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明揉了揉眉心,深呼吸了几下,低声说:“那你们分开,我就不让他出国。”
沈平格忽然意识到这个年纪的局限,十七岁的恋爱是赤’裸而洁白的,做什么都要轰轰烈烈,为了爱人笑的眼角就要私奔,但财政能力的局限,独立能力的局限,都让他没法儿义正言辞的反抗,他也不想吵了,余光里,他有察觉连燕低着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刀叉了,手指没动,像隔离了他们。
沈逸明没有听到回答,忽的感受到衣角的拽动,下意识看过去,对上了连燕的眼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连燕很少对着他有愁眉苦脸的时候,何况是红着眼眶,沈逸明看到他泛红的眼睛,喉结动了动,一时无言,又慢慢说:“小燕啊。”
连燕慢慢比划:我去。
包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连燕理所应当成为舞台主角,目光都锁在他身上,沈平格看到了他的动作,但连燕不看他,继续比划。
-能给一年时间吗?我准备一下。
-明年。
他好像比划不下去了一样,攥了攥手,深呼吸了下,才继续比划。
-明年就走。
沈逸明突然意识到连燕是十七岁了,刚过了生日,头发有些长了,不是当初那个剪头发都要躲在他身后的小男孩了,他说不出话来,想,他和连燕的生母大概没什么区别,徐梅扔掉连燕的时候,留下了一千零二十二块钱,十张红色的纸币,钢镚摔在地上,他把连燕送到国外,给他钱,剩下什么也不留给他。
“小燕……”沈逸明声音沙哑,“我没有要扔下你的意思。”
连燕点点头,推开椅子站起来,他好像想要找个借口出门,但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说,无礼又莽撞的冲出了包间,与此同时,沈平格也推开了椅子,沈逸明看着沈平格追出去,却连阻拦的话都说不出,手肘撑在桌子上,深深低了头。
作者有话说:
标题是歌《垃圾》里的歌词,下一句是“长留恋于你家”。之后几天没意外的话都有更新。谢谢大家看。
第104章
连燕第一次觉得老天爷是开眼的,比如现在,他心情很差,冲出包厢的时候,外面的天气是灰暗的,这样的天空是尽布满云,还是没有云,看不出来。但是一楼的人不会懂他的心情,那个白裙子的女人还是在弹钢琴,甚至目光都没有抬起来,好像他仅仅是透明的雕像。
该去哪儿?别墅他不想回去,可除了那个像水晶冰冷的地方,他无处可去。
这让他想起了被徐梅丢掉的那天,他站在路边,手机里躺着短信,沈逸明说,我来接你,你在那儿等着。于是他站在那儿等着,可很怕沈逸明不来,所以当车灯照亮他的时候,他再次觉得他是被需要的,甚至喜欢那天晚上一切车尾气。
可现在沈逸明说,他不要自己了。
连燕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怎么改掉啊。
不知道该躲哪儿,但连燕还是义无反顾出了西餐店,他发誓自己跑的很快,耳边都是呼啸的风,天气又放晴了,晒在身上发烫,连燕不想见到阳光,他跑到路边的巷子,险些被脚下的青苔滑倒,里面有臭脏的垃圾桶,空气中都是酸臭味儿,可连燕不排斥这种味道了,他缩在墙角,想被忽略。
可沈平格还是找到了他,在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他把他从垃圾里拉出来,连燕跌进他的怀里,听到了他的心跳声,他搂住了沈平格的腰,搂的很紧,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哭,只是不想放开他,沈平格抚摸他的背脊,低声说:“别怕。”
天气又阴了,周围天昏地暗,还有垃圾的臭味。
连燕想要继续搂着他,脚后跟碰到了易拉罐,那点细微的动静惊到了他,他好像一下子受不了了,咬住沈平格的衣襟,使劲抽了抽鼻子,他觉得他疯了,他甚至想和沈平格在这儿做’爱——只要别让他们分开。
连燕又和他说,和他比划:我是个很贪婪的人,我哪个都不想丢掉。
也最后呢,沈逸明不想要他,他和沈平格似乎也难以长久。两个他无法都得到。
连燕觉得自己好笑,又笑不出来,只是低着头,轻轻碰他的脚尖。
“带你走,”沈平格这么和他说,在他耳边,如亲吻一般的耳语,“好不好?”
他第一次趴在沈平格的背上,那点新奇冲散了他的难过,沈平格没说去哪儿,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会跟着他,他们没有再路过那家西餐店,连燕不想看到英文,他搂着沈平格的脖颈,知道有人在打量他们,但他没有管。
他看到了花店橱窗里,看到上面悬挂的木牌子,写着沉闷无趣的情诗。
-正如你所看,我对你是六月份。
52书库推荐浏览: 藤花琅
破镜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