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坏_大冰【完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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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不是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吗?

  顷刻,她又改口:

  哪儿是找得到的,应该是遇到。

  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于是互相拍拍对方的肩膀,继续喝着扎啤吃着望京小腰。

  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

  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一样相处,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

  说也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

  后来听到有人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我认为这是在放屁。

  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

  有一遭,我跟可笑说,我很自得于这种思想境界,觉得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可笑妹妹巧笑倩兮,一语道出真相:

  对呀,不当朋友还能当啥,一般男人,谁又能降得住她呢?

  (四)

  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人其实极为随和,爱开玩笑,不笑不说话。

  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耳朵里塞着耳塞,手里掐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

  她指甲剪得极短,不涂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

  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

  一条是因为在中美洲被抢劫。

  还有一条是在北京被抢劫时留下的。

  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大大方方地露着,好像那不过是三个无足轻重的蚊子包。

  嗯,这点和其他那些没有遮瑕粉底就打死也拖不出门的女生不太一样。

  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发现,在一众朋友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

  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吃饭,约好了几点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

  她又是个极会体谅旁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也从不刻意关照,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点的不自在。

  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上时常有些桀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得的诤友。

  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打一两个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

  我那时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店,自以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设防,未承想终究为兄弟阋于墙的状况伤透了心。难过时,她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宽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难过时喜欢沉默,她就在电话那头陪着我沉默,隔着万水千山陪我沉默。

  我最落魄的那段时光,她亦见证过。

  不只是见证,还有永生难忘的陪伴和照顾。

  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终归有一天,我会把它记录下来……

  我不爱和一门心思玩儿流浪的人交朋友,只和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的人投契。

  众多既能沉下心来上班挣钱又能撒开丫子浪荡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欢听月月给我讲她曾经的万水千山。

  月月17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走完了大半个中国。

  1999年起,她游学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20多个国家100多座城市,然后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精品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曾经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

  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却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汗毛。

  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像两个灯泡一样有奇异光斑。

  她还曾偶遇过一头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

  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

  借来的车比她爸爸年龄还大,和很多北美年轻人一样,住不起汽车旅馆的时候就睡在车里。

  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她哼着《花为媒》,在加油站吃特价餐。

  走到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No Maximum [13] 的路标,油门几乎踩到底,开了1个多小时的极品飞车也没碰到一个人。

  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小小的酒吧,荒野上的奇异宫殿,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

  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10秒,就被一众50多岁的牛仔大叔举过头顶大喊:ho……Chinese Girl! [14]

  她说这些大叔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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