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们看着那个法条,沉默不语,静等下文。
本来就是嘛,都是大学生了,谁还像小学生那样写个姓名啊,都没写,自己去写一个,那不是怪怪的吗。
“你们对财产所有权问题的意识还不如一个未成年人强。”席澍清作了一句点评,声音冷硬。许多同学开始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我上节课讲过,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而物权是财产权的支柱之一。学过法律的人跟没学过法律的人,其二者思维上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在于是否拥有法律逻辑思维和较强的权利意识。”
“小学生为什么一发了新书后就会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因为他们知道当他们拿到书后,书就是他们的,也就是他们拥有了书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出现比如说跟其他人的书弄混淆了,书被其他人霸占了,弄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等等这些意外的情形和冲突纠纷,于是他们就果断的写上了姓名,以此来证明这书是我的,归我所有。”
“写上姓名是证明自己对某物享有所有权的最简便、有力的方式之一。可能同学们觉得这本习题册不值什么钱,没必要。是,确实不值钱,但是如果你没留神在里面粘了一张绝版的邮票或者有市无价的人民币呢?这该值钱了吧,现在这本册子丢了,你才开始急了慌了,你如何证明这本册子连同里面的贵重物件是你的?”
“故事的后续有可能是这样的,你遗失的这本册子,不久后被张三拾得,张三恰好识货且道德水平低下,他拿起笔就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说这本册子是他的。于是你们两人发生了民事纠纷闹到了法院,这个时候你就要举证,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册子是你的,同学们,诉讼也是要考虑成本的,请问你如何快速、简单、有力的证明东西是你的而不是张三的?”
席澍清用通俗的语言举了一个例子,讲台底下的学生们终于绷不住了,开始小声的嗡嗡嗡的讨论起来。
“请同学们不要对这个例子一味地去钻牛角尖,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专业的法律人的钻牛角尖是指主动的去发现问题,去考虑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然后一一去堵住漏洞,规避风险。而不是一味的钻牛角尖去排除风险或者将其转化成为另一种风险。”
“对于我举的这个例子,如果最初册子上面有名字,有一个社会大众普遍公认的一种外在的标志、文字或符号,那么后续的故事可能就会有大不同的走向,即使最后你们双方选择了去法院走诉讼程序,你也能有力的证明这是属于你的财产。”
“不论财产贵重与否,你对它享有的合法权利都应当绝不容许第三人侵犯。因为它存在,所以你就有被侵权的可能性,我们法律人该做的,首先就是要最大程度的去避免这些风险纠纷的发生。至于如若还是避免不了而被侵权了该怎么办,那是我们后面将要去学习的知识。”
“我希望同学们都能从这种生活中的小细节出发,去思考其背后可能会引发的法律问题。我也希望同学们都能不断地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同时Think Like a Lawyer.(像律师一样思考。)”
席澍清随口举了个例子,没有完全使用法言法语,总体而言讲得很通俗,还引申出了一个法律思维的问题。他就这样,和和气气的,逻辑自洽的讲了一个故事,他有没有说服在座的所有人喻熹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被席澍清的这番话给钉得死死的了。
喻熹拿笔在习题册的牛皮纸封面上左上角郑重的、一笔一划的写上了自己的姓名。
“下面给大家讲解这本习题册的用法。作为法学初学者,检验自己对理论知识掌握与否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做题。这本册子中的题大部分都来源于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历年真题,一小部分则是由我个人编写的......”
帮学生收集、编写习题整理成册,免费发放给学生使用,这绝对不属于一个大学老师必须要做的工作。
全凭意愿的事,席澍清是什么绝世的好老师啊。
喻熹边翻看着习题册,边默默的记下了席澍清讲的使用方法。这册子总共不过四十多张纸,题少而精,选择题的各选项间行距很宽,足够改错和抄写与考点相关联的法条,右侧还有空白的一栏,可以用来写笔记写总结。
册子前后是是耐磨的牛皮纸封面,里面是白纸黑字,里外都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符号或图案,字体字号、留白的地方都刚刚好,简洁严谨的排版让人看着非常舒适,这绝对不是什么粗制滥造的作品,而像是一个专业的教辅资料编辑的劳动成果。
如果整理和排版都是出自席澍清一人之手,那足以可见他的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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