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唯赶到医院时是在深夜。空旷的走廊,寂静而冰冷,他走进那个几人把守的病房,秦初睡得安稳,他便过去给她掖了一下被子。后来秦初醒了,宁唯便对着她淡笑了一下,而后坐在旁边,那时的陶可恰巧经过门外,夜色中,恰巧刚到那个冷漠的男人倚靠在椅子,走廊外的灯光折射,颀长的身影在光洁的地面投下一抹阴影。潋滟着狭长眉目,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下一刻却让秦初抓住了手,燃起的火苗在沉默中戛然而止。
“抱歉……“他开口。
“你喝酒了么?”
“嗯。”
“你没有醉……”秦初定定地看着他,半晌,幽幽说道:“只是一点吗?”
“嗯。”
“这样就好,我想再睡一会儿。”
“睡吧,我在这里。”
宁唯那温淡眉目在无波无澜中闪烁着一点光,恍若挡住了似晨起叶间未溢满的水珠……
良久,陶可才终于回过神来,拿起手机。
Form:陶可
To:宁唯
主题:
内容:对不起,我骗了你,她没有死。她现在过得很好。
……
把内容删了又写,写了又改,改了又删,不知道要如何按下这个发送键。终于把那条短信删了,没有发出去。
然,陶可却从来不知道,宁唯在自己和秦初结婚的前一天,独自站在火车站台上,站了多久,直到火车多少趟来来回回,经历了多少趟爱恨离别……
☆、番外
公元2003年,夏。
多雨的季节。
记得,谁说过的一句话——
不要总想着所爱有我的幸福,要知道有我所爱,爱我所有,亦并不会悲哀。
家人,朋友,爱人,亦或是路人。
我的爱人,下一秒可能会是你的路人。
兜兜转转,往往复复。神圣的耶和华创造的各种各样的关系,陌生之处或是亲昵所在,不过是心与心的距离。然后,上一刻,我的路人变成了我所爱之人。
所以,亲爱的,若有人,愿意陪你走最远的路,那是因为,这条路上有你。
------题记
正如同某人之前所说的。98 %的女生对英雄救美这档事儿没啥抵抗力,剩下2%对此免疫的女生毫无例外地该是同性恋。对于,刚刚踏进十六岁的越晨光,情窦初开的年纪,性取向也正常,然后就毫不例外地喜欢上了救自己的英雄。
她的英雄,他的名字曾被一遍遍用自己的手心于自己掌心划下来,“Ryan,Ryan,Ryan……”
于是,佛祖下的半灯青莲,层层叠叠,最终无非是繁复绽放。
细水敲锣,无非是记得那年的每一个细节。
她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那天,很恰巧地,也许真的是命运安排,又或许是自己抽风。身上没有半毛钱,唯一的坐公交的两块钱被自己拿去吃冰棒,红豆味的。
越晨光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在那天那么想吃红豆味的冰棒,就像为什么这条拥挤潮湿的街道即使被大雨冲刷过后也依然没干净到哪去。
当车子急速驶来时,她只顾着舔手中快要融化的冰棒,所以污水溅了她一身,越晨光在那么一瞬间还不是太能反应过来。
她轻声呢喃着转过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
也只能说开车的人有一手好车技,刹车,转弯。强大的冲击力使得车尾不受控制地向前摆动。极大的,刺耳的,刹车声响彻夜空。然后,魅蓝的跑车毫无预兆地甩进了旁边早已经停工不知道多久的工地。
那里聚集着一帮不良少年,这条街道向来鱼龙混杂,尤其此处本来有个打算开发□□,后来却因为出了人命而被搁置荒废的工地。其中一个黄发青年吹着口哨,走过去一脚踢向蓝的魅惑的跑车车门。
“靠!有名车了不起!碍了老子办事儿,就别想着跑。”带头的青年拿着木棍用力向车窗摔去。
窗破。应声而碎。
一阵起哄与笑闹。
带头的青年走近破碎的车窗,低头。狂妄的神情瞬间凝住,半秒惊愕,而后是恐惧。□□指着脑袋,大概没有哪一个人还能保持镇定的状态。
只见车窗处伸出一修长有力的右手,染血,艳似木槿花,丝丝缠绕,凝在手腕处,点点滴落。指指骨节分明,扣住枪支的板机。
指指是血,枪支是血,极其妖艳的姿势。
“今天我不想再杀人。”声线喑哑,音质阴冷。点点滴滴,丝丝入扣。
众人落慌而逃。
整个过程,越晨光目睹下来,只觉得这个人开车快得真是神奇,看到一帮社会青年被这人拿枪逼走后,觉得自己在看免费电影,于是“啊”地一声感叹后,回过头继续舔自己的红豆冰棒,完全忘了刚刚那跑车溅了自己一身的事儿。
于是,最最原始的开端。
花意落,花意落,春情只道是梨花薄,是片片零落,是片片无忧。
之后,恍若历了天光年月的间隔,起起伏伏,就像敲响圣浮利亚的圣钟,从此,以爱为名的世界纷纷扰扰,繁繁复复。
第一次,她徒留一人,一车于月华之下。
“阿晨?”
“阿姐,我在……”
“你去了哪里?你怎么这么不让阿爸阿妈省心?”
“阿姐,我今晚……”
“阿妈今天身体不舒服,进了医院留院观察,我跟阿爸在医院陪她,你回来后就叫音姨煮些东西给你吃,明天再来看阿妈吧。不要总让爸妈操心。”
“阿姐……”
“……”
通话嘎然而止。
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啊。我以为回来会有一个蛋糕等着我,会有礼物等着我。
越晨光轻叹一口气,轻咬着空空的木棍,手机屏幕闪烁了一下,便进入关机状态。无奈,她只得把手机放回了校服口袋。本来打算叫阿姐来公交站接一下自己回家,看来还是算了,折回原路,走回去吧。兜过了巷子,走上马路,却依旧看到那辆车子停在那里。透过烂了的车窗,看到了车里的人。
沉目,长睫。一头酒红色的头发,三个耳钉。染血的外套。
你那么好看。
越晨光想着,你那么好看,本来我更应该帮你。如果我手机还有电,我一定帮你打110。可是,我手机没电,你不能怪我。
忽而,她看着眼前陷入昏睡的男人。大抵夜风吹得脑袋发热,便说了句:“你要有两块钱,能不能先借我?”
从小老师教育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然,十有八九你会被陌生人害死的。于是,这句话在越晨光身上得到了验证。结果就是,被陌生人用枪头指着脑袋。
她有些惊愕,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个,你继续睡,我不打扰你了。”
男人维持着拿枪的姿势。眉锋阴冷,目光锐利,让越晨光不好直视。
52书库推荐浏览: 小鹿廷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