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空变得阴郁,忧伤一鼓脑儿地袭上心头。
“陆楚蓝。”忽然,一个响亮的叫声使体育馆内所有的人都停下动作。
我回过神,向门口探去。只见一个身着一套宝蓝色运动服、脚踩红白相间的耐克球鞋的英俊少年站在那里。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发丝丝缕缕。那居然是---沙暮!
我万分诧异。自从认识沙暮,还没有见他穿过西服以外的衣服和皮鞋以外的鞋子。他那身标志性的考究的打扮简直像在T型台上表演服装秀。而现在更夸张的是,他挂着宝石项链的脖子居然缠着一条毛巾,他那只戴满古灵精怪的手链的手腕居然戴着护腕。
“陆楚蓝,”他颇有气势地走到陆楚蓝面前,又飞快地扫了我一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要加入球队。”
陆楚蓝自上至下细细打量了他一番,半信半疑地问:“你要加入球队?”
“不行吗?”司司南奇形影相随,鼠辈一般从旁边窜出,冲着陆楚蓝大吼,“你少瞧不起人!”
陆楚蓝奇怪地瞄了一眼司司南奇,问:“你也要加入球队吗?”
“我……”司司南奇瞬时没了铿锵之声,“我……我不。”
陆楚蓝重新审视了沙暮一遍,道:“好吧。”起身对球员们做了个手势,“大家过来集合。”
十一名球员迅速面对面站成两排。
陆楚蓝对着沙暮:“请自我介绍一下。”
沙暮紧锁眉头,双眼直视前方,金口不开,一副目中无人的态度。
“请你自我介绍一下。”陆楚蓝忍着性子加重语气说。
球员们面面相觑,大气也不敢喘。沙暮却照样充耳不闻。
陆楚蓝队长威风扫地,终于忍无可忍:“你……”
说时迟那时快,千钧一发之际,司司南奇又“咻”地一下跳到沙暮身边,满脸堆笑着说:“由我代劳,由我代劳。”于是对着两排球员,收敛起笑容,郑重其事道,“高三(11)班,沙暮,生日3月12日,双鱼座,身高1.86米,体重71公斤,爱好旅行,以治国安民为人生目标……”
众人爆发出一片大笑。我瞠目结舌地望着沙暮。
“我叫陆楚蓝,是这支球队的队长。我代表整个篮球队欢迎你的加入。”陆楚蓝打算以高姿态收场,向沙暮友善地伸出手。
沙暮用眼角瞅着他。
“由我代劳,由我……”司司南奇又准备慷慨相助。
沙暮用手一挡,司司南奇立刻服从地退下。沙暮正视着陆楚蓝,竟缓缓伸出手,说:“谢谢。”
阳光透过斑驳的玻璃窗射在水晶漆地板上,风移影动,听不到蝉鸣,在这夏去秋至的季节里,岁月跟着日规上潜移的阴影在轻轻摇摆。
上课铃久久地响着。
每天早晨,我在Roamer乐队柔情的歌声中醒来,像个梦游的人,意识模糊地把自己及有关自己的一切整顿妥当,出操、去食堂,匆匆忙忙地回宿舍取书,悠悠的歌声伴随我一路去教学楼,在那个小巧的却足够任我遐想的空间里呆上四个小时,躲在桌子底下画漫画、打盹、听唱片、看杂志,室外阳光充沛,赐我足够的明亮干不光明磊落的事。到了晌午,大家又蜂拥进食堂,像袋鼠似的在六个窗口前蹦来蹦去,寻找合适的美食,尤其是女孩子们,盘碟端至桌前还在计算“卡路里”,斤斤计较倒也消耗了不少热量,当她们终于提起碗筷,我的盘子里往往已经颗粒无剩,这就是我深感汗颜的地方,食欲旺盛,来者不拒。下午通常以副科为主,体育、写生、电脑、音乐,这才使一天不那么了无生趣,而我总是藏在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用心记录周遭发生的情节,老师们对我印象淡泊,哪怕我是课堂里最专注的学生。结束了一天的课程,我就回寝室给可可喂食,再到体育馆去看陆楚蓝打篮球,听他讲一些我不知道的关于宇宙翔的琐事。日子像季节一样顺利地轮流转换,心绪趋于平坦,我只要在大考小考里上了及格线、头痛时确认一下自己还好端端地活在世间,别无它求。
黄昏十分,依然有Roamer乐队的歌声陪我至体育馆。
林百茜一天也不缺席,已经早早占据最佳视角。以前参加戏剧社时也不能天天碰面,到了体育馆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了。司司南奇像沙暮的贴身保镖似的寸步不离,也没自己的生活情趣,喜怒哀乐全依附在沙暮身上。男生里少有这种小人之交甜如蜜的友谊。沙暮也不反对司司南奇的跟从,戏剧社、体育馆,奔波来奔波去的从不落单。沙暮练篮球的时候,司司南奇就坐在地上当观众,目光寸步不离地追随他而去,一到休息,擦汗递水呵护周到,越辛苦越甘愿般的奴隶。
“啪嗒”一声,篮球腾空落下,司司南奇抢着为沙暮捡球,又是一个“三不碰”。
“我不是让你先练习运球吗?”陆楚蓝严厉地说。
“他要怎么练就怎么练,”司司南奇急着护短,“干吗非听你的?”
陆楚蓝走到沙暮跟前,神情凝重,口气里透着些许无奈:“这是一个集体,我是这里的队长,如果你不愿服从配合,请你马上离开篮球队。”说完转身便走。
“队长,”沙暮开口叫道,“对不起,我只是想早点学投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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