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窗上的幕纱又被撩起,方才探出头的少年无奈道:“我家小少爷不让我下车去,他身上有伤,脾气不好,得慢慢走。能不能行个方便?”
那车夫被那车中厉声的叫喊吓了一跳,这会儿说话又软了一些:“可我们才要行个方便,我们这车本就走得慢,车里也有人也赶着寻医,同样慢不得!”
那少年听了想了想,又道:“小少爷的病情况不好,最近稍有不满就喊打喊杀的,您要真慢不得,那我与小少爷说说。”
他只见那少年一听又钻回车里,不一会儿便从中整个钻了出来,还抱出了一个用被子裹头裹脚的人。
“小少爷说了,这车送给你们!”
那少年慷慨扔下一句,飞快地便跃上了一旁的屋顶,让这周围人都看不清他的模样,也看不清他怀中人的模样。只是那车夫仰头看去,正好看到那被子中一双病恹恹的眼睛,正恶毒地瞪着自己。
好尖刻的人!那车夫不由得心里一寒。
“张伯伯。”那车夫的车里传来稚嫩的声音,接着又被人捂住了嘴。
有女人害怕道:“小点声。”
那车夫对车内道:“没事了,你们先别下来。”
那车夫看前边的马车结实,马儿也矫健肥硕,想起那人扔下的话,想着自己驾的车子后还挤着四口人,有些心动。
这车是真送人了不成?
阿魄将邱灵赋抱在怀里,一路向那陋巷奔去。他低头看邱灵赋紧闭着眼,只有风吹着头发拂动,一时间心里竟有些惶恐。
阿魄心里一抽痛,想着非要打破此人难得的安静不可。便突然道:“正巧后边那小车子里坐着一家几口,我把车子送给他们,你不说说好不好?”
邱灵赋只皱了皱眉头,睁开眼似乎让他吃力。
“不好······不好!”
当然不好,邱灵赋要是有力气,还要打人呢,怎么还能送马车。
阿魄笑道:“哪里不好?难道不是躺在我怀里舒服?”
“不舒服。”邱灵赋许久才道。
他确实不舒服,邱灵赋浑身是汗,嘴唇苍白。别说是要杀人,就连站起来都使不上劲。
恍惚之间,他甚至觉得阿魄的怀抱似乎也不如从前稳牢,不然为何如此颠簸,为何他的血液又翻搅不停?
上次从段惊蛰的手里逃出后,邱灵赋很快又是那副活灵活气的模样,但这次他却只能躺在阿魄怀中,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阿魄的心脏像是被刀尖一点点捣碎。
可他嘴边还是笑道:“你凡是受半点伤便疼得龇牙咧嘴,有时调皮惹事被我点穴,我像抱孩子这般抱着你多少次,你还记得吗?”
邱灵赋睁开眼睛观察阿魄的笑,疲乏道:“我不记得了。”
阿魄看着他笑:“不记得也好。”
两人路过一间屋顶,楼下飘来一阵饭菜香。
阿魄脚下一顿,俯身便下了那客栈中。
邱灵赋苍白着脸悄悄看他:“去哪?”
阿魄笑道:“不去那破屋子了,就住这里。要住就住好地方,要吃就吃好吃的。”
寒气沁入心脾,镜湖映天,天地相连。
这个天气,叶徽和已经裹上了厚厚的裘袍。他苍白如女人的手在汤药蒸氲之中摆弄,一双黑色的眼睛在火苗和滚滚汤药里来回观察。
许久,他才轻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抬起脸向外看去。外边一个女人孤伶伶站在门外,背对着自己。
他推门出去,熏着一身药香。
女人侧头,眉眼上似凝结了一层冰霜。
叶徽和走到她身边:“你决定好了?”
邱心素点头。
叶徽和道:“你死了,便意味着世间再没有你的消息,无论发生任何事,你也无法再做出改变。也意味着我将这秘密透露出去,你也杀不了我。”
邱心素却道:“你若将这秘密透露出去,杀你的人恐怕另有他人。”
两人都是无情的人,无情的人都不会在乎对方的感受,对话起来,就像是刀子直来直去。
两人都是把自己用高墙与外界隔绝起来的人,没必要深交。
但叶徽和却微微蹙眉:“为了一点点感情选择死去,简直愚蠢可笑。”
叶徽和说罢,却没有走。冰冷的湖面映着天光,两人在冷风中站着,寂静无声地,一起看了一会儿小雪。
两人一动不动,像是天地之间的两株不知严寒的枯木。
为避人耳目,阿魄未从客栈正门进入,只贼似地暗里寻了找了空客房潜入。
黑灯瞎火,他去给邱灵赋买了念念不忘的烧鸡,可邱灵赋吃了不过几口就大汗淋漓。
看他颤巍巍还要张开嘴,阿魄也用帕子裹着鸡腿凑去,可邱灵赋的汗水却从下巴落在他手上。
阿魄手里冰凉得难受。
他垂了眼:“看来得给你吃点你讨厌吃的东西,至少你能吃多一些。”
邱灵赋硬是用牙撕了一块鲜嫩的肉,艰难地咀嚼几下便吞下。
他仰起汗涔涔的脸:“我不吃那些恶心的东西。”
阿魄柔声问他:“不疼吗?”
当然疼,吃得香甜会疼,睡得柔软也疼,阿魄用这样担忧的神色看着自己更疼。
阿魄凝视他的眼睛,忽然站起身子。
他把那帕子裹起的鸡腿放在邱灵赋手中,对他笑道:“你自己吃吧,我去兜个风。”
“阿魄······”邱灵赋恳求着朝他叫了一声,可阿魄已经翻窗出去。
他走得极快,像是忽来忽往的风,邱灵赋目光都追不及。
窗外已经只有无边夜色。
阿魄不敢走远,只敢在那客栈周围转悠。无论怎么走也离不开这间客栈,可无论怎么走,却也不敢再靠近那个房间。
不远处小酒馆吆喝着卖酒,阿魄知道这里买不到好酒,却还是走过去买了两壶。
他提着酒出来,身上便镀上一层夜和雪的潮气。
今夜的这紫域街道就像忘川的暗河,寒冷刺骨,压得人喘不过气。阿魄甚至很奇怪自己竟然还有呼吸,也许是提着两壶酒的缘故。
两壶酒喝起来便不太闷,他一眼望见街对面蜷缩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人。
格格不入的人总是能引起人的注意,比如喧哗街道上的一个颓败的乞儿,比如安宁街坊中自私无理的少年。
他擅自走过去,坐在那乞丐身边,将一壶酒放在他身边,对他笑了笑,便自顾自喝了起来。
肮脏的袄子里探出个胡子拉碴的脸,那人也毫不忌讳,看也未看阿魄,眼睛只盯着那酒。他大喇喇开了封,便仰起头喝得享受。
酒喝了一半,两人也未有一句交流。阿魄喝酒不过是为了想喝,那人却是贪嘴,还时不时咂咂嘴,粗俗得让人侧目。可阿魄却已经习惯,他原本也是在乞儿中长大的,反而对一无所有的乞丐感到亲切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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