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生活_玻人【完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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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明白什么?你没过过苦日子,就什么都不会明白。”我不想跟欧阳探讨生活的话题,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谁都无法了解彼此。

  欧阳把车开到楼下的时候,齐林在楼下等我。我跳下车,挥手道别,和齐林挽着手上楼。

  齐林问我:“那是谁?”

  “欧阳,采访时认识的朋友。”

  “车不错。”齐林淡淡地说。

  我知道齐林已经把买房子的钱存够了,现在正在计划存钱买车。但是在这个晚上我不想跟他计划未来,我在想我们现在这么辛苦为了什么?拼搏的意义就为了稳定的家庭,抑或是如四毛般为了不切实际的梦想?这两者我都不想要。

  我跟齐林躺在床上,我告诉他:“我不想结婚,我不想再辛苦了。”齐林很久没有说话,久得我以为他睡着了,没想到他转过来轻轻抱着我:“小若,对不起,是我没本事。但是请你要相信我。”以往齐林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会轻拍着他的背,告诉他我会跟他一起努力。但是今天我格外讨厌他的这种语调,他没有对不起我,只是我自己内心的不满足才造成了我对生活的抱怨。难道真的像四毛说的,我们不是同一路人。也就是从这个晚上开始,我对我的选择发生了怀疑。

  ☆、三

  我终于跳槽了,有一家正在筹建期的旅游杂志出了高薪挖我过去做栏目编辑,所谓高薪也不过是比我现在的工资高了一点,我却想到没想就答应了,我不想在做什么散场的青春了,我的青春已经散场了,我不想把那些青春的回忆当成干黄酱一样熬了又熬。

  辞职的下午我就请安然去喝咖啡,我说:“我升职了,跳到一家还没搞好的杂志去当主编,顺便帮你去挂个摄影记者的名。”安然却说:“我跳槽了,进了广告公司做策划。”我当下无语,“家里说,我要是在不找个安分的工作就叫我回去嫁人。”我抠了抠头,“不过也是,你也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结婚?”安然突兀地怪叫了一声,她就是这样,随时随地表情夸张。“我只要想到我的生活里被塞进一个自己不那么喜欢的人就觉得恐怖,叫我结婚不如杀了我还爽快些。”我仔细地看着她的脸,毕竟也过了二十五岁,她和齐林一样开始呈现出一种老态,皮肤的毛孔也在逐年变大,连眼角的皱纹都看地得格外显眼。“老了就该认命,别到了三十岁一过,想嫁都难。”我不遗余力地打击着安然,我真怀疑她有没有脑子,年轻是件挽留不住的事,难道她还追求着什么不成。

  “话是这么说,人老了就该认命,我何尝不知道要结婚了,可是难道想结就能结吗?像你跟齐林,在一起两年多了,还不是每一天都在想着结婚的事到现在也没结。尤其是我们这种外来人口,又想要嫁的好,难道你只会挑剔别人,别人就不会挑剔你吗?要长相没长相,要钱没钱,混到现在连个稳定的工作都没有,凭什么结婚,就算现在仓促地嫁了,说不定以后连孩子的奶粉钱都出不起。”安然搅着杯子里的咖啡,勺子撞在杯壁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一下一下地似乎响到了我的心里。

  “太阳真好。”我看着斜射在桌子上的两方阳光,这么说着。

  安然愣了一下,丢了一根烟给我。“别在说这些让人沮丧的话题,现在还不想知道自己凄惨的处境。”

  “你凄惨?比你凄惨的人多着呢。”至少我和安然还能坐在干净明亮响着轻音乐的店子里喝东西,可是有人连三餐都混不饱,但只要一想起欧阳,我这一点点优越感也没了。

  我和安然在街上溜达了一下午,在步行街来来回回走了三遍。我们经常都在这条人潮涌动的街上散步,听着喧闹的音乐声,感受着接踵摩肩,这个时候我们才是这个城市中的一份子,而还不是繁华外的旁观者。

  安然说:“又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别人都以为我们在逛街,其实我们在谈话,可是我们又谈了些什么呢?不过是些废话。”

  日子就像白开水,在我们无力改变之前,就先喝光吧。

  晚上,齐林难得不加班,请我和安然吃饭,在刚刚坐下的时候,我接到四毛的电话,说有个乐队搞专场,让我过去看看。我挂了电话,抿着嘴看齐林,齐林笑着说:“你又有事情吧!可是总不能扔下我跟安然就这么跑了吧!”安然看看我,又看看齐林,说:“你滚吧你滚吧,我跟齐林吃算了。”我听安然这么说,马上背了包跑出去。我亲爱的安然,太理解我了。

  演出的地方就是上次四毛搞话剧的场地,那一片基本上每天都有地下演出,我看了看表,现在搭公车已经有点晚了,打车又很贵。我想起欧阳,看来有车一族还是好啊!欧阳接电话说:“有什么事吗?”“请你去看乐队演出怎么样?”“可是我在听音乐会。”音乐会?我知道,这几天有个法国的一个乐团在演出。“音乐会多没激情,你还是跟我去吧,我在步行街路口等你。”欧阳到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路灯照的每个人的面孔都不甚明了,遮遮掩掩地都露出疲惫混杂着满足的神色。我坐在路边,喝一瓶可乐听歌。我和安然都很喜欢的一首英文歌叫《Strangerinparadise》,在热闹的街头,耳朵里却是SaraBrightman空灵寂寞的声音,会让我感到自己的灵魂是飘在半空中,寂然地看着城市中每时每刻都上演的喜怒哀乐。

  坐在欧阳的车里,他开了音响。我们的生活方式不同,连听的音乐都不一样,出乎我意料的是,欧阳听的居然是街头rap,我关了他的音响,把耳机塞到他的耳朵里。我喜欢听着那些女歌手,淡淡沙哑地用几句词唱出一个人内心最深初的孤单,整个情感都随着旋律喷薄而出。

  “这是谁的歌?”欧阳问。

  “许美静的,当阳光变冷。”

  车行十多分钟,听了三四首歌,欧阳每一首都在问,问得我不厌其烦,最后我把mp3丢给他,“拿回去自己看吧。”

  我和欧阳终于赶上了开场。这次的乐队走的是歌特路线,音乐做的非常大气,每首歌的前奏都是由激烈的双鼓点起头,女主唱则是用美声的发音方式,让我不由的联想到夜愿乐队。现下中国的摇滚就是这样,由老一辈的学习变成拙劣的模仿,无论是金属,还是朋克,歌特,都做不出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民谣一支还是苦苦挣扎。我揪住四毛问:“这就是你所说的水平很不错的乐队?”四毛委屈道:“是你喜欢歌特的,我就叫你来了。”我狠狠地打了他一拳,“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自己在家欣赏夜愿。”我扯着欧阳走了出去,欧阳摇了摇头,“总算清净了。”我有点歉意地从包里翻出两张CD,“这个借给你听,算是耽误你听音乐会的补偿。”欧阳接了过去,那是我很喜欢的两张CD,一张是夜愿在98年出的专集,一张是爱嗜血。欧阳看着怪异地封面,迟疑了一下,说:“我不太喜欢这种风格。”我黑着脸当下就想给欧阳一拳,这人太没欣赏水平了,想当初安然追着我一定要我把这张爱嗜血的碟子送给她,不管她怎么磨我都没改口,只能借不能送。我把碟子丢在他车里,“回家听听就知道了。”我不敢说每个人都喜欢摇滚这种风格,但是如果有人听到夜愿女主唱的声音说不好听的话,那我肯定会狠狠踩他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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