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亮:“哼,是,俺就不搬!”
凌先生才不感兴趣这王崇亮家搬不搬拆不拆,他单刀直入:“十五年前就在你家的街对面三十米开外,有一家夫妇俩经营的旅店突然失火,你记得这回事吗?”
薛谦也爬上房顶,弯腰端详那黑脸汉子。王崇亮呆若木鸡似的眼球叽咕转动几下,惨笑:“失火了,烧死人了,都烧死了。”
薛谦忙问:“你见着了?你当时在场吗?”
王崇亮的喉咙被烟火熏得沙哑,笑得略瘆人:“都烧死了……房子烧光了……啥也没剩下。”
毛致秀无可奈何地甩着纤纤玉手扇开眼前的烟雾,摇摇头下了结论:“凌总,好不容易找见一位住了十七年的老人儿,结果竟是半个疯子!”
要说薛队长这心里没有失望,是不可能的。他临时拖延了出差休假计划,带伤上阵,这一趟是雄心勃勃志在必得,甚至向本地专案组的同行夸下海口这次一定破解迷局。他恨不得将远近十里八村所有大大小小的案子,什么走失儿童拐卖案、聚赌敲诈案、电信诈骗集资案全部拆分整合,重新串联到一起,寻找其中暗藏的关联和脉络,都快魔怔了。
天色太晚,路途偏远赶不回市区,凌河突然提议:“我们再待一晚,明天再回去,或许还有别的线索。”
凌河就连寻找打尖住店之所的麻烦工夫都省了,顺手一指街对面那栋裹着淡绿色漆皮的蹩脚旅舍,不容旁人置喙:“薛队长,我们今晚就住这家!”
凌河毫不避讳严小刀一个劲往他脸上甩过来的眼色,以嘲笑的口吻放毒:“严总,跟那两位六十块和一百块的村姑无关,我就不越俎代庖给您‘点菜’了,您自己去隔壁家挑个顺眼的带过来!”
严小刀毫不客气地一手搭在凌河肩膀,狠狠捏了几下解气。
之前他在玉米地里撵凌先生,终究还是脚不方便,竟然没有追上,着实懊恼。然而,凌河这小子好像意犹未尽,绕着他兜圈子又兜回来,笑呵呵地送上门来给他捏。他捉住凌河的衣服,抬脚软绵绵地踹了凌河的屁股,以示惩戒。
那位老板娘大嫂子一见几位城里人前来光顾,满脸容光焕发心花怒放,一手点着钞票屁颠颠儿地让出最大一个房间,再将唯一一个袖珍单间指给女士。
这种村口旅店,平时招待的就是过路的长途大货司机,好几人搭伴睡一间,条件简陋到让毛仙姑戳在门口磨蹭鞋底半天都不肯进屋。反倒是三位男士一脸的安之若素,什么腌臜地方没见过?给一块干燥地板就能凑合将就一晚。
丰神俊朗的薛队长四仰八叉倒在一张长条单人床铺上,胳膊腿都懒得动弹一下,转眼就打起小呼噜。
大嫂笃定地认为,自己先前的卖力推销遇见了识货上门的主顾,豪爽地对严总说:“一百块,就在隔壁,俺去给你叫?”
穷乡僻壤这些已婚多年且已生育过的女性,对待男女之事就像对待每日吃喝拉撒一般习以为常。留守妇女与单身汉子之间,老板娘与住店客之间,那些远在他乡的打工仔与打工嫂之间,就是露水结缘各取所需,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与吃喝无异,不会显出丝毫羞臊知耻的心态。
严小刀从木板床上蹦起,这回可一点都不豪爽大方:“别别别叫,大姐您千万别,大姐您回去歇着吧!住宿房费我们一分钱都不少给您!”
严总难得吃瘪认怂,对着那大嫂子几乎就要打躬作揖磕地上了,这让凌河嘴角划出促狭的弧度,这样的小插曲太滑稽了。
大嫂一脸“活见了不识时务不解风情的假男人”的表情,撇了撇嘴,了无乐趣地关门下楼,心里笃定地认为城里的男人样子货,“那方面”都不行。
坐在木板床边的凌先生很浪地甩了甩二郎腿,趁着薛队长打呼噜,突然凑过身来:“严总您嘴挺刁,一般人还看不上?”
严小刀毫不客气:“我看上了一个,敢来吗?”
凌河寸土不让:“来,谁不敢了?”
两人互相用视线纠缠,若不是顾忌身后三尺之外就睡着那位更不解风情的夜叉,两人都有些按捺不住,身上都很憋火……
凌河却再次让严小刀没想到的,特意下楼去到那间糊了一墙腻子的返潮发霉的厨房,弄来一盆热水。
凌河蹲在地下帮他脱鞋,按在水盆里泡脚。大少爷做这些事也理所当然,不必废话,好像每时每刻都在用润物无声的体贴行动表示:我就是从一开始这样计划好的,你就瘸着吧严小刀,我就是要跟你这样“在一起”。
日久见人心一定让你屈服,你不愿意也得愿意。
严小刀并未抱怨自己路走多了脚疼,但凌河倘若看不出他疲倦脚疼,那就不是善解人意的凌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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