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玉律 作者:人间卧底【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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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熹的眸色渐深,他知道,两个人只要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内,就会不断的产生联系和交集,更何况他们现在已经建立了师生关系这么一座桥梁。
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时,只是惊叹于他的仪容风度,之后的每一次接触,他都深深的有感于这个男人举手投足、字里行间的端庄、沉稳和专业,他着迷于席澍清身上的分寸感和匠人之举。
难怪都说一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他读过的书、行过的路和历经的岁月。
他极想变为他气质里的一部分。
喻熹就这么想着想着,有点走神,等他回过神来,席澍清已经把上节课的知识点大致快速的给同学们回顾了一遍。
之后他让喻熹把他上节课交代的要背的四十一个字背一遍,喻熹当然是一字不错的背了出来,席澍清笑着点头,说了句不错,看样子很满意。
接着他就正式进入本节课新内容的讲解,讲《民法总则》中第四条到第九条所确立的六大基本原则,即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
课间喻熹去了趟洗手间,回来路过后排时他听到有几个女同学悄悄地议论着席澍清的领带。
他放慢脚步,听清了后勾着唇角,加快脚步走向座位。
第22章 自由辩论。
她们正满脸花痴的在议论席澍清的今天的穿衣打扮,说他的领带好看。
喻熹心里的小泡泡在不断肆意的翻腾,肿胀,最后炸开花。
几分得意,几分窃喜,几分怡悦。
这是他心知肚明的,暂时还不会宣之于口的秘密。
他坐下后小声的问薛纪良:“你觉得席老师的领带怎么样?”
薛纪良相比而言也是个讲究颇多,很注意个人外在形象的人。
薛纪良摘了眼镜正按揉着眉心,听完喻熹的话后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带上眼镜,他斜瞄了一眼席澍清,做贼心虚似的,用几乎不可闻的声音说:“审美没毛病,但是你不觉得他的领结有点歪么?他进门的时候其实我就特想提醒他来着。”
喻熹也悄悄瞄了一眼,“没歪吧,我倒觉得挺正的。”
薛纪良抿嘴露出他的那对酒窝,摇了摇头,一副你什么眼神的表情,“眼神比我还不好使。”
喻熹翻了个白眼,没理会他。
不管,反正他就觉得挺好的。
这小插曲就这么过了。
下半节课开始了。
席澍清接着讲《民法总则》第七条规定的诚信原则及其背后的理论问题。
“好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个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就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
“接下来请大家看看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这是个常识性的问题,在此不再做过多解释。那什么叫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呢?我们先要搞清楚一个概念,什么是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公共秩序好理解,就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比较难把握的是善良风俗,它是一种社会公共道德,是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民间习俗,它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地域性,可能会随着社会成员的普遍道德观念的改变而改变。
道德这个东西,向来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可言,因此容易形成纯粹的主观判断。
社会主流的道德观念最能体现出民意,法律的有效实行是要有群众基础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一部好的法律绝对不会枉顾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民法中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席澍清给同学们讲完了这些基本的概念和法理后依然有很多人都觉得云里雾里的,这也正常,因为太抽象了。
“来,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席澍清走下讲台,让同学们看PPT上展示的一个案例。
法律的学习本身就是非常枯燥的,缓冲枯燥感唯一的方式可能就是学习各种一波三折、打破认知的案例,从真实的案例中一窥人生百态。
席澍清展示的这个案例的案情是这样的:黄某(男)与蒋某(女)于1963年结婚,两人确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婚后蒋某一直没有生育,其后二人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1994年黄某认识了一个比他小22岁的女人张某,1995年黄某与张某开始同居,蒋某发现了他们的同居行为后屡次劝告无果。1996年,黄某与张某租房居住并公然以“夫妻”的名义生活。2001年2月,黄某到医院查出自己患有肝癌且已经到了晚期。在黄某住院即将离开人世的最后一段日子里,张某面对旁人的非议,仍然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某的病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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