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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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会有老程老鹿年轻时候的番外O(∩_∩)O~
小鹿和大少爷不会再分开了O(∩_∩)O~(只要张春生不要忽然的出现……)
番外
光绪年间(一)
光绪三十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骑着一匹枣红大马,不紧不慢的在县城大街上走。这一年他是二十三岁,身穿鸭蛋青的绸子长袍,外套藕荷色的缎子坎肩,粉底官靴一尘不染。乌黑油亮的大辫子能在脖子上绕好几圈。青缎小帽的帽檐上,一颗大珍珠放着光;青缎小帽帽檐下,他的两只眼睛也在放光,有四个字叫做“剑眉星目”,说的正是他这一路英气勃勃的好眉眼。衣裳漂亮,他扬着一张雪白的脸,人比衣裳还漂亮。
他是汉军旗的出身,论起家世,名望和财产都有一点,多是不多,和达官贵人相比还差着一层,不过比上虽不足、比下却颇有余,他自己也有点小学问和小本领,再东拉西扯的攀攀高枝,竟也能年纪轻轻的混成个千户。
千户大人在前头走,一小队马弁整整齐齐的跟在马后头,千户大人漂亮,马弁也利落,看着正是很体面的一队人马。街上百姓纷纷避让了,程廷礼很安然的高踞马上,上望望天下看看地,正是百无聊赖,忽然前方药铺之中跑出了个小伙计,看意思是要去端门外木头架子上的笸箩——笸箩里也不知晾的是什么草药,总之连笸箩带架子,全挡了程廷礼的道。而那小伙计先把笸箩送回药铺里,又快步跑出来去收架子,耳听程廷礼连人带马越来越近,小伙计扛起架子,慌慌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偏巧程廷礼也在低头看他,两人目光相对,小伙计腾不出手,只好迟迟疑疑的含笑向他一躬身,然后扛着木头架子回了药铺。
小伙计是走了,程廷礼一勒缰绳,却是愣了。
他是为了那个小伙计而愣——那小伙计看着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然而竟有一张绝代佳人的好脸蛋儿,那长眉毛,那大眼睛,那直鼻梁,那小嘴唇……程廷礼就看了他一眼,然而看得齐全无比,他甚至还记得那小伙计右耳根下有颗小小的痣。
攥着缰绳发了五秒钟的呆,程廷礼忽然飞身下马,也不出声,迈开大步就进了药铺。药铺掌柜的见来了贵客,慌忙上前招呼,然而程廷礼一眼叨住了站在角落里端笸箩的小伙计,开口就唤:“喂!你——”
说完一个“你”字之后,他那脑筋飞快的一转,忽然发现自己这话说得不大对劲,于是很机灵的转了话风,他嗓门不小的继续问:“你端的那是什么?”
小伙计抬了头,规规矩矩的答道:“白菊花。”
程廷礼长长的“哦”了一声,一边“哦”,一边往那小伙计近前走:“白菊花……是败火的吧?”
小伙计愣怔怔的望着他,一双眼睛睁得很大,越睁大,越显出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上下两圈睫毛漆黑浓密,小扇子似的,一眨一扇:“啊,回大人的话,是败火的。”
隔着一道柜台,程廷礼意意思思的停住了:“那……那你给我来一包。”
小伙计答应一声,动作利落的往方块纸上抓菊花,程廷礼斜靠着柜台,先是仰着脑袋东张西望了一圈,然后目光顺势下落,状似无意的看了小伙计一眼。看完一眼,他再一次东张西望,东张西望到了末尾,再偷瞄小伙计一眼。
小伙计手太快,只容他看这两眼。伸手接过了小伙计递过来的纸包,他仿佛是要付钱离去,可身体都向外转了一半了,他忽然一回头,又靠回了柜台:“哎,我最近火气挺大,你还有没有别的降火方子?给我讲讲!”
小伙计很认真的答道:“那可多了。”
程廷礼对着他一抬下巴:“讲讲,讲讲。”
半个时辰之后,程廷礼拎着大包小裹出了药铺,也不知道自己一共买了多少树叶子——他不通药理,小伙计给他推荐的方子,据他听着,无非是拿各种树叶子当茶沏了喝。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要能和小伙计搭上话,小伙计就是推荐给他一捆干草,他也照样肯买。
把大包小裹扔给随行马弁,他上马扬鞭,继续前行。
程廷礼在这县城里带着一营兵,但他自己另有宅院,并不住在兵营里。回家之后进了堂屋,他失魂落魄的喝了一肚子冷茶,一颗心在茶水里怦怦乱跳,眼前总晃着那小伙计的面孔。小伙计统共就只在第一眼看他时笑了一下——一眼的工夫,其实他也没看清楚,到底笑没笑,乃是一桩悬案——好像是笑了。
笑过那一次之后,就一直是正正经经,再没额外给他半个好脸。小伙计越是正经,程廷礼越是心痒,甚至暗恨老天无眼,竟然让这么个美人在药铺里干粗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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