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回忆,那天晚上9点多钟,他从他父亲家出来,走到六号菜市场附近,遇到过去的同学许增达、许增达的哥哥许志达和许志达的孩子三人。许增达背着一只三轮车轮胎,说是修车去。这时许志达的孩子在地上看见个东西,问是谁的头发,许志达叫邹看一看,邹捡起来看、看出是个假发套。许志达就说:“那你留着吧,你们要开发廊,留着给你媳妇烫发用。”邹说不要,许志达还是说给他,邹就拿着了。几个人就此分手,邹把发套带回家里,给媳妇看,他媳妇戴在头上试了试,他也戴在头上试了试,觉得有用、挺高兴。发套上有灰,不干净,他就放在脸盘里洗,洗完了晾上。正这时,许志达找上门来了,说他还想要那个发套,邹只好又把发套摘下来还给了许。就是说现在发套到了许志达手里。侦察员们赶到许家时,许志达一家三口正在吃饭。听说发套与“1.28”案有关,长满络腮胡子的许志达神色立刻紧张起来,吩咐媳妇把发套拿给公安。
他对那晚情况的描述与邹的描述略有出入。据他讲,那晚9点钟左右,他带着儿子去帮弟弟修车,儿子扛着轮胎在前面走。走到小卖店老李家门前的胡同时,儿子的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接着他弟弟许增达也被绊了一下。许增达弯腰捡起地上的东西看了一眼,马上扔下,一边往前跑一边喊:“脑袋脱壳了!脑袋脱壳了!”许志达胆子大,捡起来看一看,说:“假发!”就把假发戴在头顶上走路。弟弟和儿子看了直笑。走到路口,前面人多了,许增达要哥哥摘下来,许志达就摘下发套拎在手里。快到公路时遇到姓邹的,许志达问邹要不要,邹说:“要这东西啥用?”许说:“你媳妇烫发,可能用得上。”邹说:“你不要我就拿着了。”于是发套给了邹。
修完三轮车车轮后,许志达回到父亲家中,把捡到假发的事讲了。他的小姝姝一听就说:“你给别人干啥?那东西挺贵的,好几百块钱。我的头发黄,你去要回来,我戴!”这样许志达赶紧带了儿子去邹家,把发套索要回来。他倒没有给姝姝,交媳妇收了。刘仲义拿到了发套,如获至宝。假发约一尺半长,内衬尼龙网络,发丝乌黑乌黑地闪着油光,前有刘海,发梢弯曲,干干净净。许增达证实说水洗之前发套上只有灰尘,没有血迹。1月31日,指挥部确定,发生在三天前的特大杀人抢劫案案犯为3-4人,其中至少有3名男性。拾到发套的地点标志了案犯逃跑的路线,他们曾路过六号地区27委。经检验,发套上的毛发与“212”吉普车靠背上发现的丝状物同一。
罪犯戴假发的目的引起种种猜测。一种说法是罪犯中必然有谁容易被南山矿的人认出来,很可能他本人就曾经在南山矿工作过。一种说法是罪犯有人脸部或头部有明显特征,容易给人留下鲜明印象。即使这两种因素都不存在,戴假发作案也可以迷惑警方的视线,使警方在查杀犯罪团伙时注意女性。这伙人的狡黠一点一点地显露出来,不逊于他们的凶残。
何局长、李副局长、吕副局长和黄协理员、郝科长每天要碰头三次以上,虽然发现假发是一个显著的进展,各项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说不定从哪方面又会出现新的契机,但他们还是感到缺少可靠的“抓手”。猎枪一批批收缴上来。说是收缴,大部分不过是“借用”,只要查否,即退还原主。有些属于非法私藏枪支,一经发现便予以没收。几天来各分局的警察已分头到许多人家查看猎枪,加起来有318支,有些从型号上就排除了嫌疑,有些带回来,由刑技人员一一检验。王克立等人忙得腰都直不起来。收缴枪支总是和清查“刀枪炮”团伙联系起来的,于是又查获了7个流氓团伙,有的由人及枪,有的由枪及人。所有的枪支都被证明在南山矿北楼射出过子弹。其它枪支还在调查中。确定北楼保卫科值班室北墙上的炸点如何形成,也是技术人员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问题包括案犯使用什么样的炸药、份量,用何种方式引爆等等。得到这些资料,就可能通过细致的寻访找到炸药的来源,以及是谁最后得到了它们。从这一途径追查此案的犯罪分子几乎只有百分之一的成功率,但是谁又敢说根本没必要由此入手呢?
炸药爆炸的一瞬间在墙上留下一处33×32×6CM的炸坑,同时烟飞灰灭,消逝在空气中。墙的硬度取决于建筑它的材料,也取决于它经历的年代,同样的爆炸物在不同的墙上留下的痕迹不尽相同,而炸药安放时离墙的距离也影响到爆炸的效果。等等这些因素都使刑技人员必须具体对待现场的痕迹。王克立很不满意此地的技术设备条件,但工作要无条件地去做的,他迫不得已采用了最原始、是简单的,也是目前最可靠的办法,即实地试验的办法。重复多次后,他得出结论:案犯使用了一管重量为150g的硝酸铵炸药,由0.45安培的雷管引爆,牵有电子导火索。后来知道,他的判断是非常接近实际的。
指挥部很快布置下一个新的专项调查任务。要求全面排查重点单位,包括采石场、小煤矿、水利工程部门、化轻部门等及火药销售点,从中发现索要或购买导火索、雷管、炸药的可疑人,同时通知与鹤岗接壤的金山屯、鹤立、鹤北、宝家岭、新华农场和佳木斯等地的公安部门,希望他们在当地予以配合协查。所有这些都需要几个条件:人力、财力和时间。“记住,”局长何文轩再次声色俱厉地强调:“谁查漏谁负责!到了这种时候,不要怪我不客气。不称职、怠慢工作的,允许就地免职!”公安部门是准军事单位,命令之下无民主可言。何文轩已经有两夜未合眼了,眼珠中的血丝透露他内心的焦灼。副局长吕志辊在一旁提醒说:“何局长,你还记得1983年的‘12.8’大案吗?”何文轩猛然感到有所顿悟。所谓无独有偶,12年前,鹤岗发生过一起震惊全省的特大凶杀案件,也被称作“12.8”大案。只不过发生在12月8日午夜。案发地点也在南山区,六号派出所管辖范围。29日7时40分,六号派出所接到峻德矿工人张泽林的报案,说他下夜班回家后,发现妻子和三个女儿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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