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说到底就是权力换人心。领导要善于疏导民意,化解危机;中国的改良为什么老是失败,就是缺少人民参加。民意如流水,越堵越危险。
“三农问题”是在比较意义上提出来的。之所以要从所有的问题中区分出“三农问题”,在于三农领域与非三农领域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这个差距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才导致“三农问题”这一提法。所以,在“三农问题”中,我们用以评价三农领域各种现象所用的标准,其实是来自非三农领域。
经过分析,“三农问题”就转化为三农领域与非三农领域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三农问题”的成因,就是三农领域与非三农领域之间巨大差异的成因,“三农问题”的对策,就是解决这个差距的政策措施。
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领域的核心是经济产业。农村与农民是因产业而区分出来的,没有产业的区别,便没有农村与城市、农民与非农业人口的区别。而产业的转移,意味着农民身份变化和农村城市化。因此,“三农问题”实质是产业结构问题,是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关系问题。
所谓“三农”问题,实际上就是“农民问题”,但“农民问题”的实质不能说是种田人的问题。实际上农民问题的根源在农村之外,其本质就是中国的公民权不平等,或者说在公民权总体水平不高的前提下,被称为“农民”的大多数中国公民缺失尤其严重。
过去的“农业税”其实既不是所得税、地租或资产税,也与“农业”没有实质的联系;它其实是一种身份性贡赋,或者用舆论广泛比拟的说法,是无优免特权的臣民交纳的“皇粮国税”。
农民问题最根本的是土地问题。土地是农民唯一的财富,怎样使土地从理论上财富变成现实的财富,是农村第二步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步改革是解放农民,使农民成为自由人。
曹锦清在《黄河边的中国》里讲述的一个水渠被废弃的故事,针对曹锦清说的:“中国村落农民,历来善分不善合。善分,并非中国农民的弱点。西方人比东方人更善分。中国农民分到家庭而止,西方人分到个人。中国农民的天然弱点在于不善合。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但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在长远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各农户的共同利益。因为看不到共同利益,所以不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超家庭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或者说,村民之间的共同利益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在主观上并不存在。因而他们需要一个‘别人’来替他们识别共同利益。” 吴思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废弃的水渠所体现的不是农民的愚昧,而是他们的聪明。这里面的成本太高。
如果有人组织一个“组织”,这个“组织”与原来的领导班子的功能高度重合,这样的组织能不能合法存在?这是对现任领导班子的赤裸裸地挑战,这是挑战现政权,是另立中央。不自找麻烦是明智的。
在农村,没有合法伤害他人的权力,仅仅靠谈判,靠利益引诱,事情简直就没有办成的希望。反正全村都没有水,靠天吃饭,大家都没有话说。在互相搭便车、集体磨洋工的时代,这是社员非常熟悉的心态。在那条废渠下边,就埋藏着许多利害计算,因为帐算不通,渠道才不通。
水利设施的建设、收费和管理,具有鲜明的公共产品的色彩,因此政权的介入,强制力的介入,实在是便宜高效的上策。在目前的土地分布格局下,主流办法还是手握政权的英雄的介入。
所谓村级民主选举,由于县乡政府的财政压力过大,村级政权负担着替上级政权榨取高额税费的功能,上级政权不敢放松对村级政权的控制权,因此村级民主选举往往流于形式。
民主在本质上不过是一种公共产品的交换机制,一些事情自己干不了,需要一个公仆替大家办,因此就要一边指挥并监督公仆,一边给他公平的报酬。小农经济很难自发地产生超家庭的合作组织,维持这种组织的费用太高了,谈判的费用太高了,监督的成本太高了,所以不划算。于是这样的组织在历史上就难以出现,出现了也未必可以长期维持,维持下来的往往要凭借霸权,并且难免腐化变质。
在一个较长的时段上看问题,村级民主选举这种试验成功与否,形成的状态都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因为中国的小农经济本身已经不是一种可以长期稳定的生产方式,农民集团与迅速膨胀的官吏集团的关系也不是可以长期稳定的均衡状态。
高度集权和高度计划经济的体制,要求行政权力渗透到乡村的各个角落,把农民全面纳入国家层层委派控制的社会组织系统中。而农民天然是分散的,“每时每刻都在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小生产者,传统农村社会是自治村落的松散结合,所以需要“教育农民”:时刻强力克服、控制农民和乡村社会天然的分散性和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但是,高度集权和高度计划经济的体制终于走入了历史检验的死胡同。
现在,农民依然被认为是愚昧、落后、缺少现代社会组织和协调能力的群体,在实行土地承包制后,农村社会迅速出现的基层组织弱化、封建迷信抬头、宗法组织复兴等一系列现象,令人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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