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辊双眉紧蹙:“假如为了补枪,不是为了报复,这一枪对准眼睛打显得过于残忍--他们毕竟是同伙,据我所知,这些人都是铁哥们儿,不然干不了大事。距离这样近,照哪里打都行,又何必打在眼睛上?相反,第二枪打在右颊原来的弹道上倒比较合情理,也容易符合同伙当时的心理。”
闫自忠连连点头,觉得大家开始想得深入一些,这正是他所期待的。“其他同志有什么看法?”何局长问。于是又有几个人相继发言,有的认为当时的情况会很复杂,有些事带有偶然性,得不出合理的解释。此外,这些人心毒手狠,早已失去常人的人性,单用情理解释可能会陷入迷途,但都赞成不必打两枪。经过一阵争议,闫自忠表态说:“我认为,李局长提出了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确定这个人是罪犯以后,这样的问题应该提出来了,这是一条线索。吕局长从情理上分析了眼部的一枪,也很有价值。当然其他有的同志说得也不错,不能光从一般情理上解剖犯罪,我们现在还无法断定这一枪的实际情况,但是,我又认为吕局长能够从情理上剖析作案人心理是很值得提倡的。和我们打交道的,是罪犯还是人?既是罪犯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性。有些案子的某些环节,不通过人的心理分析就无法破案的。我举个例子……”
“部里乌国庆同志曾经到我们省讲过一次话,他举了个例子。有那么一个案子,罪犯把一个女的衣服剥光了,脑袋砍掉了,肚子豁开了,扔在野地里。还在女的阴部放了一把油菜籽。勘查现场时大家就研究,这个人怎么这么狠,为什么要放这个东西呢?反映犯罪分子什么心理呢?当时认为,这些油菜籽可能是为了给女的遮羞的。什么才能产生这种心理呢?只有亲属。最后破了案,作案的是她公公……
”
“这个例子很使我受启发。现在的作案有两种,一种是气质性犯罪,一种是社会性犯罪,照我看,抢劫案大都属于后者,作这种案的人有正常的人性,只不过欲望比一般人强烈,思想有偏差,更缺乏耐心和容易冲动,未必在其它方面完全缺乏人性。就像志锟同志讲的,没有内部的人情他们怎么可能作这么大的案子?都说东北人大案多,四川大案多,东北人和四川人都有结伙的条件,都讲义气,这是作大案的必要条件之一。我们可以想想,当时这个人被保干打中,打在右颊上,但是没有死,可能躺在地上喘气。这一枪从右颊射穿头顶,已中要害,死不死只是早晚的事。于是需要同伙来补枪。补枪应该是经过同伙商量的,尤其是补两枪。那么,补在哪里别人也看得见。从情理上讲,打在眼睛上是不合适的,对别人也是个刺激,除非有特别的理由……”
闫自忠顿住了。“你是说,眼部有特征?”何局长问。
闫自忠点点头:“这只是个猜测。应该说右颊这一枪补得是很精心的,左眼这一枪也不应该出于随意,特别是,如果这是第三枪的话……”他目光转向众人:“本地过去是不是发生过这样的案子:嫌疑人左眼部有明显特征?”房间里安静得听得出众人的呼吸声。“有。”从解剖台右侧传出一个声音。王春林不是一个想到什么就说出什么的人,尤其在这种场合,永远不会头一个发言。
闫自忠主张并案的时候,他已经把经手过的案子在心里排列过一遍。到李洪杰提到眼部的枪痕,他忽然感到眼前有什么东西一晃,终于抓住记忆中的一个碎片。起初他觉得两者差距太大,后来又认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最后,当闫自忠明确点题时,他决定把自己的怀疑付诸公论。
“1991年1月25日,小金鹤储蓄所的抢劫案,案犯之一。
”他简短地提示给众人。在场的有一半人,包括何局长,一经提醒,都若有所悟。可没有人出声,似乎都在斟酌。何局长说:“那不是一起案子。”“对,两起。先是1990年12月19日工商派出所高连国被杀,枪被抢。当时我还在市局,”王春林从容不迫地说。“而后就有了‘1.25’,并了案。”兴山分局曾副队长说:“那是两个。”“是两个人,人数上不对。但是,已经过了整整四年,从结伙发展到团伙也够时间了。”“有什么证据吗?”“没有,只是猜测。有一点记得最清楚:罪犯之一左眼是‘格棱眼’。”东北话‘格棱眼’,指人的眼皮下斜,属于面部缺陷。
闫自忠显然很感兴趣,从曾副队长烟盒里取出一支烟,掏出打火机点着,问道:“还有什么其他体貌特征?”
“大约1.75米高,瓜子脸,比较白,不胖不瘦,当时20岁左右。他的同伙比他矮些,团脸,稍胖,年龄大两三岁的样子。”李洪杰开腔道:“这个案子我也清楚,搞了两三个月,没拿下来。”伦江捅捅身旁的王克立:“王处长,你还记得吗?当时派了吴兴奎把现场留下的弹壳送到省厅检验,你好像参与了。”王克立点头:“对,能想起来。单玉梅作的鉴定,我复核。和高连国的枪认定同一。”
何局长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从体貌上看,那两个人倒是和这具尸体以及另一名通缉犯有相似之处。春林想得好,应该再仔细研究一下。”恰这时,何局长携带的步话机响了。他打开开关,听了几句,对着话筒问:“确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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