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醒_澄秋噜噜噜【CP完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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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明被问得愣住了,他想了一下,有些傻里傻气地回答:“我脑子不如你聪明,你不要套我的话。”

  就是这一句,从语气到语调都无比熟悉,让何夕心中原本是一团迷雾的张春明的形象一下子清晰起来,那是青春年少时的徐磊的面孔。

  小时候,多少次何夕故意欺负徐磊笨口拙舌,故意引他说出藏零花钱的地方、班主任独自在办公室时的怪癖、还有数学课后题答案。后来徐磊变聪明了,何夕每次套他的话不仅要花费脑筋,而且要选择时机,比如自己做了什么让他开心的事情,那时候的徐磊就格外好说话。但是最后一次他绞尽脑汁去探徐磊的口风,却得到了他要离开自己到万里之外的研究机构去学习的消息,这一次,他一点都不开心。

  何夕想着想着,眼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嘴角却微微翘了起来。他躺在草地上,为一个他自己推想出来的、一厢情愿的真相一边哭一边笑,像一个大病未愈的疯子。

  这时天边响起一阵雷声,刚好盖过他轻轻的啜泣。紧接着,豆大的雨点一滴接一滴落下,淋在细草上,陷在牛羊的毛发中,也打在何夕的脸上,跟他的眼泪混为一束滑落下去流向大地。

  “何夕!快起来!”张春明大喊,“你的东南方向200米处有一间木屋可以躲雨。今晚可能要在那里过夜了。”

  何夕现在特别愿意听这个戒指里的张春明说话,他乖巧地回答:“好。”然后先小心翼翼地把戒指取下来放进口袋,再加紧步伐往小木屋跑过去。

  第6章

  何夕在木屋里把壁橱点起来,壁橱中的木柴保存完好,噼里啪啦地燃烧着,火焰争先恐后地向上蹿起来,又像是被脚底的什么东西拽住,迅速矮下去,然后又往上蹿,如此循环往复。何夕只开了壁橱前的一个小灯,这盏只能笼罩住一张沙发面积的灯光和壁橱中的火焰一起照亮了半间屋子。

  屋外的风变大了,云彩的颜色逐渐变得暗沉,有几朵庞大的乌云从远处缓缓向前行进,下面挂着硕大的绵延数百米的雨幕。乌云一朵挨着一朵,雨幕也一层叠加着一层,由远及近,向这片牧场层层逼近。何夕听着外面的雨声,从淅淅沥沥的小雨,到夹杂着雷声的倾盆大雨。清澈的雨水沿着屋顶向下滚落,形成一条又一条窄窄的瀑布垂直落入大地。闪电也亮起来了,它倏地现身,晃了何夕的眼,一下子通过窗户钻进屋里跟灯光、火焰的光芒打成一片,然后又迅速抽身,不再恋战。

  何夕揉揉眼睛,不再看窗外,把玻璃窗掩上只留一条缝,然后去厨房找到两条长面包、一袋培根、一包芝士跟一升牛奶,凑合凑合就是一顿晚饭。何夕听着雨声和雷声,把面包和牛奶稍微加热,倒点油把培根煎熟,然后把培根和芝士夹到面包里,拎着牛奶来到壁橱前,把东西放在小木几上。

  他的鞋和外套刚刚被雨水打湿了,何夕只好不管饥肠辘辘的肚子,把鞋子和外套脱掉挂在壁橱旁边烘烤,然后光着脚顺着地毯走回来,像在自家卧室里那样,盘腿坐在沙发上,伸长胳膊把小木几往跟前拉一拉,拿起面包和牛奶,开始吃晚餐。

  “我们明天去哪里?”何夕问。

  “去以前的美国,看尼亚加拉大瀑布。那又是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色。”

  何夕点点头,“我还没去过美国,我们能到城市里转转吗?”

