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琳的脚跟靠在小卖部前面的玻璃柜台旁,一只脚一下一下无意识的踢着地上的石子。她试图想打听些什么,然而一张嘴又不知该从何问起,距她被绑架已经十六年了,这个小卖部还在已经是个奇迹了,怎么还能查到跟那件事有关的蛛丝马迹。
忽然,她那双逾千元的白色皮鞋旁出现了一双洗得有些发黄的白球鞋。
曹琳抬起头,缓落下的夕阳里,一张素净可人的脸在逆光中占据了她的视线,后脑还附着着晕开的金色光斑,正好奇的打量着她。
“你是住附近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你。”沈璃看了一眼曹琳从上到下价值不菲的着装,觉得跟龙湾这片棚户区的格调着实不是一个星球的。
曹琳笑了笑:“我不住这儿,我是来找一个朋友的,姓沈。”
沈璃倏忽一下瞪大了眼睛:“姓沈?巧了,我就姓沈,我们这一片就我们一家姓沈。你好,我叫沈璃,请问你是?”
曹琳猛地一下站直,忽然有些尴尬:“啊?你,你好……”
沈璃说着朝小卖部买了瓶汽水,随即转向曹琳:“汽水要吗?请你喝。”
曹琳刚想摆手,怀里就被沈璃塞了一个玻璃瓶装可乐。
沈璃:“你说你找我?有事吗?我好像不太认识你。”
曹琳猛地一吸可乐,一股猛烈的碳酸气直冲脑门,呛得她直咳嗽,就在这捂着胸口的电光火石间,她想好了一套说辞:“我是轻水职院的曹琳,我听说你们学校有个姓沈的校花很漂亮,我想邀请她来参加我们学校的舞会,这样看来,应该就是你了。愿意吗?”
说着,曹琳将玻璃瓶朝她面前伸了一下。
沈璃看着她愣住了,实在不知道校花这件事是怎么回事,自从上学期寒假时在伍州公大与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男孩告别后,她再也没有对谁敞开过心扉,少女被冰雪烫伤的心尚未愈合,实在不太愿意去参加舞会凑热闹。然而曹琳的目光很真诚也很热烈,那是和性情冷淡的沈璃完全不同的一种炽热,沈璃犹豫了一小会儿,随即将自己的玻璃瓶与曹琳的微微一碰,空气里晃荡出“铛”的一声清脆声音,沈璃冲她一笑:“行!”
一颗叫“友谊”的种子忽而落入龙湾潮湿的泥土里萌发,却独独在沈璃一人心中落地生根。
沈勇是轻水一家造纸厂的工人,常捡一些废弃不合格的纸箱回来装杂物。曹琳渐渐出入沈璃家中,在沈璃家里看到了跟那张写着公用电话的卡片纸材质相同的纸板箱,再次确认了沈勇就是那个绑架她的人。
“友谊”的种子逐渐星火燎原,烧成少女心里一捧绽放的烟火。
沈璃告诉曹琳自己是被遗弃的孤儿,被沈勇从轻水县医院抱回来给姐姐治病的,但是姐姐已经死了,没能救活。
少女在说这件事时,仿佛呕出一口心头的血,可曹琳却觉得这个时间地点都似曾相识的故事有些不对劲了,她留了个心眼,翻看了沈璃的病历报告,看到了沈璃的血型,rh阴性A型血。曹琳依稀记得自己的母亲是这个稀有的血型,而自己却是B型血。
曹琳回了趟家看了曹万宏那年车祸时的检查报告,赫然发现自己的父亲是A型血。
那自己的B型血是哪来的!
聪明的曹琳,仿佛在第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而沈璃,却似乎对自己的身世只停留在沈勇将她抱回给孩子换肾这一环上。
曹琳说服了沈璃不要再去医院复诊吃那些没用的药,自告奋勇的给沈璃定下昂贵的进口保健药。
那颗“友谊”的种子,终于剥下美好的外壳,露出本来的面目。
原来那是一株绝美的罂粟,长成了一颗带毒的药丸。
三年前,龙湾棚户区的尽头,那棵银杏茂密的树叶撑起半边金色的天空。
女孩站在沈勇家门口,远远看着沈勇提着菜篮从狭长的棚户区过道里走来,阴暗不见天日的屋檐挡住沈勇半边脸,像是化了半脸妆相的丑角,显得无比诡异。
沈勇看了一眼站在门前的人,疑惑地问:“小姑娘,你找哪位?”
女孩眯眼笑了笑:“沈先生,我叫小月,能借你点时间谈谈吗?”
沈勇在听到李肖的声音时惊得一步踩在门口常年积着不干的水塘里:“你,你是什么人?!”
李肖拿出一个沈璃最喜欢的发饰,还有曹琳偷来的真沈璃小时候的病历,眼睛微微一抬:“怎么样,有时间了吗?”
沈勇惊悚的眼神里透出一丝悲凉,他看着沈璃头上经常戴的那个发饰,手里的菜篮哗啦一下全部倒在肮脏的积水里,他带着认命般的虚弱说:“进来谈吧。”
两人转身进屋时,不远处邻居大妈收回了晒在外面的衣服竹竿,朝屋里的老伴儿唯恐天下不乱地说了一句:“诶,你看,老沈今天家里来了个年轻姑娘,你猜她们是啥关系啊?这老沈的老婆也跑了这么多年了,他这一找还找这么年轻的。”
屋里,李肖开门见山:“沈先生,你将沈璃和曹琳掉包的事我们都知道了,曹先生非常不高兴,他非常疼爱曹小姐,不希望曹小姐知道这件事,平白无故遭受变故。这么多年了,你也该为你做过的事赎罪了,沈璃现在的命就在我们手里,要她生还是要她死,就在你一念之间。”
沈勇坐在沙发里,眼神呆滞,他想着当年看到沈璃在医院新生儿病房的加床上挥舞着小手的样子,手指一遍遍摩挲着跟沈璃一起拍过的唯一一张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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