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作者:何书【完结】(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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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成祖虽然才27岁,但一直以来,都喜欢比较安静的活动,不喜欢凑热闹,工作之外很喜欢宅在家里,安安静静的待着,最近他喜欢上了练软笔字,有请家教在家里教,了解裴成祖的粉丝都知道他喜欢的东西非常老派,当初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喜欢宅,拍完戏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待着,把拍戏完完全全当成工作,只是工作,拍戏结束后就完全脱离了那种在圈子里的状态,像个普通人那样生活。
  而他最喜欢的活动是听歌,他对音乐有着近乎痴迷的追求,但他并不是要去唱,主要是听,他很喜欢享受听歌的时刻,对欧美一些歌手如数家珍,他参与的最热闹的活动大概就是去听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
  裴成祖的朋友还有亲戚给他起了个外号,音痴。
  因为他对音乐太痴迷了,特别是有一把好嗓子的人,曾经有个贫困人家的孩子唱歌被人拍下来视频发到网上,但因为没钱,并没有继续发展音乐方面的爱好,裴成祖知道后,专程让经纪人联系了那户人家,改变了那个孩子的未来,当年孩子只有七八岁,现在五年过去了,孩子的唱歌天赋因为裴成祖的关系被发掘,如今被安排在专门的音乐学校学习,资助人就是裴成祖,孩子没让裴成祖失望,知道机会难能可贵,非常努力,有时候老师会把训练的记录发给他,听完之后,裴成祖只觉得,这孩子未来可期。
  而裴成祖让人找到孩子,只是不想这么美好的嗓子被埋没,如果这个孩子能在音乐方面有所建树,也是给听众们的一种回馈。
  华语音乐圈,人才青黄不接,能发现一个是一个,总觉得放任璞玉消失在时间的河流里,有些可惜。
  裴成祖看到视频里是郑之南的时候,诧异了一下,因为他没想到会是他。
  更没想到一开嗓就如此令人惊艳。
  知道是郑之南后第二个念头就是:为什么他不去唱歌呢?嗓子这么好,对音乐的把握也很自如,他应该去唱歌,而不是当什么模特,混时尚圈实在是对他嗓子的一种浪费。
  裴成祖看完视频,很直接的对助理说:“他应该唱歌,出唱片,我一定会买。”不可否认,很好听。
  助理跟了裴成祖很多年,了解他的喜好,点点头说:“而且是那种,你在任何地方听到这首歌,就想找到歌手是谁,对吧?”
  裴成祖点了点头,忍不住又重播了一次。
  真的很好听。
  为了能够早点听到郑之南发新的翻唱歌曲,其实他更希望能听到对方出EP,但他知道,比起等出EP,不如蹲守微博,等到发布翻唱的新歌还容易一点。
  他拿出手机,登录微博,关注了郑之南,还转发了这首歌。
  转发就俩字:好听。
  耿直又坦诚。
  裴成祖是个音痴的事儿,一开始是朋友之间叫,后来粉的时间久了,粉丝也知道他对音乐的执着,看到裴成祖转发郑之南的微博,先是惊奇了一下,但是一想到裴成祖的爱好,就明白为什么会转发。
  因为这首翻唱,是真的好听,歌声空灵干净,难得一遇的动人歌喉。
  不管是专业的音乐人还是普通路人,都会忍不住想要多听几次,当然,也会有杠精和黑粉出来刷存在感,但这只是少数人,大部分人都是称赞的。
  这首翻唱,许多音乐博主都忍不住转发,或者直接拿走视频发在自己的微博,加以点评。
  郑之南这首歌也就刚发不久,目前还没音乐公司和李云联系,那是还没反应过来,等到这件事再发酵一下,郑之南出EP只是早晚的事儿,就看看小说里怎么安排了。
  助理看到裴成祖的动作,咽了咽唾沫时说:“你就这么直接的粉了对方?”
  “有什么不可以吗?”
  “你就不怕对方不回粉你,不怕尴尬?”
  裴成祖顿了顿,用奇怪的眼神看向助理说:“我只是想听歌,他回不回粉我有什么关系?”能听歌就好了。
  “那你就没想过,你关注了他,又要被猜测来猜测去了。”
  “那就当是在给电影做宣传。”裴成祖倒看得很开。
  早该知道的,自家艺人对音乐就是这么耿直,关注郑之南不是因为他是明星,不是因为他也进组了,而纯粹是为了听歌方便。
  很强。
  在分享这首歌给自家艺人的时候,他不是早该想到会有这个结果吗?
  不过现在基本上都应该知道他家艺人对音乐的喜爱,不会觉得关注郑之南奇怪吧。
  裴成祖的粉丝看到自家偶像不仅转发说好听,还关注了对方,确实没啥奇怪的,毕竟郑之南听说也进《回宫》剧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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