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很多。”我窝在沙发上,双手堵住自己的眼。
王舰叹气。她也没什么好办法。我觉得有点恶心,但是很饿,我昨晚没怎么吃东西,只喝了一瓶酒。
王舰捏了捏我的手,使劲使劲,我也回握过去。
王舰走后,我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打算收拾东西,再呆下去已经没什么意义了,我已经没有了想逛的心情。
包里掉了个东西,一个小小的卡通熊,怀里抱着着一支录音笔,小熊脖子挂着一条链子,坠着小小的骨头。
这是,吴戈留的吗?那根被我嘲笑的链子。
我打开录音笔,吴戈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把我骗到了这么远,不给我个名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换人称写,也为了更好的表达
(承认自己写崩了这么难么)
(哦,我错了)
好虐……虐死我了……伤心伤肺伤肝,闻昔这女人……吴戈好可怜……本来得多甜,小戈还给闻昔准备了礼物……
不行我得写个小甜饼
……憋不出来
……还是……
算了,没有
真要
最近在追量哥的文
特别甜
快去吃口甜饼压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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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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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章
爱和崇拜会蒙蔽一个人的眼睛。
闻昔改了主意,剩下的一天假期她去体验了潜水。
水很清,风景很美。闻昔在教练的帮助下穿好潜水衣,背上氧气下水。水很清澈,海底的珊瑚很漂亮,色彩鲜艳的珊瑚上流动着太阳的光斑。刚沉下去时,水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好像要把肺里的空气挤干净。
闻昔适应了一会儿,确定没问题后再次下潜。嘴呼吸氧气,鼻子呼气,一串串气泡升到海面去。
它们自由了。
潜水很耗体力。闻昔趴在小艇甲板上,慢慢思考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关于情感,关于性格。她觉得理智和情感这两种东西是寄生关系,人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理智,也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意气用事。什么时候对一件事物失去兴趣,达到了失望的那个点,那些之前不愿、不想相信的东西奔涌而来,慢慢冲垮最后的防线。
于是就形成了喜欢不喜欢的界限。喜欢是盲目的,爱是盲目的,这是为什么很多人在爱的时候恨不得天长地久,讨厌的时候一秒钟都不想多待。无论爱情,友情,都是一样。可是人为什么会苦陷于这种矛盾中呢?
闻昔摘了泳镜,明晃晃的阳光从海面反射进她的眼睛。
因为人,从来都是喜新厌旧的生物。当最初的新鲜感消失,那种吸引带来的快感也就会变成无聊最致命的对比元素。
“闻昔!闻昔!”王舰的声音打断了闻昔的思路,“你干嘛呢?泡那儿半天了。”
闻昔回过神,脑子有一瞬间的放空:“哦……没什么。”
“还潜吗?”王舰问。
“不了。”闻昔摇摇头,她觉得有点累,思路被打断,她还需要时间再想明白这些问题。王舰在水面兜了一圈,又扎了下去。
闻昔姿态笨拙地往小艇上爬,水面和船一起晃,她爬的很辛苦,使出吃奶的力气努力抬起一条腿跨上去。
有人在笑,闻昔努力稳住朝旁边看了一眼,于城很笑着游过来:“我帮你。”
虽然是最笨拙的姿势,闻昔却没怎么觉得丢人。于城推了她一把,她顺利翻了上去,于城在水面轻轻游着。
他说:“我下去了。”
闻昔点头:“嗯。”
天很蓝,云很白。不知道是不是地理位置的关系,闻昔觉得这里的天气更加喜怒分明,天阴就下雨,不下就晴天。
闻昔躺在甲板上,小船晃来晃去,天也晃来晃去,闻昔想,她可能不会爱人。
一直以来,她把爱、迷恋、欣赏和喜欢混为一谈,看起来很明白,可是内里乱成一锅,分都分不出来,也不想分,于是笼统定义为“爱”。
她的童年是和爷爷奶奶一起度过,十岁和父母一起生活,二十岁的时候父母相继离世。似乎最应该有人来告诉她爱是什么的年纪,没人来教她怎么爱。
对异性身体的迷恋是爱,对异性的心动是爱,对异性的好感也是爱,这些爱如同飘在海上的泡沫,她将其称为“爱情”,却把它们当非必须的存在。她真的是爱于城吗?还是欣赏他的才华,羡慕他的品格,喜欢他的俊朗,热爱他的担当?
她的心动标准,是不是定义错了什么?
“哗啦”一声,另一个人从水里爬上来,闻昔坐起来腾地方。
或许你只是自我欺骗罢了,你把欲望当成了爱。
闻昔站起来,双手慢慢举过头顶猛地一跳,“噗通”跳进海里。
或许你爱的只有你自己,你从没有真的好好爱过别人。
世界清明了。
闻昔放松身体慢慢沉到海里,吐气,看着渐渐远离的水面。
海平面就在头顶,光在涌动的海平面折射,在水底变成一个一个的亮斑。闻昔忍着眼睛的刺痛看着水面,那是氧气存在的地方,是此刻最想到的地方。
这不是爱情,这只是本能。
人对美好的事物也总是有热爱的本能。
闻昔手脚回力,用尽全力往海面游去,出水的一刻,肺里突然涌进空气,瞬间的满足。闻昔抹了一把脸,心里的深渊还在回响:你一直以来都误解了爱。
对空气的渴望是爱,对食物的喜爱是爱,对朋友的需求是爱。
但是那都不是爱情。
人真是滥情的生物。
可是正是因为这样,才组成了这个光怪陆离,丑恶又美好的世界。
爱情只是“爱”定义里的一部分罢了。
想通了这一点,闻昔终于觉得心头畅快,乌云散开来。
——
闻朝爬长城爬得很开心。
闻昔接到电话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
闻朝在那头兴冲冲地讲自己的经历,讲爬到一半时候的绵延山脉,古旧城墙。游客们遇到风景好的地方,无论手里是手机还是单反还是傻瓜相机,都举起来咔咔一顿拍。
闻朝发了她在长城上的照片给我,照片里,十七岁的女孩笑靥如花。最好的年纪,最美好的情感,最炽烈的感情。
我很庆幸她是跟着父母长大,她知道如何爱人,性格开朗活泼,朋友都很喜欢她。我觉得很开心,因为我希望她成为更好的样子,希望她有优秀的品格,有优秀的才能,最重要的,我希望她开心。
“照片很不错,人很多吗?”我问。
“不是很多,就是在顶上的时候有点多,下来的时候人就少了,挺好玩儿的,嘿嘿,有机会姐也来,我们两个一起。”
“再说。给你的生活费够吗?有没有缺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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