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姐!”
梦中的王子终于对她开口说话了。
“恩?”,她轻声应答,以展现她淑女文静的一面。不过,为什么他叫她小姐?她又不是小姐!
“你可以起来吗?”他说。
啊!!!额……我……王以恋偷偷环顾了一下四周,天哪!场面太壮观了!黑压压一片居然全是人!都在看着她笑呀!
她仿佛被核桃砸了一样忽然间睡醒了,迅速稍息立正站好,并且大大地退后一步,“对,对不起……”她支支吾吾地说道,脸已经红到了脚趾。
他并没有搭理她,只是他旁边有一个人大声说道:“美女,你看你的脸此刻红得跟关羽似的!不过给你一句忠告,请不要迷恋我们家芋英,他只不过是个传说噢!”
他旁边站着一位金黄色头发的帅哥,此时嘴咧的跟炸开了的花椒似的,“芋英,我们走吧”他拍了拍王子的肩膀,王子的眼睛在王以恋脸上停留了大约10秒后便转移了,接着两人便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只留下王以恋站在原地,呆若木鸡,摸着将近100摄氏度的脸,回味着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美女!”在她还发着愣的时候,一位身穿黑色衬衫的男士,仿佛幽灵一般飘过来,他长着一双又细又长的桃花眼,披着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那头发像黄果树瀑布一样一泻如注,整齐地落在他白皙的如同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美肩上,他的那一句话,再一次将她从睡梦中拉醒。
“你是谁啊?”她问。
“我?你不认识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花美男--庾大少爷啊!”
“你长得……恩……不错,有没有兴趣和我交往,恩?”他冲王以恋狐媚的一笑,继而身上那股浓烈的香水味儿便强行钻进了她的鼻孔里,刹那间,她便高原反应一般的缺氧了。
她迅速将头扭转180度,然后大口大口地呼吸,像鱼儿刚刚浮出水面一样。
“怎么?被我帅到啦?”他说。
“你孔雀开屏!”王以恋脱口而出,但这个妖孽似乎并不知道孔雀是什么,他将一只手插进裤口袋里,另一只手抓住王以恋的右手不放。
王以恋以为他要非礼她,便红着脸拼命地想要挣脱,仅仅挣扎了几下,他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叠卡片,从里面随便抽出一张强塞到她手里。
“别害羞嘛!”他笑着说。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call我”,说音刚落,他便冲王以恋邪恶地笑了笑。这笑容,不禁让她想起了电影中的罪犯在对女子施暴前那奸淫的一笑!
她不禁打了个哆嗦,紧接着,他便转身离开了。
王以恋跟随着他离开的背影转过头,看到他大摇大摆地走到了一辆红色敞篷车旁边,他潇洒地将车门打开,坐了进去,两只手轻轻地搭在方向盘上。
副驾驶的位置上坐着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美女,她谄媚地将头靠近他,在他的右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接着,他转过头看向远处正看着他俩发愣的王以恋,将手贴在嘴上,送了个大大的飞吻给她!
随着汽车“噌噌”地吐出不断向上飞滚的尾气,他消失在了王以恋的视野里。
她望着远处空气中残留的那一小团黑色毒雾,不禁伸出手放在嘴边,呕了几下。
“庾涵——”名片上写着。
☆、第二章 不是想象的你
明亮的教室里,王以恋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四处张望着,手里来回翻弄着那张卡片。
“怎么,对我哥感兴趣啊?”一位相貌甜美的女生坐在了王以恋的旁边,对着王以恋扑扑的闪烁着她那双迷人的大眼睛,她又长又浓又密的眼睫毛仿佛要引起一场龙卷风。
但她惊天动地的大嗓门着实吓了王以恋一跳,这种感觉就好比你正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吹着暖风,安静地看着书,突然有一个推着小货车的阿姨从你身边经过,并且叫大声卖着:“煎饼!卖煎饼!”一样。
“你哥?”王以恋诧异地看着她,她的脸像圆盘一样圆圆的,非常可爱。
“对啊,我叫庾夏,是这家伙的堂妹,”说着,她伸出食指在那张名片上轻轻点了点,然后继续说道:“听我的话,千万不能跟我哥在一起,这个花花公子现在至少同时结交了二十个女朋友!”
“二十个?”听到这个数字,王以恋吃惊的睁大了眼睛,恨不得将眼珠子蹦出来,“姑奶奶我可一个都没有过啊!”
庾夏再一次给了王以恋无比肯定的眼神,好吧,不是你太单纯,而是因为你还没看清楚这个花花世界,她瞪着大大的眼睛接受了。
“我可不想让如此花容月貌的你惨遭我哥的毒手!对了,你叫什么?”
“我叫王以恋。”
“名字真好听!像你人一样的美!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庾夏微笑着向王以恋伸出了友善之手,王以恋欣喜地接过去。
王以恋之所以叫以恋,是因为她的爸爸妈妈希望她能以他们的方式去恋爱,结婚,生子。爸爸妈妈从小一起长大,跟以恋和子承一样是“青梅竹马”!他们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都是同班同学,甚至现在工作都在同一单位!相知相爱,相濡以沫。所以,爸妈是多么地希望以恋能和子承在一起便可想而知!可是,她偏偏不如他们所愿。
今天王以恋真的很高兴,结交了庾夏这个好朋友。她是个性格开朗,能说会道的女孩。课上,她将书举得高高的,尽量降低她声音的分贝,掩耳盗铃地给王以恋讲了许多关于吴芋英,樊洛,庾涵的事。
吴芋英,庾涵和樊洛三人在高中时因为音乐而走到了一起,他们组建的乐队鹰乐团在市内许多音乐比赛中获奖,在高校界很有名气(这里说明一下,为什么王以恋不知道呢,当时她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三好学生啦)。
鹰乐团,取自主唱吴芋英名字最后一字的谐音,代表着他们在歌坛要像雄鹰一样冲上云霄的决心。
樊洛是乐队的鼓手,阳光帅气,活泼可爱,但脑子少根筋,甚至有点二,不过,单纯快乐这一点谁都比不上。
庾涵是贝斯手,有着比女人还妖艳的外表,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女杀手,只可惜太过花心,不过,谁叫人家是个高富帅呢!
吴芋英,庾夏说,作为乐队的主唱,固然是众星捧月,一人之上,万人之下,虽然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是这样吗?王以恋不停地摇着头表示不能接受,至少,他留给她的第一印象是那么优秀!那么令人陶醉!
王以恋和庾夏发现彼此有好多相似点,比如,她们念高中的时候,都喜欢在考试周的时候拿着Ipad去图书馆看喜剧电影;她们也都喜欢去麦当劳专门挑情侣多的地方拿起课本大声朗读英语单词;她们还喜欢去商场将各种心仪的衣服试来试去可就是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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