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逢今已经穿戴完毕,站在一边,眼看着箱子越来越满,厉从却还是什么都不愿意放下。
他很受医院里女孩儿的喜爱,那群小姑娘大多都是研究生在读,每天除了工作,还忙着学习和各类考试,在闲暇就爱拉着厉从聊聊天。其实厉从在人前还算腼腆,姑娘们碎碎叨叨的时候比较多,可他侧耳倾听的样子就是让人感觉很舒服。所以平时有什么零食也会想着他,听说厉从出院,纷纷往病房里跑,稀里哗啦留下各种各样的小玩意。
“没关系,反正也不重,我也想多认识一些字,”厉从道,“以前都是妈妈给我读故事书,我小学的时候不喜欢语文,老师让查字典认生字我都没做。”
他挠了挠脑袋:“读课文也不喜欢,还学妈妈写‘已读三遍’,其实我的字写得可丑了。”
季常青还在的时候,会准备笔墨宣纸和砚台,握着厉从的小手教他练字。可心浮气躁的小孩注意力顶多集中半个小时,然后就盯着妈妈的眼睫毛看去了。
钢琴、白描、毛笔字,季常青用心教的,厉从一点儿也没学进去。
但如果他能将过去再走一次,他连那三十分钟也不愿分给手上的活计,而是想更专注地多看看妈妈的面容。
因为这样的机会不会再有。
温暖的时光总是太短。
第13章
厉从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愿意接受母亲的离去。
他母亲不能给他多优渥的生活,可她给了厉从最需要的爱与陪伴。
在最燥热的夏天里,给厉从熬一碗消热解暑的绿豆汤,晚上用手撑着脑袋卧在厉从的身边,拿蒲扇轻轻晃着,半梦半醒间把扇,让年幼的小孩起码不睡得满头大汗。
实在热得睡不着的时候,两个人就扯上一张竹子编的凉席,爬到阁楼将窗户敞开,在满天星辰底下吹风。他那时伸长了手,希望能捉住一颗坠落的星星。
季常青找来一支笔,在小孩的额心画了一颗。
“我们小从有的,是世间独一无二的。”
贴在他额间的手凉凉的,厉从喜欢这样的手抚摸自己的脸。
在她离开的那一段时间,厉从天天想着妈妈给他画下的样子,在自己的手上画下两颗星星。
——他不要独一无二,两个,这样不至于孤独。
再后来,他翻开存折,看到里头的数字,如释重负似的,也终于明白她已经在过去短暂的十年里加快步伐,将厉从未来的路小心地都走了一遍。
她尽了全力,用自己的脚掌去感受路上有没有硌人的碎石。
她还在陪着厉从,只是不再以梅子汤、碱水粽、毛背心作为表达方式,静静无声地陪着。
所以厉从能坦然地提起她,还是会想念,但心中飘过的是软绵绵的云,不会下成雨。
他希望厉演之于祝逢今,也能如此。
“说起读课文,”祝逢今道,“现在的学校,应该从小学开始就开设了英语课吧?二月份我打算带你出国,时间不定,短期还好,如果拖延的话,你起码得学会些日常用语,能告诉别人你想要什么。”
厉从皱皱鼻子:“我学得不好……只能看懂一些,不会说,不会写。”
祝逢今显然猜到了,厉演那时也是如此,“没关系,还有一段时间,我教你。”
祝逢今出国是一早就计划好的,他的父母有意将他送到国外接受教育,但实际送出去的年纪很小。他语言天赋很好,在美国待了半年,听《美国史》时已经不会头大。高中申请完哈佛之后,他闲得自学了西班牙语,大学室友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省,对方词穷的时候会冒出来法语,于是顺便也把这门语言给精通。
能把厉从教成什么样姑且不论,他绝对够格当厉从的老师。
祝逢今先是试了试厉从的水平。
他左手支着脸,断掉的小指指骨轻轻刮了刮下颏,桌边的小孩捧着他找的一篇八十词左右的短文在念,磕磕碰碰,听得他哭笑不得。
对方的“不好”还真不是谦虚,词汇量也仅仅停留在英语书单词表最前面的那几个。
“你的发音很怪,”祝逢今早就听出问题,“应该也不懂音标和发音规则,全靠死记,以前学的时候应该都靠中文谐音吧?”
厉从被他说得不好意思,将纸张的一角往里边卷。
“学这个的时候,我心情不太好,天天睡觉,等醒过来的时候,就跟不上了。”
有棱有角的纸卷上、推开,被他的指头蹂躏得软趴趴的。
祝逢今轻轻笑了:“你爸爸读初中的时候,在单词列表上写了汉字,晨读被老师发现,每个单词罚抄了三十遍,大部分还是都是我帮他抄的。”
“他怎么能让你帮他抄呢。”厉从突然坐直了。
“那会儿我是个书呆子,在他家里呆着也只是看书。他想逼我跟他说话,确实挺有效的,帮他抄了二三十个的时候,我觉得手疼,就开始跟他抱怨。”
厉演和祝逢今相差四岁,也就是小学的时候勉强同校了两年。
祝逢今父母各自在自己的工作领域施展拳脚,无暇顾及小儿,所以他起居都靠保姆。起先上学都是保姆接送,后来祝逢今觉得自己能独自回家,跟父母要求解放对方部分责任,结果头一天出了学校就忘记了方向,还是厉演对他有印象,知道半山腰上住了这么一个小孩,才把他往回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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