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欢旧爱 作者:60_03【完结】(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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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四!”
  “三!”
  “二!”
  “一!”
  “哥哥……哥哥……你放了我吧!”
  “我放了你?我怎么能放了你?”
  在这一年里,李宋宪再也没有把他当作弟弟。他把鸣柳当作禁脔,当作情人,在他身体里肆意进出,用自己无限的快乐折磨他。大概是夏天的时候,有一个夜里,鸣柳爬下李宋宪的床,说要回到自己屋里睡。夜里他开窗透风,看着窗外无边无际的夜色,于是爬上窗子跳了下去。他的窗下是一个鹅棚,鹅瞬间大叫起来。下人以为来了贼,纷纷赶出来,看到自家二少爷躺在烂泥里,已经摔断了腿。鸣柳好后,大太太对李老爷讲,讲鸣柳见地浅:“这个孩子见地太浅,总觉的家里待他不好。居然想要寻死!可我把他当作亲生小孩养,他不喜欢,我心里也不高兴。送他留洋吧,也算是一门体面本事。”大太太大概是知道了李宋宪和鸣柳的龌龊事。
  一九三零年夏天,他们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全然结束了。
  一九三七年夏天,李宋宪独自坐在鸣柳的公寓里,他想起鸣柳当年张着腿,面上都是泪,哭着求他饶了他,他的心就软了。他还想到当年的李公馆,他卧室外就是走廊,窗户是落地窗,白日间为了防回光日头,便一直拉着窗帘。窗帘依然会投进日光,仿佛有了纱的质地。鸣柳拿着书,喝着汽水走过来,额角有一滴汗,穿着白衬衣。热风吹进来,他的白衬衣微微鼓起,是个非常健康洁净的模样。那时候上海的夏天已经非常炎热了。他是喜欢这样的夏天的,于是放在记忆里,久久不肯忘记。他在一瞬的时间里,就对鸣柳下了杀心,甚至为鸣柳想好了墓志铭;可也就在一瞬的时间里,他决定送鸣柳去阿美利坚。在他对鸣柳的无尽回忆里,他突然觉得疲惫至极,觉得自己真是爱惨了鸣柳。他们是乱伦,于是更讲究情爱,仿佛有了情爱,这些事情就理所当然。
  鸣柳从死到生,只在他的一念之间。
  李宋宪来上海,不是来捉奸的,他是来处理家产,准备把全家老少送出去的。欧洲是不能去了,那就到阿美利坚去,房产可以不卖,或许以后打完仗还要回来;股票债券统统卖掉,换成金条,家里的存款都转到花旗银行去。他现在不相信英镑,不相信法郎,他不相信任何欧洲人的钱。他甚至不相信美金,他只相信金条,只相信大洋。要打仗了,没有人知道这些钱以后会不会变成废纸,可金子是永远的。
  他本来想留下鸣柳,让他陪着自己共赴战场,可他现在后悔了,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后悔了。他舍不得把他那艳鬼样子的小弟弟送往前线,他舍不得让他穿着军装活在战火里。他要送鸣柳走,哪天他死在战场上,至少还有鸣柳记着他。
  他有这个信心,鸣柳一辈子都敢忘不了他。
  三、单恋
  文诸礼常常想,自己都这个年纪了,住在公共租界租界,工作也体面,怎么还和那些学生一起去闹学潮。她仔细想想,觉得大概是自己在香港念书的关系。香港到底和英国是不一样的,故而英国女人的第一要务--冷漠,是没有学地道的。所以她不仅做了学生运动,还做成了一个“地下抗日份子小头目”。倒不是对运动热情高,不过是因为她在学生中,算是自由的,没有父母管的。二十五岁的女人了,在红十字医院做内科,还去闹学潮,真当笑死了。然而笑也只能是自嘲,别人笑就是“关侬什么事体?”
  二十五岁的女人,居然还在闹暗恋。她想自己喜欢一个人却说不出口,等着别人家来追求,这和旧时小姐又什么不同?简直书都白念,浅水湾的海水都白游了。她自诩是风流的,不打算和男人结婚,也可以谈恋爱。可遇到真是喜欢的了,又想起了淑女要有的矜持与冷漠。她觉得自己就应该把他约出来,坐在德国饭店里对他讲:“李鸣柳,我们要不要做个朋友?”她浓情蜜意的看他,他自然会明白。但她又怕露出长三堂子一路的做派来。她家里有这方面的姨太太,从小耳濡目染,故而自己特别小心,也特别介意。
  “不知道我跟他讲我想和他谈朋友,他会是怎样一个态度。”她站在医院餐厅后的走廊里抽烟。走廊刷成一种时下流行的古旧绿色,比邮电绿要稍浅一些,日光从窗户里照进来,就照在她的脚边。这里很少有人来,她是躲过来吸香烟的。走廊里响起皮鞋声,她期待的抬头去看,见到人不是鸣柳,便又自顾自低下了头。最近他请假了,都不在医院。听说是大哥回来了,要回大公馆敷衍一番。她想起第一次和鸣柳见面,也是在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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