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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霖,我前天新买的颜料盒呢?”
“在沙发下面找一找,我早上见到牧牧拖着它玩来着。”我一边往汤里放调料,一边应道。
客厅里乒乒乓乓一阵巨响,过了一会儿,夏志英趿拉着大狗拖鞋出现在厨房门口,手里还举着一只白色的杂交犬,它的毛发乱蓬蓬的,还沾着七彩斑斓的颜料。
夏志英嚷嚷:“你看,牧牧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了!”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笑道:“放它下来吧,它也不是故意的。一会儿我来收拾,你先吃饭,嗯?”
现在是暑假,开学夏志英就要念大三了。我和他同居已近两年。这两年我是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让我隐约意识到也许夏志英希望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这样类似于亲情的亲密。
可是我选择了回避。
“先去洗手啊,你瞧你自己,脏得和牧牧没什么两样。”我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他现在很高了,可是我的这个习惯却一直没有改掉。
我现在很喜欢微笑,有时无意中听街坊邻里说,觉得我是个和颜悦色,对任何事物都很有耐心的人。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都只是表象而已。
我是在笑,可是从未觉得真正开心。而之所以和颜悦色,大概是因为对一切都失去了执念,秉着听从天命的无为态度,心境逐渐寡淡平和,却也离当初那个个性鲜明,张扬不羁的祝霖越来越远。
至于嬉笑怒骂,放荡形骸,更是遥远的,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吃晚饭一起去打网球好吗?”夏志英捧着汤碗喝的唏哩呼噜,乌溜溜的眼睛望着我,同时望着我的还有那只叫做牧牧的小狗,我不禁莞尔,这倒真是物似主人形。
不过就算他们再怎么巴望,我也实在是抽不出空暇啊。打工赚钱,念夜校充电,回来还要替这个生活自理九级残障的夏少爷整顿起居,同时替牧牧这条笨狗洗澡添粮,我哪里还有这个纽约时间陪他们一人一狗胡闹。
“晚上要去T学院上课,你自己和牧牧去玩吧。”我夹了块火腿,“记得带伞,天气预报说晚上有阵雨。”
夏志英鼓着腮帮:“偶尔跷一次课没关系的啦,你干嘛这么认真……大不了漏下的课程我帮你补上啊。”
我哭笑不得:“小傻瓜,是音乐,又不是美术,你怎么帮我补?”
夏志英不甘心:“那也没有关系,按你现在的水平肯定能过6月份的等级考试啦,你要真有顾虑,大不了我帮你背后疏通疏通关系,然后……”
看到我的脸色,夏志英自知言错,便悻悻地闭了嘴,低头扒饭。
靠钱靠关系这种事情,我前二十年人生天天耳濡目染,如今已是腻味到极点。而且我并不是以玩乐的心态去学乐器的。对于夏志英而言,证书这种东西无非就是往小少爷脸上贴金,日后好拿出去炫耀的资本。而我需要的不是这些,一般活动中心的音乐指导教师,靠夏志英打通人脉,掌握些皮毛就可以混进去拿工资。可是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没有实际水平,整日浑浑噩噩,耽误那些来学习的孩子们,等同于害虫进了白菜园。
我想靠自己的能力获得一份更有意义的工作,所以才会这么努力。
活动中心三楼是我学习小提琴的地方,二楼是小语种培训地,最靠走道拐弯处是法语教室,路过时常常能听见里面的读书声,那种语调陌生又熟悉,偶尔会令我回忆起年少时曾聆听过无数次的《小王子》。
我站在拐角处静静听一会儿,然后就离开了。读书声在身后越来越远,就像那些回不去的青春。
夏志英暑假过后就要去国外进修了,我确实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他。这个孩子待我一直很好,甚至从某些程度上而言,比程维当年待我还好。可是我却连多抽些时间陪陪他都做不到。
这两年来,我一直都住在大学城附近,和夏志英在一起。当初欠他的钱已经还清,但是有些情谊是无法偿还的,我知道夏志英想要的并不是亲情,可是我能给他,也只有这么多了。
“我要去国外了,考出硕士就回国。”夏志英当初跟我说的时候,是在餐桌上,“顶多两年,两年后我就回来,你要等我哦。”
两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了。
和这小鬼相处了这么久,冷不丁说走就要走了,说句实话,我还是相当不舍的。那种感觉……呃……好像儿子长大了,翅膀硬了,扑腾着要从家里飞走。
“我会经常打电话来的。”夏志英对我保证,“如果有需要的话,早请示晚汇报也不是不可以啊,哈哈哈。”
我卷起手中的杂志,不轻不重地敲了他的头:“替我省点话费吧,小鬼。”
在活动中心拉完琴,回到家已经是十点半了。夏志英和牧牧都已经睡着,人蜷成一团抱着被子缩床上,狗蜷成一团抱着玩具骨头缩在窝里,连姿势都是一模一样。我笑着摇了摇头,轻手轻脚地替夏志英盖好被子,然后收拾衣服去浴室洗澡。
镜子里的人有些消瘦,不再是从前那种健康的肤色,略微显得苍白。墨黑的短碎发遮掩了耳廓,却没有遮去左耳坠上那一点明亮的银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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