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闹钟是偶然从电视新闻中看到益母草出事的,那时候,正跟同事一起在巷口的小吃店里吃面,看到那熊熊烈火的画面,整颗心如同琴弦揪紧了。
新闻里并未看到益母草,只说受伤不轻暂未露面。
筱闹钟一直凝神盯着电视画面,直到同事的手指像一根麦草一样在她眼前晃了晃,才回过神。
同事似乎早就在公众刊物上认识过益母草,说:“这个人好像还挺厉害的,年纪轻轻就被记者追捧,而且据说感情还是单身,就这么被烧死了好可惜。”
筱闹钟满脸的惊慌失措:“刚刚有说他被烧死了吗?”
同事说:“没死也残废吧,你没听见记者说着火时他一个人被锁在办公楼,这么大火他要怎么逃离?”
见筱闹钟连手都在颤抖,好奇地问:“你跟他认识?”
筱闹钟迟钝地抛回问题,说:“如果我跟他认识呢?”
同事说:“如果跟他关系很亲,那就回去看他吧。”
筱闹钟说:“应该算很亲,但是曾经发生了一些事。”
同事说:“吵了架分手了?你有多长时间没见他了?”
筱闹钟说:“我们没吵架,实际上他当初很照顾我,但我做了让他失望的事,离开他至今有三年多了。”
同事很吃惊,说:“三年,那你对他还有没有想念?”
筱闹钟说:“如果没有想,就不会担心他有没有事,其实是前男友,如果是你,这时候会不会回去?”
同事说:“这得看情况吧,我这人属于没有长情的,一想到他可能落得个像《简爱》里的男主角一样,就算以前有再深的感情,也没打算照顾他下半生。”
黄昏的海边,孤身一人,海鸥的声音像樯橹咿呀,发光的银鱼飞跃出海面,有吹箫人在渔船上吹曲。是一首年代有点久的台湾民谣《踏着夕阳归去》,经常被当作是校园儿歌,歌词却带有恋人的沧桑,所以,既有孩子可以唱,也能让分别的恋人感伤,而此时,船上大概是一位父亲,曲中含着挚爱。筱闹钟想驻足原地聆听,然而禁不住风一直吹她,她只好顺着裙子飘拂的方向走,像飞花的感觉。
她已经辞掉了工作,此时此刻,心果断而激昂。从来只觉得,离开益母草是种无奈的望北而逃,却不明白,原来,自己回去能够照顾他,给他保佑,让他依赖于自己,如此,她还有什么犹豫?
简爱确实是深情的,虽然没有写出他们的暮年怎样厮守,但益母草都从未嫌弃过自己的落魄,就算她真的自比于简爱,这份回报也算不得壮烈,即便有暮年的凄惨预警,她也将义无反顾地回头。
一只海螺的耳朵进了水,她捡起来,将水倒出来,捧在口边吹,声音不成曲调,却感觉清心悦耳。
这是她远离故乡的最后一夜,她决定明天回去,回到自己心爱的人旁边,那是她期盼已久的依存,从此将结束思念的泣歌,在永夜里陪伴他的孤魂。永远,永远不会再离弃,也不会再有辛苦与悔恨。只要重新牵起他的手掌,她可以漫步到生命最后。
回到家乡,马上赶往那座新闻中所报道的大厦,她并不知道他现在的新住址,只能到这里询问。仰头看到的是“益氏餐饮连锁企业”几个金字,如同空中的花园,不再是往日里的“吃心绝对”。从下往上看能明显发现,最高一层被火烧得不轻,此时墙外吊着装修工人,正在整修被烧毁的窗户。
筱闹钟心有余悸,正想要走进去寻找前台人员,却突然看到从大厦里走出一个熟悉的挺拔身影,他站在门口一侧的斜坡处,目光掠过这个方向,筱闹钟屏住呼吸,几乎以为他已经看到了自己,她匆忙地躲在一丛绿化树的后面,悄悄地望他。
他看上去很好,什么事也没有,不像被火烧过,为此她不禁松了一口气。
这时,才又仔细地看他。他如今穿着好看的衬衫,衬衫的襟摆塞进裤子里,腕上戴着一块简式男表,显得俊朗、雅致又风华。这样子,就跟偶像剧里走出来的闪亮男神一样,难以想象曾经的他拿起围裙随手就往腰间一系。转念一又想,这也正常,奇花诞生于粗拙的泥中,优秀男人要是懂得打扮,去逛超市也能引动思念。从前,她为什么没发现,他原来是这样的天上客,就因为他为了融入她的生活,宁可与油烟相伴?而在没有她在身边以后,他反倒更懂得拾掇自己。
心里不禁感到一丝失落,却仍为他感到骄傲,想:“真好,你已经是一颗星了,还拥有这样的成就。”
他原来在等人,不一会,有辆银色车驶进了院子,刚好就停留在他的面前,从车上走下来一位女子。
筱闹钟感觉,女子的穿着与举止与他如出一辙,而且,从相貌上来打分,完全可以压倒众多女星。
他从女子的手中接过一个小孩,带着满分小心,他们不知道说了什么话,他始终挂着笑容,最后,女子还无忌地张开双臂,搂着他的脖子抱了一下。然后,钻回银色的车里,随即沿着来路驶离开了。
他抱着小孩往这方向又看了一眼,走回大厦内。
从来也没听说过他有什么姐妹,如果不是至亲,很少会做出这类的亲昵接触,那是他的妻子吧。
筱闹钟笑自己太过天真,当年是自己主动逃离的,三年里一点音信都没有,记忆怎么可能还在等她?那段时光早已经过去了,而他如今也三十出头了,以他这样的条件和吸引力,怎么可能还没成家。看来他早已将她放掉了,这是正常人的明智之选。从她刚才所看到的一幕,女的美丽端庄,两人的举止间透着甜蜜,怎么都不输给她对他的倚赖。而她如今才要回来找他,就算他肯见她又怎样呢?如果他不吝惜这点慷慨,可以再喊她一声“阿闹”,甚至依然负责她的生存,在她不打扰他的前提下,那也只不过是出自于他那份天生的责任与同情,只因他在她母亲临终前,曾经发过誓言会照顾她。再说了,她又怎能保证不给他的家庭带来打扰?保证他的妻子不会介意?怎能白白接受他的好处?
她心里说道:“我的机会早在三年前决定离开时就已经失去,不该在这个时候又向他索取什么,虽然他曾经爱过我,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是在心底对他默默地祝福,如果打扰就是种可耻了。”
想到这里,她将昨天到现在心里那股期待扼死,转身离开,不让他知道自己回来过,来去无痕。就当做她是来验证曾经,终于看见了他新的生活,明白了真相原来是新生,从此天各一方变陌生人。她至少还拥有他给过的回忆,靠此勇敢地生存,即便是存在回忆里的人,她也不能活得让他看轻。到底未来的某一天,她是在街边乞讨偶遇到他,还是也能养育着一个家,在路上与他坦然打招呼。
难得一次回来,临行前,她想最后去看一眼老家,走了几条街,来到那个熟悉的巷口,已伤客心。三年不见,哈默巷的景象比从前更繁盛了许多,沿着长径往里走,有一半店面已经改头换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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