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玉挑了挑眉,毫不扭捏地说:“这算是作家的敏锐吗?”
孙兰烨摇头,“只是我知道以谢暄那样的性格,如果你们仅仅是堂兄弟或者朋友,他绝不会带你来——”
谢明玉习惯性地要嘲讽,“你倒是对谢暄了解!”
孙兰烨却并不生气,他看着远处的谢暄,淡淡地说:“你知道吗?人的行为都是被自己的记忆影响的。我们总是以为当自己长大,足够强大以后能够面对一切,对抗一切。但其实我们童年的阴影,不管好的坏的,一直都笼罩着我们,决定着我们的行为模式——”
谢明玉想说,你知道不知道陆眠一直在等你——但他想了想,还是把这话咽下了——陆眠执着的,也许已经不仅仅是孙兰烨,更多的是曾经那份年少轻狂的爱情,还有那个悔恨、痴情、忧郁、禁欲,向一生唯一爱情献祭的自己。就像那个爱上水中倒影的水仙少年。谢明玉实在无法断言若两人重逢冰释前嫌是否真能走到最后?
不管怎样,那是陆眠与孙兰烨之间的事。
他看到谢暄在点烟,他走过去。谢暄抬头看他一眼,有些颤抖地说:“明玉,我很矛盾,我不知道该不该带他回周塘——这里很好,很安静,没那么多是是非非纷纷扰扰,我听说他最后那些日子里一直很平静,心安——”
谢明玉坐下来,将手覆盖在他冰凉的手上。谢暄深深地吸了口烟,艰难地说:“这么些年,我知道他四处漂泊,没有安全感。我是个自私的人,他小时就父亲过世,母亲改嫁——他其实一直渴望有个自己的家,也喜欢小孩,如果不是我,他一定早就结婚生子,会过得安安稳稳——”他说不下去,谢明玉抓着他的手,好像要把自己的力量传递给他。
走的时候,谢暄用布包了苦楝树下的一掊土带回去。在新堤,孙兰烨与他们分手,临走送了谢暄一本书,书名叫《青梅竹马》,是一部中短篇的小说集,作者叫幼安,是孙兰烨的笔名。
谢暄回了趟周塘,听一个道士的建议,将土洒到那条环绕着周塘缓缓流动的那条宽阔的河里,边洒,边在心里面唤——
南生,街头巷尾回来吧!
南生,天涯海角回来吧!
南生,千山万水回来吧!
那天晚上,他就着床头灯的灯光,读幼安的《青梅竹马》,谢明玉在他身边已经睡熟了。幼安在《青梅竹马》的最后写道:“木槿走的时候,是金黄的稻穗收割的时节,小哑巴泱泱举着那只巨大的用宣纸糊的风筝在田埂上飞跑。田里劳作的人抬头看看那个纤瘦的人影儿,善意地笑笑,摇头说;‘这小哑巴,又在疯了。’当时,阳光倾盆,风筝上那些花呀,草呀,鸟呀,好像都活了起来,他们似乎知道他们的主人将丢下他们一去不回——
木槿上车的时候,抬头看看天,碧空如洗,一丝云也没有,当然,也没有那只风筝。”
谢暄合上书本,熄灯,睡觉。
第115章 终章 …
九月份,名扬校长再次打电话来邀请谢暄参加名扬的百年校庆,谢暄答应前往,但谢绝了特别的欢迎仪式,也不愿做讲座,只希望以一个普通的校友身份回母校看看,并且拨了一笔款为学校新建体艺馆。
周六的上午,谢暄和谢明玉一同驱车前往名扬,还是那熟悉的德式建筑,在苍老浓翠的树阴间好像在诉说往昔的故事,学子一律都是名扬那由名设计师专门设计的制服——女生一律白衬衫,绸面领花,苏格兰短裙,白色及膝筒袜,棕色圆头小牛皮鞋;男生一律白衬衫加领带,苏格兰格子裤,皮鞋。一眼望去,仿佛置身于上个世纪,充满古典与优越感。
校庆由校方与学生会一同承办,展现了名扬从百年前的教会男校到后来的国内第一所与国际接轨的贵族学校的发展史。
巧的是,居然在那里遇见冯学壹。谢暄隐约记得,冯学壹也在名扬就读过,不过很快出国,其实不算名扬的毕业生——他果然不是作为校友而来——
“喏,我外甥,可爱不?”他这样说,下巴朝他身边的一个少年扬了扬,语气轻佻,像炫耀一件玩物。
那少年穿着名扬制服,佩戴着学生会的徽章,安静而认真,抿着唇沉默,一双与冯学壹有些相似的凤眼,微微上挑,带着天然的讥诮与嗔笑无常。
“来,认识一下。”冯学壹戏谑地指着谢暄道,“这位谢家三少,当年可是名扬的风云人物,要好好向前辈学习哦!”
那少年的目光便投向了谢暄,目光幽深,小小年纪,已经学会不动声色波澜不惊,但还是被谢暄捕捉到一丝的好奇与探究。
随后冯学壹一拍少年的后脑勺,说声,“去吧。”
少年便离开了,由始至终都未说话。
谢暄看那少年挺拔的背影,略带深意地说:“你外甥挺乖。”
冯学壹低眉,垂着眼睛用右手转着左手腕上的手串,语气轻淡,“乖孩子一旦惹出事,那就是大事,捅到跟前便是连你我也轻易平不了的。”
谢暄笑笑,并不搭话。
随后在礼堂集会,无非是些校领导与学生代表的发言,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谢暄却被校长临时摆一道,让他上台同师弟师妹们分享些人生经验,鼓励鼓励这些处于人生分叉路口的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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