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积“噗嗤”一笑,仰头捏捏他的喉结,像是很惊讶这种成年男人的东西居然他也有似的,“谁有空结婚。你要做什么就去做,难道我就不忙吗?不过是少收几十万块的礼金罢了,姐姐又不缺钱,谁要结婚了。”
关霄一时没有答言,心里突然蹦出来自己的工资单,又蹦出来林积随手签的那两张一万块的支票,再过一会,又蹦出来林积不解的表情。
关倦弓死后的第一年,林积从香港回来之后先是操办关倦弓和隋南屏的丧事,又是学着打理公司,还要分出神来应付关霄的脾气,那场病几乎拖了一年,身体全然垮掉,再也不能骑马或者打猎,关霄有时候疯病发作,半夜跑到她房中去看,因为怕她在睡梦中悄悄死了。
那年他的脾气非常差,明知这状况不是林积的错,但他一放手,林积又要被叔伯手下的人算计。林积不喜欢他,所以他一点也不想让林积知道自己的傻算盘,索性越来越讨厌她,把鸡毛蒜皮全算在她头上。
所以他本来一点也不想给她过生日,都跑到镇州顶缺开会去了,但那年冬天格外冷,他在镇州东想西想,又鬼使神差地怕她一个人在家难过,跑回去叫人给她办了生日宴,一时之间找不到合心意的礼物,只好送那副自己打着玩的蓝钻耳坠给她。大概因为他板着脸,又是在场面上,林积也不好说什么,只是眼睛里写着惊讶,仿佛在说“金陵竟还有这么小的钻?”
林积是太有钱了。
他去冲了凉,又回到床上翻来覆去,林积嫌他烦,翻个身拉过被子自己睡,被他掀开被子拉起来,“别睡了,走。”
林积睡得迷迷糊糊,鼻音浓重地问他:“……去哪?”
关霄一股脑爬起来,拉开衣橱,又把她拉起来穿衣服,“凭什么我们不结婚就要吃亏?必须有礼金,必须有人送礼。”
林积的绝技是站着都能睡着,知道自己打不过关霄,索性就任由他折腾。关霄没耐心系盘扣,索性还拉出衬衫西裤来往她身上套,最后又拉着她下楼出门。
天是快要亮了,几条野狗在后门外呜咽着刨门,阿岚打着呵欠起来拌了剩饭喂狗,见关霄一阵风似的扯着林积的袖子往外走,不由问道:“大小姐和三少去哪里?不吃饭吗?”
关霄“嘘”了一声,指指林积,比口型给她:“别吵她睡觉!”
阿岚在原地默了一会,不知道腹诽了一阵什么,拍拍手回去睡回笼觉了。
车子缓缓穿过灰白的雾霭,林积拢着大衣领子打了一会瞌睡,终于舍得睁开眼睛,“要去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是这样,虽然磕糖快乐,还是建议各位朋友买一买保险
☆、破晓歌
关霄不知道在较什么劲,看了她一眼,“哼”的一声扭回去开车。满街都是古旧的尘埃,间或有觉少的老人笼着棉袄袖子走出门外看天色,也有卖鸡汤云吞的摊子开了张,年轻的母亲手忙脚乱,来不及做早餐,打发小孩子出来打一碗云吞。
林积打了个呵欠,“想吃云吞可以,别的怕是不行。这个点不巧,三少要去的地方都还不开张。”
关霄知道她在挖苦自己荒唐,但是猛踩了一脚刹车,“……还真是。”
洋行开门总得到□□点,他们在洋行门口面面相觑半晌,林积终于见了鬼似的反手拨开他乱蓬蓬的额发,摸摸他的脑门,“你该不会是把碧初给我的——”
关霄满脸涨红,“什么叫给你的?我就没有一份吗?别人的礼金你不要,碧初的嫁妆你也不要?我们穷苦百姓从来不吃这种富贵亏!”
林积无可奈何,拍拍方向盘,“才六点,你总不会要我等两个钟头吧?要冻死人的。开车,回家。”见他不动,便掰他的手,“你不开我开,过来。”
关霄趴在方向盘上不肯动,街上行人渐渐多起来,有人朝车窗里看过来,他把头一埋,“不行,今天必须结婚!”
林积骇然笑了一声,“哪天不行,为什么非得是今天?我连衣服都穿得乱糟糟,为什么非得今天结婚?”
关霄闷声闷气,“阿七。”
她说:“我在听。”
“要下雨了。”
天色不好,眼见就要落雨,雨一落就是春。林积想起高医生有一次说起家乡的葫芦头泡馍店,说他已经不记得那种泡馍究竟好不好吃,只记得店名很美,叫“春发生”。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一冬过,一春生,春雨洗过残雪飞灰,便是崭新江天一色。
车窗隔绝外面的动静,过了许久,关霄听到她说:“好。”
他抬起头来,林积便用手背碰了碰他的脸颊,“我们今天结婚。先去告诉爸爸,还有我妈妈。”
关倦弓和隋南屏的墓在南山渔港外的一座山丘上,因为有一次关倦弓去南山视察,一时兴起,上荒山看看,回来后说风景很好,便去买了一块地,当锋山府门人的墓地。那时他急着做这件事,其实是因为渐渐发觉大家都老了,去家离乡,终老无依,但没想到第一个住进去的是他自己,至今也只有他和隋南屏两个人。
黑色的石碑背面刻着这个人一生的功绩,开始时是给晚清大员当杀手,后来做了推翻帝制的革命党,转眼又差一点割据,最终选了来金陵。他办军校的初衷是补天填海,结果学生们进校就被带领宣誓“服从效忠”,最后自己死得艳色泼天,辉煌一时的锋山府活像一个雕像似的笑话。一次次意气风发,又一次次幡毁舟覆,更像是一段段接续的自决审判。
关倦弓和曹祯戎其实是一样的人,关倦弓“戛然而止”未必不是幸运,曹祯戎到如今已经只剩灰心,明知不管怎么走都是殊途同归。
关霄和林积知道自己今后必然也会像他们一样,但人既然终将躺入棺椁,之所以仍然用力站着,不过是明知必败,非要为之。
他们在墓前稍微站了一会,远方山下的海浪便隐约传过来——其实也不算海浪,只是潮涨潮落的声音。关霄弯腰把两颗子弹丢在树坑中,便算上过了香,又碾碾脚尖埋进土里,说:“你跟他一样眼神不好,这地方哪里有风景?”
林积把手插在口袋里,提步向上走去,“再看看,爸爸说山上有一座教堂。”
山路不通,越向上越是陡峭。关霄把车停在一棵苦楝树下,林积也推门下车,见他一股脑顾着往上走,无奈叫道:“阿霄。”
她还是有一点口是心非,嘴上说着戒指都不要,心里仍然觉得这件事有些郑重,见了高堂,又要见天地。关霄走回去,接过她手中那支口红,她仗着自己没穿旗袍,便坐在车盖上。口红的膏体润泽馥郁,关霄莫名地有些紧张,捧住她的脸,见她合上眼睛,细长的睫毛罩在苦楝树枝丫的影子下面,嘴唇的形状像木芙蓉,一红落地,犹胜无言。
关霄拉着她的手往山上走,她走几步便气喘吁吁,又不要人背,“我又不是只包,一个大活人哪是那么好背的?等会你腿一软,两个人一起掉下山去,难道很吉利?”
52书库推荐浏览: 北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