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努力克制把翻出来的臭袜子塞进他嘴里的冲动。
等我全部整理好,已经九点半了。夏志英看了看外面越下越大的雨,揉揉鼻子不经意地问我:“太迟了,今天留下来吧?”
“嗯?”
他靠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嚼着嘴里的泡泡糖:“……明天很早就要去学校,有球赛。我不会烧早饭……”
这家伙!敢情把老子当成专职打杂小弟了?
我愤怒地瞪他:“夏老板,你要不要给我结算工资?”
小鬼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表情竟然很认真:“你要多少?”
“……”
我真是败给他了。
年轻人就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情需要忙,夏志英总有七七八八奇怪的理由让我去他家帮忙,烧上一顿晚饭整理画室外加第二天一顿早饭,我觉得我都快成他亲爸了,干脆让这小子把户口本儿上的名字给改一下,叫祝志英得了。
“祝霖!你知道鱼怎么烧吗?”
我对着手机叹气:“那要看是什么鱼了啊。”
“不知道啊,就是鱼,很大的鱼。”
“……那你看一下超市小票。”
“小票丢掉了,要不你过来替我烧吧!”
就是这样,夏志英以年轻人特有的天真莽撞,自以为小心,却又冒冒失失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喜欢的杂志开始出现在我小小的廉租房里,而他家的衣柜里开始出现几件并不属于他的衣服。
我并不是察觉不到这种变化,但我并没有强烈的排斥与反感。
夏志英就像一个单纯的小孩子,乖顺听话,偶尔耍些可爱的小聪明,没有太多纨绔子弟的通病。说实话我很喜欢他的真性情。
有时候晚上看着他蜷在沙发上睡去,手里还握着电视机遥控板,睡的一脸满足的样子,我甚至会觉得,如果自己有个这样的弟弟,这样信任自己,这样听话,一定是很快乐的事情。
我坐在熟睡的孩子旁边,借着朦胧的月光,看着他稚气未脱,却已略显成年男人英俊的五官,静静地凝视了许久。
以前和程维在一起的时候,很难得有这样的安宁清净,现在身边突然空荡了下来,除了惶然和孤寂,倒也不见得有些许满足。
或许是因为我唯一爱过的男人,再也不可能陪在我身边了吧。
“谢谢你,夏志英。”我望着孩子安详的睡颜,月华淌过他细腻的脸庞,果冻般的嘴唇微微嘟着,梦里好像在和谁赌气,我摸了摸他柔软如丝的头发,嘴角噙起淡淡的笑意。
如果不是他在旁边给我不停地制造些无关痛痒的小麻烦,比如弄坏了热水器或者烧通了铁锅,我应该没有那么轻易地熬过这些日子。
分手就像戒毒一样。最开始的那段时光是最不堪忍受的。我时不时就会忆起程维,然后一个人发很久很久的呆。
所以我很感激夏志英,如果不是他陪着我,我很难暂忘过去种种,哪怕只是一时半刻。
我想,再过不久,我就应该能够把对程维的念想,彻彻底底地收拢,藏匿到内心深处,牢牢地锁起来了吧。
谁没了谁都得好好活下去,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抠鼻,夏志英,趁火打劫是不好的。这块肉你不能吃,一旦吃了,程先生日后一定会找机会废掉你的。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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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1 ...
又是几个月过去,天气越来越冷了。梁舒榕出了院后又开始和神经病似的,把加班当娱乐活动,没日没夜地在九分处忙碌。我有时会顺道帮她送些饭菜过去,她的胃不好,却总拿泡面当作口粮,我都不知道她有没有把自己当人看过。至于夏志英,我弄不明白他是把我当他亲爹了呢,还是当成亲哥了,天天拜托我帮他整理房间洗菜做饭,压根就没有把自己当外人。
不过抱怨归抱怨,想到他们的时候嘴角还是会情不自禁地上扬。我这个人薄友情缘,从小就没什么朋友。梁舒榕和夏志英如今算是我的挚友。梁舒榕刚正不阿,率真勇敢,和她在一起不用怀有任何的心机,她有话就说,从不拐弯抹角,更不会玩那些阴的。
而夏志英,我可能更多地把他看成自己的弟弟,偶尔欺负一下,但还是纵容他照顾他,他是象牙塔里的小家伙,还未踏上社会,不明白人心险恶,总喜欢把事情想得无比天真。
我真心地希望他能把这种难能可贵地天真保存下去,所以我想站在他跟前,尽力替他遮挡去一些泥泞的脏水。我不忍让他见识现实的冰冷和肮脏。
至于爱情什么的,和程维那么多年的纠缠离合,已经把我折磨得无比疲惫,锐气和朝气都在一点一点地消殇,到如今,已经全然耗尽。
我想自己是没有什么勇气和耐心再去爱上另一个人了,程维已经拿走了我全部的真心和温暖,我再也不剩半点深情可以分给别人。
我最爱的男人是他,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再改变。
骑车经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我戴起了卫衣的帽子,正准备踩着踏板继续前进,一辆黑色的红旗车却突然横开过来,一个急刹停在我面前。
车窗降下来,里面露出一张年轻女性的脸,即使带着墨镜,我依然莫名地觉得一阵熟悉,却又想不起曾经在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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