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元代,官吏脏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
明代,由于朱元璋出身贫苦,了解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贪决心最大,力度也最强:脏至六十两以上者,斩首示众。为了反贪,朱元璋甚至始创了特务政治,让特务们监督官员。
清朝的雍正、乾隆也算是英明的,但对贪污也无可奈何,无奈中,始创养廉银制度。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大家忽略了一个前提条件: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
古代反贪,有这样几种怪现象:
一是越反越贪。
二是越贪越狂。
三是贪中反贪。
贪污腐败的原因
封建统治者反贪的决心与力度不可谓不大,为什么贪污却不可竭止呢?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人性的原因
马克思曾经这样概括资本的特性: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2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绞首的危险。
资本的背后是人,资本的特性,说穿了就是人性。人性是贪婪的,而贪官却是大大发扬了人之初的本性。
我们不否定道德说教,但是作为经济学者,我们首先注重的是制度。而且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一定要以人道德不好为出发点,要以人之初性本恶为出发点。
二是制度与体制的原因
西方国家在走出封建社会的门槛时,之所以选择了三权分立的政体,乃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人性是恶的,不相信任何一个政党,也不相信人民,将权力交给一个机构或者一群人,只会导致完全的暴政,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暴政,对掌握权力的人,应该深怀戒心。而中国的封建社会却永远不会自动走到这一步,而恰恰相反,所有制度建设,都基于人性善良这一前提,把希望寄托在读书人的忠孝贤良,寄托到帝王的英明决断。这种寄托,导致对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温情的默许与浪漫的幻想,而贪污,又是专制与官僚体制下的必然伴随物。
1)端坐于金字塔顶端的最高统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贪污群体。皇帝的排场、奢侈与权威,对下层官员构成一种致命的威胁,也可以说是一种致命的诱惑。皇家集团的存在,恰好构成了贪官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历史上的贪官惩而不绝,前赴后继,皇家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2)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皇家与它手下庞大的官僚集团,同属一个窃国团伙,联合统治,剥削人民。但是很遗憾,他们之间各层次经常出现分脏不均的情况。皇家统治比较强大的时候,贪污有所收敛;皇家统治比较薄弱的时候,贪污比较嚣张;新王朝初期比较好,王朝末世最糟糕。
3)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是造成贪污不止的组织与技术原因。西方哲学家说,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腐败。吴思更是感叹:恶政下,皇上也是冤大头。也就是说,制度与体制的原因,导致皇帝也无可奈何。
4)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确立个人财产私有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导致有钱阶层缺少扩大再生产的动力与保障,至于有权阶层,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社会之财,缺少理性的使用与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权有钱阶层疯狂消费以外,似乎没有其他的用处。中国封建体制恰恰是将消费的无限制与权力活动的自由结合到了一起,其后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贪污。
5)统治阶级对官僚集团推行“敬德保民”之教化,但历史证明,这种教化是失败的。皇帝们号召官僚们“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钱”的时候,官僚们心知肚明。
6)在某种程度上,最高统治者希望手下有点小小的贪心,否则统治者反而不安心了。偶而贪污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级表忠心:你看,我只图个吃喝,领导,你就放心吧。
三是社会的原因
一般的看法是,中国是一个不道德的社会,但是组成分子,每一个人可能是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的人构成了不道德的社会。
在这种不道德的社会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西方学者认为,不道德的家族主义会引起腐败,促使人们偏离普世主义和行善规范。也有人说,中国人只讲私德,不讲公德;也就是说,在他自己的亲友圈子里,在他的私人圈子里,他是道德的;可一旦出了这个圈子,他就可能不道德,不守信用,没有人情味。
中国社会,人情最重,还不起的。中国人身处的环境,是一张人情、亲情、乡情、友情之网,没有一定的定力,你是摆不脱的。
也许正由于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最高统治者才怂恿出一个所谓的大义灭亲思想。西方社会没有人情,但法律却基于人性之常情,认为亲人必袒护亲人,所以西方社会不倡导大义灭亲,法律里也没有包庇罪。
我们中国是一个很奇怪的社会:我们中国人最讲人情,可由中国人组成的这个社会却冷漠无情;我们中国人最讲亲情,可法律却提倡大义灭亲。贪官最遭老百姓忌恨,可贪官周围的人却喜欢他赞扬他;清官最受老百姓喜欢,可清官周围的人却恨他恨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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