  张春明回答:“可以。但是现在,世界上的城市都是一个样,原本的城市街道和格局被破坏殆尽,新的建筑大同小异。为了让庞大的人口能够存活下去,人类把所有城市都建成最有效率的架构,你在美国可以看见咱们的另一个东区。”

  何夕笑了,“那我挺庆幸出生在西区的,那里虽然没有很多商店,也没有最新的科学技术,但是景色很美,人都很好。”

  “对啊。”张春明感慨,“那样的城市才是适宜人类生存的,那样的环境才能够帮助人们与自我相处。”

  “汪汪!汪汪汪!”

  何夕从密集的雨声中辨识出了微弱的狗叫,他把手上的东西放下,站起来走到门口,贴着门听。

  “汪汪汪!”

  外面的确有一只狗在叫。

  何夕把门打开,一只到他膝盖那么高的牧羊犬驮着一身湿漉漉的毛发仰着头看他。

  “汪!”那只狗看到门开了也不往里进,叫一声之后乖乖蹲坐在门外,忽扇两下耳朵。

  何夕说:“你等一下。”然后转身跑到浴室里拿条浴巾出来,蹲下来给它擦水,笑着说:“你怎么这么乖啊。”他站起来,朝屋内指了指,“进去吧。”

  牧羊犬甩一甩身上的水,溜达进屋,到沙发边停下,然后安静地趴在那里,冲着何夕摇尾巴。

  何夕关上门走进来,在它面前蹲下来,牧羊犬赶紧支起前肢坐好,像是一个忠心耿耿、随时等待召唤的士兵。

  何夕笑着揉揉它的脑袋,说:“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几岁啦?”

  牧羊犬“哈哧哈哧”喘着气,伸出舌头去舔何夕的手。

  张春明说:“这狗看起来很老了,可能是之前的牧场主养的狗。”

  何夕任由牧羊犬把他的掌心舔得湿漉漉一片,有些忧伤地问:“你的主人也去QUIET里面生活了吗?你一定很想他,是不是。”

  牧羊犬不知是听懂了何夕的话还是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了低落的情绪,喉咙里呜咽着伸长脖子往何夕怀里钻,并且把前肢搭在他腿上。

  何夕抱住它的脑袋,从它的颈部顺着脊背往下一遍一遍缓缓地抚摸,眼神中充满怀恋,“我小时候也养过一只狗,不过它跟你不一样,它是一只机器狗,所以它来的时候到我腰那么高,等我长大了,个头蹿上去了,它就只到我小腿那么高了。我爸爸从商店里把它买回来给我当宠物保姆,给它取名叫哈维。

  哈维看起来像是一只金毛犬,它的毛又厚又密,肚子很软,我小时候经常躺在它肚子上看书,它虽然没有体温,但我感觉那是我呆过最温暖的地方。它的耳朵很大,不像别的狗可以立起来,而是常年耷在脑袋两边,我总是喜欢掀开它地耳朵看里面是不是藏了传话的小精灵,否则它怎么能够轻易听懂我在说什么。它的眼睛又黑又亮,无论你什么时候回头,它都会用那双大眼睛满怀期待和爱意地看着你,好像你就是它生命的全部。

  哈维不仅漂亮,而且特别聪明。别人家狗会的东西它都会,别人家狗不会的东西它也会。我妈妈告诉我,我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哈维就守在我摇篮旁边拿前肢推摇篮哄我睡觉了。在我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它会一直围绕在我身边,当我快要碰到桌角的时候就挪到我面前替我挡住。晚上我们一起睡觉,如果我失眠,它就会为我叼来各种玩具陪我玩个够,然后在半夜为我拉上被子。后来我长大了,它会每天守在路口等我放学,在回家的路上我滑滑板,它就跟在后面跑。有一次我玩滑板摔断了腿,它急得汪汪乱叫,努力用脑袋拱我想让我起来,但是我真的起不来,于是它就趴在马路中间当路障,以防过往的车子撞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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