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富裕的小傻子至死都没吭声,一根脊梁骨剔出来,被狗齿被啃了干净,仍是直愣愣的一条,仍是一根可恶的刺。现在他化为魂魄,夜行八百奔回死地,去见他心爱的姑娘。
可姑娘在一间单人的牢房里,沾着掀掉指甲的指尖血,写一封遗书:“
我知道,我这个民族的罪人,是日寇的共犯。我将我们秘密的革命之地,告诉了日本人。
我听见了同学的哀嚎,听见了恶狗的狂吠,听见了明日黎明的枪声,甚至听见了千万万同胞的恸哭!
我是这个民族的罪人。
诸君!我不求原谅,但求诸位处于我地,千万莫要如同我一般!千万莫要做一个共犯,做一个刽子手!”
余庆庆剪一头清爽短发,穿一件蓝布对襟的短上衣,黑色百褶裙。她端坐在牢房的床上,抚平上衣的褶皱,侧身躺上去,用一枚藏在砖缝中的铁钉,划开了手腕。随后她将遗书与铁钉藏回缝隙,留给下一个进这间牢房的人。
筱为赶到时,余庆庆的魂魄已经散了。
夜里时针走到一点,沈太太的读书会终于散了,密斯李披流苏披肩,打着哈欠走向自家的车,这时突然西风起,她手中的白玫瑰落下花瓣,散了一地。她痴痴的看着花瓣,想起沈先生居高临夏的对她讲:“米斯李,筱为这小子配不上你。”
“他这么好……怎么会配不上我呢……”她伤心的想,却又无缘无故的觉得,自己的单恋终于走到了尽头。
第5章
沈文昌逮捕筱为是秘密行动,从防空洞到巡捕房,又从巡捕房到宪兵队,一路下保密令,杀完人,喂完狗,白手套一摘,得一份闹事学生名单。密密麻麻下来,写了一页半。他是纯粹的先斩后奏,掐着述职的点办事,大觉睡一天,第二日大早就要带着太太去南京。上海现在是留不得的,得先得把筱家压下去。筱为这跟刺头及其尖锐,令沈文昌得到逼供后坐立难安——是纯粹的兴奋,想把筱家推到勾结赤匪,反日反共荣的境地去。然而筱家正面不可硬碰,沈文昌手里没有兵,到底底气不足,怕这横亘上海商界的巨犬来咬人。
“交给日本人吧!”他想“为富不仁的东西。”他与筱家无冤无仇,是见不得人发迹至此,见不得人指名带姓叫他沈文昌。
白珍为突如其来的南京之旅犯难,为衣物行礼大为烦恼,怪沈文昌临时起意。沈文昌倒不是临时起意,是早有打算,不过是草了一顿邓月明,连记性都一起射了出去,于是全数过错都在邓月明。然而这个缘由不可与太太道,只能由着太太挑剔收拾,整出麻将宴席到化妆舞会的全副行装。幸而时间充裕,筱为的尸体尚在牢中,筱家大概还不晓得生死。
白珍牵着沈文昌,车库里选一辆奔驰出来:“大概是梅先生开着好,我看它就比美国牌子要细致文雅些。”
“都是配美人。美人好看,车就沾光。”沈文昌随口讲到,为白珍拉开车门。
白珍心里自然快乐:“德国人这种地方很讲究。”
两人坐后座,看线本《蜀山剑侠传》。白珍有时有无从说起的侠气,天马行空,想要闯荡江湖,却始终是种不知人间疾苦的气概,提剑会想穿衣,想玄铁的宝剑配白衣,秋水的银剑配红绸。于是江湖行侠仗义不了了之,兴趣退而其次,成了读此类小说,尤为喜欢《西游记》,《蜀山剑侠传》。她为沈文昌读书“金蝉哪里容得,喊了声:“奸贼子!你倒来捡现成。”便将虹霓剑放起……”读来毫无怒气,有种自作聪明的娇俏感,混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沈文昌向来读不进这本书,也只有太太朗读时,似模似样的听上一两句——他嫌闹气。
于是搂着白珍,侧头靠在她的脖颈。车上坠了钩花的帘子,车外日光零碎的落进来,斑驳却生机,碎到他的手背去。白珍突然抚住他的手背,停了朗读看他:“你有心事?”白珍皱了细眉,眼里尽是担忧,声音很轻,仿佛怕惊了他。他抬头看白珍,有些痴相,他想告诉白珍,他是去南京避难的,却又不愿在白珍面前失了顶天立地的形象,只能苦笑着摇头,去轻吻白珍的面颊。
“工作上的事情,不是什么大事……却太过琐碎,很考验耐心。”
“要不要我去和爹地讲讲,为你换个职务?我也是觉得……哪里有男子汉,总做秘书工作?”她略为安心,想着不是什么大事。
沈文昌笑着摇头。他的工作明目张胆,只瞒一个白珍。
从上海开车到南京用四个钟头,到时天已经落黑,匆匆住进南京的公馆里,让老妈子收拾卧房。期间上海挂来电话,讲筱家老头子与洪秀琤拉兵端枪,先是围了巡捕房,后来调转车头,一只去宪兵队,一只围了白公馆,从中午围到三点钟。沈文昌拿着话筒,沉默着看了眼白珍,见她散着发,侧着头,正在用花园里的玫瑰做插花。她要是再收拾一会衣裳,估计自己是来不了南京了,得被一群丘八堵在公馆里。又想筱家这时候得到消息,恐怕是自己这里出了奸细。虽讲是奸细,但也应该是在外围,否则第一时间筱家就该来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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