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直到他真的张开了嘴来,他才惊异的发现,自己竟然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那张嘴就那样张着,心里的巨大恐惧让头脑的运转再度失灵,嘴巴接不到指令,也不知该是继续努力随便吐出些什么词语还是干脆闭上作罢,于是就只能那样尴尬的一直张着,像一只被抛到了岸上无法呼吸、只能无力张着嘴的垂死的鱼。
没错,那一刻饶朗心底里出现了一个明确的对自己的形容——垂死。这样无解的局面,是不是意味着,自己这一次……真的离死不远了?
饶朗在心里发出一阵阵的苦笑,他觉得人生当真荒唐滑稽,在自己无数次渴求着死亡降临的时候,自己却又每一次都重新活了过来;而到了现在,当自己在心里突然浮现出了宋栗的那一张脸,从而无比明确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用力挣扎着活下去的时候,却被抛入了这样一个就在死亡的悬崖边战栗行走的局面。
所有这一切的反应,都是因为饶朗惊异的发现——他完全无法回答“雷是谁”这样一个问题。
雷是谁呢?
从他的衣着喜好说起吗?可是他的日常衣着,从来没有透露出任何他个人的审美趣味和喜好,众多的IT技术宅们穿着格子衬衫和宽松的牛仔裤,他也一样,这一季流行的格子以黄色和蓝色居多,他也从没穿过红色或绿色,若按这样的描述去寻找雷,只怕会把大部分的IT技术宅一网打尽吧?
从他的饮食口味说起吗?可每一天饶朗看到他,都是在吃对每一个经常加班、且工作压力巨大的IT从业者来说,最为方便快捷、且有高热量来畅爽一刻缓解压力的披萨加可乐。从他的性格特质说起吗?可他的性格平常无奇到可以说是没有性格,他会讲的笑话,是每一个人都会讲的、你已经听过无数次的那种。包括他听的音乐、看的电影,都是时下每一个人都会看过的那些。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你好像从其他另一些人的嘴里已经听到过的。
直到这时,饶朗感受自己脊梁后背升腾起的阵阵凉意,才发现雷这般的面目模糊,或许真的不是因为他天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哪里会真的有人一点独属于自己的特质都没有呢?这一刻的饶朗真的悔恨不已,如果那时的自己没有完全沉浸在对付心底那只难缠的野兽,只要每日里多对雷留心一眼,就一眼,他真的不难发现,这样太过的正常和平凡,其实一点也不正常啊!
雷的面目模糊,一定是需要处心积虑的步步为营,才能打造出的形象。他每一天的打扮,吃的每一顿饭,玩的每一个游戏,说的每一句话,原来都是经过精心设计而来。他的面目模糊,就像是变色龙的保护色,能让他在需要的时候,一个转身迈入茫茫的人海中,就能在那一霎之间消失无踪,你再要去人群中把他给捞出来,却会发现他已经和那片人海完美的相融,你再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雷这般的处心积虑,到底是给自己布了一个怎样的局?饶朗的心里越来越没有底了。
然而宋栗的脸在饶朗的心中挥之不去,让他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还想要做最后的挣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句子,可以由那一直尴尬张着的嘴中吐露出来,他向着警察问道:“饶峻没有亲人么?”
警察这会儿倒是显得挺负责,可能是想一次性赶紧解决了饶朗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案子、不要再因什么细节过失再多生事端,反倒要更多的影响自己喝啤酒看比赛的时间,所以他仔细的又查阅了一遍摆在自己面前的文档,这才摇摇头:“没有,他的妻子在很多年前就过逝了。他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也在刚移民来美国不久的时候就报走丢,已经失踪很多很多年了,一定是找不到了。”
呵,雷真的是半分关于自己的线索也没留下,所有一切他存在于这世界上的痕迹都被他抹得干干净净,是何等的小心谨慎啊。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饶朗在心里发问:因为雷才是杀死了饶峻的那个凶手,自己只是被雷找来顶罪的那个幌子么?
如果是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了。饶朗在心里推测着,雷远远逃开了饶峻那么多年,却在网上无意间看到了自己寻找寄宿家庭的帖子——雷比自己稍微年长几岁,也没有失忆,所以对小时候的事一定比饶朗了解得更多、更全面,很快他就发现,饶朗和他出自同一个家族,正是与饶朗有关的那个下午,逼得饶峻带着他们一家人远走美国。所以雷马上主动联系了饶朗——这时,他从事IT技术的职业优势就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一切他曾经和饶朗在网络上沟通的痕迹,这时饶朗再想让警察去查,都已经尽数被雷抹灭的干干净净了。雷顺利的让饶朗住进了自己的家里,为的就是把饶峻带到饶朗的面前,把杀死饶峻这一件事,狠狠的栽赃在饶朗头上。
雷是用一个沉重的铜铸雕塑,把饶峻杀死的。那个雕塑的底座是一个厚重的矩形,雷选用的是那锋利的尖角,一下、一下、一下……不停手的狠狠砸在饶峻的头颅上,好似他的目的不止是要把饶峻杀死,而是要尽情宣泄自己的愤怒和痛恨,直到把饶峻的一颗头颅砸得面目全非,才肯罢手。
而饶朗,是一个多么好的栽赃对象啊。多年前的家族秘辛,让饶朗的心底里自然对饶峻怀有着深深的恨意,这一点任何人都不会质疑,毕竟饶峻那样的一个举动,可以说是彻底改变了饶朗的性格和人生轨迹、毁了他的一生。而这一段家族秘辛,当年虽然被遮掩了过去,但却在国内某个警局尘封的旧案卷堆之中,是留了案底的——那个年代久远到,都还没有电脑录入这回事,写着寥寥数语的旧案卷纸张想来已经发黄,如果要苦心翻出的话会惹来好一阵尘埃飞扬,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那卷宗存在,便是对饶朗体内潜藏着的暴力因子白纸黑字的佐证。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能出于本能的出手伤人,在长大的过程中,又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和暴力倾向,这在饶朗自己身上的累累伤痕之中,无一不能得到印证。如果上了法庭,说是这样的饶朗是杀死了饶峻的凶手,不仅法官会觉得一切都是意料之中、没有什么值得质疑的,就连那每一个参观审判的群众,也会觉得这是一个逻辑无比完整、挑不出半点漏洞来的极好八卦故事吧?
饶朗的大脑现在高速运转着:雷杀了饶峻,想要嫁祸给自己,所以之前把房子改为登记在了饶朗的名下,等事情办完之后,雷就可以拍拍屁股轻易的消失在人海之中,即便饶朗和雷相处了一段时日,却没有任何特质流露出来足以帮饶朗在人群中重新锁定找出雷。雷还是可以安安心心的换成任何一个身份,过他自己的人生,没有人会知道他就是饶峻多年前失踪的儿子。
那么唯一的问题是,饶朗在心中思索着:雷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父亲呢?
☆、第69章
几乎是在“雷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父亲”这个问题出现在饶朗脑子里的同一时间,还有另一个画面,也蹦入了饶朗的大脑——
饶朗霎时间回忆起,当那天晚上雷第一次莫名其妙的突然出现在饶朗的房间里、与他面对面,那时候的雷做出过一个动作:他撸起了他那一件和每一个IT技术宅别无二致、看不出任何特征的格子衬衫的袖子,饶朗曾看到,雷的两条胳膊上竟也是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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