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_净素道人【完结】(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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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秘诀。但随着地方经济主动权的增加,地方力量不断做大,在一些地方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分割、各自为政,出现中间梗阻,中央政策被消解,中央权威遇到了挑战。

  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破除地方保护,是垂直管理最直接的目标。早期的垂直管理,就是在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当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大问题,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地方贸易保护壁垒,导致假冒伪劣商品猖獗,劣币驱逐良币。在此情况下,市场执法监管部门的垂直成为必然之选。 现在看来,工商、质监的垂直,无疑对于消除行政区域间的贸易壁垒,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有人认为,相对于经济管理领域的部门垂直进程的加速度,权力监督领域的垂直步伐缓慢。比如纪检监察这样的强势监督机关,在实践和理论上已经充分论证了垂直必要性,但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中央对垂直管理还是十分审慎的。

  垂直管理,有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曾居功至伟,但并非历史和现实的必然,不可无条件地复制。

  抗地方干扰的一剂猛药

  在进入新世纪后,垂直出现了新趋势,从传统的市场监管部门向新热点监管部门扩展,并且日益广泛深入。而大的背景,就是中央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更加激烈,矛盾冲突更加频繁,中梗阻现象愈发突出。

  在始于2003年下半年的新一轮宏观调控中,土地无疑重演了当年金融的角色。地方政府在失去对银行的支配权后,赖以主动推动经济增长并能够独立支配的只有土地这一项核心资源了。而卖地生财的路径选择,又令中国经济面临失衡、耕地底线面临失守的严重威胁。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土地部门便从比较单一的管理部门向国家宏观调控部门转变。

  为何对垂直管理情有独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地方政府获取更多的政策权力是必然的。但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腐败日趋严重,政府和官员在“办公”的同时,利用公权力和国有资产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也成为普遍现象。地方政府和官员自由处置空间越来越大。一些官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随心所欲地肢解、歪曲国家法律和上级政府的政策,破坏国家法治的统一和严肃,使不同层级政府间的正常关系受到干扰,甚至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上级管不了下级、政府管不了官员的现象。对这样一些现象和问题,中央政府采取垂直管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加大对各下级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当说是客观认识目前政府间关系并力图加以改进的愿望的体现。

  但是,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上级政府要想实现这样的意图,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的。由于缺乏公众监督的机制,上级政府对有可能出问题的下级政府的监督和校正,所能依靠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最直接、最彻底、也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事无巨细地“亲自”监督。这样的监督事实上已经超出了上级政府的人才、资源、精力和智慧的范围,成本巨大。在中央政府看来,垂直管理不过是一种直接管理或监督的方式而已,并期待这样的管理和监督能够取得最好的效果。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施全面监督的冲动,还缘于目前弥漫于全社会的诚信缺失。在中国政治生态中,言与行时常分离,可说不可做、可做不可说,成为政治和官场的“规则”,事实上形成了一种体制性的政府诚信缺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唯恐下级政府上下其手而将自己引入歧途的上级政府,除非是眼见耳听,否则是很难判断下级政府的表面文章。因此,对上级政府而言,即使是出于放心,他们也会要求实行亲历亲为式的监督,也就是垂直管理。

  还应当看到,中央集权体制下,从公众的角度而言,任何政府和官员的胡作非为都会被民众认为是政府的,因此本质上都会影响到上级政府自身的形象,上级政府最终需要承担恶名。因此,从改善政府与民众关系的角度出发,如何让下级政府尽可能少地出问题,以舒缓政府与民众的紧张关系是上级政府最为关心的。显然,要想让政府及其官员保持良好的行为,上级政府最好的方式就是:或是选用自己信得过的人,或是自己亲厉亲为——以角色替代的方式实现上级政府内部人排他性的作业。仅从垂直管理不断扩大这一事实看,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相互信任,已经降低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了。

  垂直管理不应成为改革重点

  垂直管理的设定权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试图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加以解决的问题,是否恰好是地方政府也想解决的问题,就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如果一致,或可期待一种皆大欢喜局面的出现;反之,在两者无论立场还是利益显然都不一致的情况下,垂直管理究竟能够起到什么作用、甚至能否得到真正的实施,可能会变得非常复杂。

  垂直管理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与问题的来源和类型联系在一起的。概略地说,目前中国政府管理所遇到的难题,有单纯管理问题、技术问题,但总体而言更多的是体制问题,而不是单纯行政技术问题所能涵盖的。可见,已有的一些管理措施之所以不奏效,问题并非出在管理手段本身,而是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内在缺陷所致。对垂直管理问题而言,在专业性强、业务单一,或与国家主权、国家权威关联密切、适用于条条管理的领域,强调或改进垂直管理的方法、技术,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而在其它领域,尤其是在一些更具有一般性、社会性、地方性等特性的领域,本身可能并不具备垂直管理必备的一些特性,是不适合垂直管理的。至于那些仅仅是为了提高监督和控制的力度,而实行垂直管理的考虑,那么很有可能在解决了一些旧问题的同时,又会制造一些新的、也许是更为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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