有人把自己负责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现在,这些“个人资本”和“独立王国”的官爵已经在一些地方进入“市场”流通了。

  清朝就有卖官制度,皇帝遇到灾荒,财政困难,就卖官应急。但是,马德卖官与皇帝卖官不同。首先,官职并不是他家的,他卖的是自己临时代理的人事权;其次,收入完全归己,而不是用来救灾;第三,天下不是他马家的天下,卖官的恶果也不用他马家承担。

  在这种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比“家天下”更糟糕的卖官机制,即“官天下”的机制。

  在马德卖官案的四个环节的交易中,每个交易者都不是主人,都是临时代理人,都在追求代理人的眼前利益。

  我们知道,每个交易者都有任命他的上级,但上级仍然是代表,并不是主人。在理论上,中国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中央政府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全国人大代表又是由省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省里由县里选,县人大代表才由选民直接选举。那么一个直接和百姓打交道的官员,如乡党委书记距离真正的主人有多远呢?

  至少隔了十个环节。按照血缘关系计算,早已出了五服,不算亲戚了。在这十个环节中,每个环节即使只搀杂十分之一的私货,经过十次搀杂,主人还能得到什么东西?实际上,代理人还可能插手选举,在每个环节搀一点私货。如此这般下来,一个代理人的短期行为盛行的社会,一个无人负责的“官天下”,就算发育完全了。

  在官天下的机制里,人们只能指望官员凭借超人的道德对抗利害趋势。这种对抗肯定是有效的,但马德认为效果有限,他甚至建议纪委官员下去进行破坏性试验,看看他们能否顶住买官和送礼的潮流。

  如果我们不把马德看作天生的恶棍,我们就没有理由漠视失足者的惨痛教训。

  从公共物品的角度看,税收与服务、官职与选票,本质上都是一种交易。交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一报还一报的对应机制,吃亏者不能反击,背德者不遭报应。

  这种报应关系密切的的机制,我们可以在村级选举中看到一个雏形。在那里,即使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在出现贿选的时候,卖官的钱,进的也是民众的腰包。在这种机制里,人们无须指望超人的道德,只要当事人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甘心一次再次地吃亏,大体公平的交易就会实现。如,在贿选的情况下,选民发现自己选出的是一个贪官,100元卖出的选票导致了200元新增的苛捐杂税,他们就会汲取教训,不再做这种亏本的买卖。主人买卖自己的东西,自然会选最好的货色,争取把自己的权力卖一个最高价。这就是公民招聘公仆的机制。

  身处买官卖官链条中的官员们知道,制造需要,保证需求,才有稳定的收益。

  官员的腐败,从来就离不开买官卖官和行贿受贿。时代虽然进步了,但就腐败的方式方法,基本上都是老套子。

  人事政策成为一把手手中的橡皮泥,想圆就圆,想方就方,可以为买官的人度身定做;民主考察制度被玩弄于股掌之上。

  干部任用上的“一把手说了算”,加剧了下级对权力争先恐后的附和与无原则的盲从,下级的附和与无原则的盲从,又助长了其卖官的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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