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伊斯兰国家,齐金明就该给我关小黑屋里下崽儿了,哪儿有骑在老公头上作威作福的道理。但我不敢反驳,在阿訇面前也不好意思满地打滚,我脸红脖子粗,低声说道:“明明就是二百五,是你威胁人家十块一个卖给我的。”
齐金明张开五指,转动手腕,对着月光端详。在他的环指上,蓝色玻璃中银光流转,戒指内圈上的舟字贴着他的皮肉,代表我和他从此相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廉价归廉价,随便也确实是随便了点,美感还是有的,就像我们的婚姻,虽然是东拼西凑、心血来潮,但感情总归是真的。
他盯着戒指,嘴角带笑,念念有词:“是,是,我们一个人一个二百五。你要不是二百五,也不会喜欢我,我要不是二百五,又怎么会和你结婚?”
当夜我们没回辜小鹏家,而是就近找了个招待所开房。我怕这种乡村招待所不干净,还在齐金明屁股底下铺了秋衣。秋衣当然是我的,腊月的天儿了,齐金明还是皮衣配T恤,我把他压在床上,手顺着T恤摸进去,摸到他滑溜的腹肌。我带着坏心眼掐两下,问他为什么还穿这么少,他鸡贼地笑,说穿得少方便洞房。
传教式没持续多久,体位变换为我坐在床上,他盘在我身上,就像藏传密宗的欢喜佛一样,这他妈就是我辛辛苦苦去西藏一趟唯一学成的结果。让一个身材比自己壮的男人盘在身上是一种颇为奇妙的体验,我仰头亲他的脸,齐金明得趣了,拐着弯打着颤地叫,捂着我的嘴不让亲,生怕打乱自己的节奏感,还揪着我后脑勺的头发,一下一下往深处坐,爽得我差点往生佛国,心里暗骂藏传佛教都他妈不是东西,这么爽的姿势倒还成了佛祖专用了。
完事以后,齐金明先去冲澡,换我进了冲凉间再出来时,他对着窗户背对着我,正坐在床沿抽烟。他浑身赤裸,背弓着,翘着二郎腿,烟雾从脸那边萦萦升起。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看到他背上的线条峰峦叠起,月光在沟壑里隐隐流动。
我爬到床上,从身后揽过齐金明,他若有所思,望向窗外虚空,并不看我,烟也只是放在嘴边,并没去吸。齐金明在我心里一直是个动态的人,即便是思考,也是一边行动一边思考,我从未见过他静静思索以至于发呆的样子。
我从他肩上伸头看他,问道:“是不是后悔了?”
他转头看我,笑了一下,带点无奈,声音很轻:“没有,想什么呢。我只是……”
“只是什么?”我追问道。
“只是想不到我这种人也会结婚。”说完这句,他不让我接话,只是反手揽过我的脑袋,在头上胡噜了两下。他还坐着,我翻身倒在床上,身下枕着招待所的旧床单,粉红色的底,绣红色小花,洗了不知道多少次,质地变得很软,表面浮起一层小小的绒毛。那么柔软浪漫,让人神智全失,飘飘忽忽,我闭眼摸着床单,就像摸自己的爱情。
第四十七章
第四十七章
结婚以后,我们没有继续赖在辜小鹏家里,而是混迹于各大无资质招待所,六朝古都的小宾馆里处处留下了我们爱过的痕迹。一般来说我们并不会轻易换店,除非齐金明声音太大吵到隔壁客人。齐金明本来就不是个省油的灯,这种时候还能够富有活力地辱骂对方,为了更有威慑力,他甚至会骑在我身上敲打床头墙壁。在这种地方敦伦的通常也不是什么良民,自然会和齐金明激情对骂,假如这种事又发生,那么还等不到天亮,我们两间房的人就会被老板扫地出门。
我们也不是天天办事儿,有时只是抱着睡觉,或者是齐金明坐在床沿抽烟晒月亮,我躺在床上玩手机。在什刹海认识的摄影师发来捷报,「爱神之手」摄影比赛发布最终结果,前三名分获金银铜奖,他得了第四名。虽然惜败,但这已是他摄影生涯中最大的奖项,他感激涕零,说再也找不到比我们更好的模特了,我知道他主要是恭维齐金明,我不太上相。
聊了半天,他终于说到此番目的,问什么时候能找我们再拍一次。我说,我们结婚了,有空找你拍结婚照。
摄影师乐得直劈叉,连发十八条朋友圈庆祝。我放下手机,看着床前跷二郎腿的齐金明,脑袋里幻想他做出凡人结婚照的各种喜庆土鳖姿势,比如一手叉腰一手侧举,和我一人比半边爱心,我瞬间不禁一阵恶寒,心想还是算了吧,但再敲摄影师,丫已经不知道乐到哪儿去了,不再回我。
婚后相比婚前,有一些事有了大步飞跃,譬如我对齐金明的了解。齐金明不爱戴戒指,我早该想到的。他说自己干粗活太多,怕磕坏了,本来想找个盒子装好放在兜里,我不允许。经过一番软磨硬泡,我们终于达成共识,给他找了根皮绳把戒指挂脖子上。站在招待所的镜子前,我看着他戴上项链,再看看镜子里面:齐金明头发散乱,有一两簇翘着,穿一件洗得发白的黑T恤,T恤下的身体浮凸美丽;而我没穿上衣,上身瘦削,肌肉线条倒是还行,但自己知道比起齐金明来差远了,因为瘦子的肌肉就跟胖子的胸一样没有意义。
我望着镜子,伸手捏捏齐金明的胸肌,再摸摸自己贫瘠的一亩三分地,深感惭愧,叹了口气。齐金明饶有兴趣,问道:“怎么?羡慕?练起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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