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泽冲他笑了笑,又被酒吧散乱的灯光扫进黑暗里了。
那一瞬间,林砚生得到了他的上帝给予的加持。
他觉得自己现在一定像一只快要爆掉的白炽灯管,奋力地,濒死地,挥着光热。
后颈上的WITNESS也跟着发烫,像一个诅咒,像一块烙印。
后来沈泽说,喜欢他在台上熠熠的样子。
然后林砚生开始推敲“喜欢”这个字眼。
他语文不好。不知道“憧憬”,“崇拜”,“理解”,“尊重”几个词语糅杂在一起会不会就会等于“喜欢”。
如果这样成立的话,那他就喜欢沈泽……吧。
他问谢锐,那个最傻逼的问题:什么是喜欢。
谢锐给出了那个最傻逼的答案,见到她心跳会加快,不见她心里会痒痒。
林砚生再次审视自己,觉得好像又不是这样。
那感情极其混沌,就像是“雏鸟情节”。这能算作爱吗,有人说能,也有人说不能。林砚生甚至觉得自己的感情根本算不上什么雏鸟情节,就只是崇拜的变体。
每一个人都会有,但由于强度太弱,常常被省略。
只是独独他的情感关系太过贫乏,导致这份情感屹立在他的世界中央,无法忽视,所以他开始主观地向其中投入燃料。
人在每个阶段都需要找到一个支撑自己茕茕前行的理由,但在他抱着昏暗梦想期盼发酵的十七岁,生活这么苍白寡淡,想来想去也只有沈泽,能够为他的行动注入一些热血。
他不喜欢沈泽,只是因为憧憬,所以需要他的认可。
这么简单的一个事实,他花了太久年才把它想明白。
第14章
“你还不走?”沈泽偏头问林砚生。
林砚生埋头啃着沈泽买来的鸡肉多拿滋,冒着热气,像是在抚慰林砚生冻红的鼻头。他含糊回一句,“不。”
“你们寝室十一点熄灯吧。”沈泽笑起来,隔着校门的铁栏递来一只围巾。
林砚生一看手表,十点五十五,确实该回去了,不然只能露宿风霜了。
他果然还是不习惯住校生活。
林砚生上高三后就选择住校,不想受外界干扰,谁让他揣了个交大梦呢。常常会有高三学子的家长来探望自己孩子,不过林砚生的老爹是没有这个觉悟的。
他常常一个人跑回寝室,路过大门时都会看到那样的景象,觉得有点羡慕。
自从沈时澜彻底脱离学校生活去奋战雅思,过上天天回家的糜烂日子之后,沈泽好像失去了那种照顾弟弟的快乐。
幸好他还有个弟弟。沈泽抱着犒劳给自己白唱了很久歌的小歌手的心态,于是偶尔下班路过学校时,会过来看看“应届生”林砚生。
“我开学考年级第二十一。”林砚生手忙脚乱将围巾塞进书包,慌慌张张开口扔一句出来。
沈泽目睹了林砚生不知怎么打了鸡血,从去年的寒假开始疯狂学习的全过程,其间大起大落非常多。高二下期将林砚生搞得神经衰弱,有时半夜心跳很快,于是不敢再睡,起来刷题。
如今小有成果,沈泽竟然也能有点感同身受的感觉了。
进入复习阶段,后来林砚生真觉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没有什么是不能靠努力解决的,根本轮不到拼智商的过程。
虽然一考室坐他左手边的那个叫秦往的男生可能是真的智商挺高。
他最怕考试和秦往坐得近,每次考理综或者数学的时候,开考没一会就听见秦往唰唰地翻卷子,真的很让人焦虑。
“要是小时有你四分之一努力我就满意了。”
“如果我有你这种哥,也不用这样了。”林砚生随口一说。
“我当然也是你的哥哥。”沈泽说。
沈泽话罢,林砚生心在冬夜也被注入一阵暖流,半晌他反应过来,“你不能是我的哥,你是我老板。”
“行,你好好考大学,暑假继续给我打工。”
“我要去交大!”林砚生孩子气地擦拭着自己沾着面包屑的嘴,突然正经地对沈泽开口。
脆生生的一句话,宛如春雷惊蛰。
沈泽一愣,“好……好。”他不知道为什么林砚生这么执着要去那所学校,是因为地域吗?于是沈泽说,“喜欢上海吗,因为上海迪士尼?”
“你他妈骗小女生呢!”林砚生表现出明显地不屑。
“香港也有迪士尼。”沈泽置若罔闻,半晌他又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放暑假了带你和小时去香港玩。”
“带我干什么?我又不是你们家的……”林砚生的声音越来越小,尾音湮没在凛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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