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吧穿女装 作者:天才灯灯【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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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一下课,周教授就把沈情留下来了。
  周教授恨铁不成钢:“你听听你刚刚弹的是什么东西?”
  沈情实诚回答:“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协奏曲。”
  周教授一向文雅,此刻气得又是一乐谱拍下来:“大后天就是“学院杯”初赛,你这状态,连复赛都进不去,说出去我的脸往哪搁。”
  沈情一惊,他刚开学报名的钢琴比赛竟然这么快就要开始了,时间委实过得有点快。
  想到最初的动力,第一名三千奖金,沈情认真答道:“我会努力的,肯定不会在初赛就被刷下来。”
  “这样最好,你还年轻,在这方面尚大有可为,”周教授意味深长地说,“我听说这次的比赛跟奖学金挂钩,第一名除了三千奖金还有一万元的雅智亚洲音乐奖学金。”
  沈情双眼放光:“真的吗?”
  周教授点头:“你再把这段练一下,自己找找感觉。”
  沈情这才打起精神,绷直了脊背,端正地坐在钢琴前,双手放松。
  随即一段庄严又饱满的快板从悦动的指尖奔涌而出,紧接着是又急又快的小行板,疾而不乱,十指翻飞犹如蝴蝶,看起来轻盈又漂亮。
  伴随着火热充沛的快板,终曲辉煌,流光溢彩。
  周教授赞赏地点点头,他这个学生,哪里都好,灵气有天赋有,演奏时感情和技巧都是无可挑剔的,就是太爱钱了。
  艺术家都自诩高洁,向来追求的都是美与享受,唯独他,每次别人课后练习,一问沈情,答之在兼职,回回把周教授气得没话说。
  还是老天爷赏饭吃。
  周教授这样想着,又忍不住督促几句:“快初赛了,这几天你给我好好练习,哪也别去。”
  沈情惦记着一万三的奖金,自然连连答应。
  此后更是一直待在练习室里,连酒吧的工作都请了假。
  初赛和复赛的地点都在教学楼1001号演奏厅,反正参赛选手只有央音及附中的学生,比赛的日程也很紧,今天初赛,明天复赛,后天颁奖。
  初赛的比赛曲目也早就规定好了,都是他们钢琴系练习过的曲目。
  沈情到的时候,台上已经是十号在弹奏了。
  比赛前一天群里就抽完号了,沈情在老后面,因此早上放心地多睡了一会儿。
  他刚想找个角落坐着,一个女孩子拦住了路:“沈情?”
  沈情抬眼,隐隐约约记起似乎是班里的同学,但叫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女孩子显得跟他很熟的样子:“这次初赛你选的什么?”
  沈情吐出两个字:“东风。”
  对面的人瞪圆了眼睛,捂着嘴小声感叹:“我的天,这才刚大一吧。你竟然会弹东风了。”
  沈情不知道对方在惊讶什么,只好敷衍道:“还好。”
  女孩子吐了吐舌头:“我每次弹的都没头没尾,你是真的厉害啊,加油。”
  沈情点点头,找了个位置坐下。
  女孩坐在他旁边,期间还想搭话,但是已经轮到沈情了,只好作罢。
  演奏厅的钢琴的是黑色的,沈情特地穿了身白色的正装,打了黑色的领结,衬得其人如玉,温润典雅,甫一上台,就听见掌声雷动。
  他鞠躬,抬眼看了台下,发现今天来的听众居然不少,演奏厅满满当当的都是人。
  东风这首曲子,在肖邦练习曲算是公认比较难的一首,既长又杂,演奏中的技术点很多。
  但是这只是对普通学生而言,像沈情这种从小就要练肖练三度的,弹这首曲子大概就相当于吃饭一样,熟练又自然。
  因此他这么长的一段弹得放松又自然。
  其实沈情的手不是天生适合钢琴的架子手,他手指又细又长,美则美矣,弹琴的时候就比较吃亏,容易错音,真正理想的钢琴家的手应该是手掌厚实手指粗大那种。
  沈父从小就让儿子弹钢琴,想着弹久了没准就手指粗大了,结果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沈情的手依旧白嫩纤长,根根如葱,搞得沈父百思不得其解。
  台下人只见他十指翩然又闲适,不急不慌,手下的旋律却强弱分明,线条流畅,该急则急,该缓则缓,每一个音都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
  直让人眼前一亮,无法言语。
  沈情下台的时候,那个女孩正好在后台准备,一看见他就兴奋地叫起来:“沈情!这次冠军肯定是你的!”
  他笑了笑,心想冲着这一万三老子拼死拼活也得那个第一。
  方才上台的时候,沈情就有点尿意,肚子也有点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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