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像酒一样愈久愈为浓烈。在认识小曹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包括2000年冬天小曹一度被媒体追炒成为“名人”后,我依然像研究一道数学题一样研究着小曹。我期望媒体的报道能让小曹的命运有所转机。但媒体的主要功能毕竟不是济世助人,成为“名人”之后的小曹很快回落到他的原始生存状态:捡别人的剩饭吃,夜宿街头马路。惟一的变化可能就是,在受到欺负或遇到不开心的事时,他会底气十足地告诉别人:“我有一个当记者的大哥,我马上要他来!”然后会拨通我的手机。而我总会让他失望,因为更多的时候我在报社和外面忙碌,即便有时间也不会马上跑过去帮他“摆平”那堆他眼里的麻烦事。时间长了,小曹也知道这一点,但他还是会不厌其烦地打通我的手机,在他的潜意识里,有一个当记者的“大哥”成了他生存的荣耀和底气。
但我还是经常去看小曹和他周围的许多乞丐朋友。他的很多朋友后来也逐渐成了我的朋友。我的乞丐朋友越来越多,而我老婆对我的不满也越来越强烈。她不明白跟那些蓬头垢面、身无分文的乞丐们打交道会带给我什么好处。“懒,身体好好的去要饭,丢人!”这是她常说的一句话,代表着她也代表着大多数人对乞丐的不屑和鄙夷。她阻止不了我,所以就不止一次地骂我是“乞丐命”,“上辈子是个叫化子”。我没有反驳。我知道,对有这种思想的人,反驳是不起作用的,况且她说的也并非全无道理。其实,我很想告诉她一句话,因为知道没用且很难让她理解也就一直没说出口。现在,我知道这本书出来后她一定会看到,在这里就把这句思考了很久,带有一定偏执倾向的话说出来,算是继续和她作某种探讨和沟通。这句话很简单:面对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乞者,只是乞讨的方式各异而已。
2、《南方周末》讲过的故事
我前面提到小曹成为“名人”的事,是在2000年行将结束的时候,那时我还是《楚天都市报》的一名编辑、记者。《楚天都市报》是武汉地区及湖北省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办报风格以贴近老百姓而深受读者喜爱。那是2000年的冬天,我和同事邹晖、刘振雄在商量报道选题的时候,提到我已认识两年的小曹。他们都很感兴趣,后来采访了一个星期,写成稿件《流浪儿曹月旺和他的前程》,用3个版的篇幅发表在《楚天都市报》上,并配有小曹的若干生活照片。这篇报道使小曹一夜之间成为武汉的“名人”,街头巷尾许多市民百姓都知道了小曹,并开始关心起他的前程和命运。
后来,在记者的斡旋下,小曹老家的亲人终于愿意让他回去学做酱油、醋的手艺。小曹很高兴,我们一帮记者更是兴奋,以为终于帮他找到“家”了,小曹终于可以有一个光明的前程了!很快,这次采访被《南方周末》以《回家,不为过年——四个记者和一个流浪儿的故事》(当时去采访的还有摄影记者杨峰洲)为题刊发在2001年春节前一期的头版上。
鉴于本书部分内容保持着《南方周末》那篇报道的延续性,现将该报道中的部分章节选摘于下。它记叙着小曹的部分生活和我与小曹的简单相识。
下文载于《南方周末》2001年1月19日一版,标题为《回家,不为过年——四个记者和一个流浪儿的故事》,有删节。
“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2000年12月底,记者占才强——
那是1998年的一天,我经过武昌洪山公园门口,看见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一头长发,衣不蔽体,蹦跳着(后来才知那孩子右腿残疾)去捡别人刚丢弃的矿泉水瓶,然后蜷缩在地上,一脸欣喜地喝着瓶内的剩水。那笑容打动了我,我蹲了下来。就这样认识了他。
他说他来自河南,名叫曹月旺,几年来一直在乞讨,有时捡垃圾,晚上随便找个可避风雨的地方睡。我们谈得越来越多。他的话时常令人瞠目。比如他对我说:“我最大的梦想是开着‘奔驰’在武汉的街道上行驶。”
我想帮助他自食其力,就给他进了一批小工艺品,帮他在武汉大学门前摆卖。他蹲在小摊前,不知怎么跟顾客讲价,别人出多少钱他就卖多少钱。还怕羞,怕卖东西的样子被人看见。一星期下来,他说:“占大哥,我不想干了,我还是想流浪,我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我说你考虑清楚。几天后,他说他想擦皮鞋。我帮他将擦鞋的器具买齐,可擦了几天,他又厌烦了。
我试图跟福利院取得联系,但据说他不在福利院的收容之列。他继续流浪着,我时不时接到他的电话。前几天,在消失几个月之后,他来电话说:“占大哥,我后悔了。我还想卖东西,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流浪这10年
2001年1月4日,记者邹晖、占才强、刘振雄、杨峰洲——
我们去见曹月旺是在一个有阳光的下午,他怀抱刚捡的一袋垃圾,坐在武汉陆军总医院门前打盹。
他一瘸一拐地跟我们边走边说他属猪,17岁(他的身材看上去只有12岁多),河南南阳唐河县党老庄人,出生当天妈妈就疯了。大约10年前吧,一个他称为“叔”的人带他和妹妹来汉乞讨。这10年,他们流落过北京、上海、广东、江西、青海等地,后又辗转来汉。“叔”和妹妹现于武昌涂家岭一带租了一间月租60元的民房,仍以乞讨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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