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辫在后边一晃一晃的,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礼物给她,她也收了,就在我觉得我俩有戏的时候,新来的那个男英语老师很碍眼。
我是个英语尖子,上一任英语老师的手中宝。新来的这位英语老师没事就找她谈话,真的是没事就找,我这醋劲一上来十匹马拉不回来,可是他是老师,我是学生,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女生下课就得往他办公室跑,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周一小测过,男英语老师找了几个成绩好的帮忙判卷子,有我一个,一班60人我一个人判10份卷子,我是真不愿意帮他做事,但是又想不到拒绝的对策,拿着他给我的红笔恶狠狠的戳了好几下桌面,才开始对照标准答案画勾画叉。
齐飒的小纸条又扔过来了。
我翻了个白眼,捡起来看了看。上边写:想报复吗?
报复?他是老师我怎么报复。
然后他的纸条又传过来,写着:给我点钱,够我打公共电话用就行,校长办公室的电话你也给我。
第二天,男英语老师没来给我们上课,第三天进了教室,明明气得不行还要耐着性子陪着笑脸跟我们说:“有同学跟校长反应啊,我在你们作业的基础上强行让你们判英语卷子,我被请去喝了一天的茶还扣了工资,你们不想判可以跟我说嘛……”
我听见他的牙在咯吱咯吱的响。
扭头看看齐飒,他趴在桌子上睡的正香。我转过头来,也趴在桌子上,只不过我睡不着。
我是在憋笑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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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年纪轻轻就做奸商
我不太明白齐飒这种家庭条件的人怎么会在我们这一片住,后来是听附近的邻居说:这房子是当年他妈还在的时候挣的钱买的,最值钱的就这个家了。他爸人没怎么见过,都早出晚归的,一脸萎靡不振的样子,偶尔白天见一下也不打招呼。三米内走个对面能看到眼球很浑浊,像是有什么毛病。后来这话传开,邻里街坊的看见了也都躲着齐飒他爸走,生怕是传染性的。
初中按片分到一个重点中学,我和齐飒又做了同学。记得在莫言的书里看过一段话:朋友亦或是情人,能走过三个月的已不容易,能坚持六个月的值得珍惜,能相守一年的堪称奇迹,能熬过两年的才叫知己,超过三年的值得记忆,五年后还在的,应请进生命里。十年后依然在的,那就不是朋友了,已经是亲人了,是生命的一部分了!
我真是想问问,出现在你生命里已经9年但并不是朋友的能算是个啥?而且这个时间还会加长,我不打算转学,估计他也不会的。
也就是说,我十几岁初中毕业的年纪生命里的12年都有他齐飒这么个人。
偶尔路上碰见也打个招呼,但绝不一起行动。有时候他走路不看前边,就看地上,去学校的必经之路有一棵碍事的柳树,来来往往骑车子的要不就绕一下,要不就只能蹭着头顶过去,可那一片面积不小,不太好绕,加上上学时间路口人多,突然拐把会碰到别人。而他跟个傻子似的总忘了那颗柳树的存在,低着脑袋却挺直着后背,头顶每天接受柳枝上蚜虫的亲吻。
上初中的时候我女生缘就开始好了,因为比较高瘦,会打篮球,虽然脸长得一般,但俗话说得好,一白遮百丑,笑起来露出的虎牙也给我加了不少分。不知不觉,初一上半学期我就爬到了校草的位置,收个情书什么的,过着玛丽苏小说里男主人公的生活。只不过小说里的男主人公应该是各门课程都拿第一的,可我除了英语好,别的课程学的一塌糊涂。
班里有两个长得非常好看的女生,在教室正中间的一桌,其中一个气质很清冷,不太好靠近的样子,总是梳个高马尾,我最喜欢看她把碎头发别到耳后的那一瞬间
,叫顾文。另一个就像个交际花一样,很会讨人欢心,班里男生没有不宠着她的,但她很会拿捏,让人觉得不矫情,而且女生缘也很好,叫景林。就连她俩后边那个微胖的女生都长得很精致。
很长一段时间里,哦不,应该说是这三年里,我们班男生出了这个班,只要有讨论我们班女生的,他们就满口唾沫横飞的跟别的班男生抬杠,说我们班女生的质量多么多么高,能在这个班多么多么幸运。以至于后来“高颜值”三个字成了我们班给全校的印象。
当我们还在浑噩度日的时候,景林是第一个带圣诞气息进教室来的。当时满大街还找不到一个卖平安果的小摊,她已经抱了不知道几个来上学了。包装纸一层又一层,像怀抱鲜花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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