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三进宫”的“乞丐大盗”
1、“三进宫”的老凌
2002年11月中下旬的一段日子,我在汉口一带寻访四处的流浪汉和乞丐们。那段日子的夜晚,我几乎都是宿在汉口火车站附近的一片空旷工地旁,那里也是一个乞丐群居的地盘。
这里的工地由于闲置很久,一帮流浪汉和乞丐纷纷在这里搭起简易的棚子,捡几块木板架起一张床,就成了他们临时的一个家了。我就是在这里认识老凌的。他独自一人住在一个木棚里,我进去和他聊天,提出和他“搭伙”住,他很爽快地答应了,并找来几块木板,为我架了一张床。
老凌今年50岁,湖北麻城市闵集乡人,他在28岁那年得了一个怪病——肌肉萎缩。大腿莫名其妙地萎缩,比小腿还细;胳膊也开始萎缩,上面比下面细。他有一个兄弟也这样,有人说是遗传,可他的祖上三代都没有患过这种病。他不信,说是老天要惩罚他,让他受苦。他行动起来很不便,站起身都是臀部先起来,走路的姿势也是趔趔趄趄的。身体的原因,使他只能靠捡垃圾和乞讨为生。
老凌坐过牢,并且是“三进宫”。他在20多岁的时候,那时腿脚还很正常,有一年过年时,村里杀了两头猪,放在村委会办公室里。半夜,他一个人撬开大门,弄一个很大的树丫,将半边猪搁在树丫上,轻轻地拖回了家。偷回来半边猪后,他觉得不过瘾,便又“杀”到办公室,又偷回了两个半边猪。但“不幸”的是,他被人举报了。公安部门到他家搜查,发现他偷的东西不光有猪,还有大量说不清来源的物品,这些赃物整整装了一汽车。他被判了8年刑。
讲起偷盗的事情,老凌丝毫不觉得脸红。他有一个怪理论:“人怎么致富?最快的途径就是一个字——偷!”据他讲,他年轻的时候已经养成了习惯,见什么偷什么。这个习性也使得人们对他避而远之,甚至最亲的亲人也离开了他。21岁时,他曾与一个浠水的女孩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但因为被判刑,坐牢期间,老婆带着儿女远走他乡了。
老凌伤心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就觉得无所谓了。他说:“我并没有觉得不能生存了,我还有一双手,不相信会饿死。”1996年,老凌来到武汉,在汉口二七路租了一间房子,还买了一套修鞋机,开始干起修鞋的活。他要的价钱比别人高,别人只收1元,他要收2元,但尽管如此,他的生意还是很好,因为他的手艺很不错。
老凌生性好动,还喜欢打牌。修鞋的那段时间,他每晚吃完饭后都要与几个在汉口做生意的老乡在一起“斗地主”。一天晚上,打完牌回家,家当都被偷了个精光。好在手头还有些钱,他又买回一台修鞋机,在汉口球场街重新开业了。
也许是老天作弄人,老凌的修鞋机又连续两次被盗。老凌说,自从干起修鞋的生意后,一直比较本分,控制自己不去偷东西,因为生意还不错,一天最少有30元钱的入账。他自嘲地说:“妈的,我不偷别人的东西,别人却偷起我的东西!”
第三个修鞋机被盗后,老凌便没有钱买了。房东催要房租时,他没有办法,只好卷起被子过起了流浪和乞讨的生活。
老凌如果坐着,丝毫看不出是个残疾人。但只要一走路,就可以发现他走得很吃力,几乎是整个身子倾斜着向前走。他说,我坐着讨钱没有人给,因为别人看我一点毛病都没有。但是走路呢,别人会认为我趔趔趄趄是装的,所以每天讨的钱很少,连生活都维持不住。
老凌“故疾”重患了,白日乞讨的时候,他到处“踩点”,发现可以盗窃的东西,便晚上出击。他经常光顾的地方是建筑工地,一般是下半夜两三点钟,趁那些守门的睡着了,便偷一些值钱的钢板、钢材拿去卖。
我有些迷惑不解,以他的身体状况,怎么能运得动那些建筑材料呢?他说:“很简单,搞一个折叠式手拉车,有什么东西不能偷的?”他洋洋自得地说,以前曾和一个湖南女乞丐租房子住,除了米是买的,其他的油、酱油、胡椒、味精什么的,都是晚上趁街头做夜宵生意的在下半夜打盹时偷的。
尽管是老偷儿,但终有失手的时候。他在偷建筑材料时,两次被工地的保安捉住。“这两次失手,一次把我关了一年多,一次把我关了两年多。”他说。
2、和老凌一起“借”钢管
说起偷盗之事,老凌从来不用“偷”字,只说“借”。他认为,人只要没有钱了,就可以去“借”点东西换钱。只要胆子大,敢“借”,人就不会饿死。哪怕被逮进去了,里面也有吃有喝,不比在外面流浪、乞讨差。
一天晚上,老凌建议我跟他一起到汉口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工地去“借”钢管。他说:“我下午看到那个地方又割下来好多钢管堆在那里,今晚是一个好机会,你跟我一起去,卖的钱我们一人一半。”
说实话,老凌总给我讲他的偷盗故事,说得有板有眼,我也想亲眼见识一下他“借”东西的本领,当即一口答应了。不过,我有自己的思考,他要是真“借”的话,也不能让他得逞。毕竟我有自己潜在的身份,不可助纣为虐。
晚上10点多钟,我请老凌喝酒,他海阔天空地聊起来。他一会儿神吹自己是怎样从别的乞丐手里抢过矿泉水瓶换钱,一会儿又侃自己坐牢的“光辉”经历,可我没有听的兴致了,一直在想着等一会儿“借”东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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