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打小就爱看些狗血的言情小说和肥皂剧,都说男人肯为女人描眉,一定是深爱着那个女人,可我跟薄子衿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炮友,再不济也只是嫖客与妓女。
爱情啊?那太不实际也太虚无缥缈。
想到这儿,我不由得眼眶泛酸,我不过就是想要一段属于自己的爱情,忠于自己的爱人怎么就这么难?
“好了,自己去换衣服。”薄子衿的声音将神游天外的我拉了回来。
我转过身去,看到镜子里焕然一新的人,瞪大了眼睛。
别说,他化妆技术还真不比女人差。
“快点,你还有五分钟。”薄子衿似乎是不耐烦了,没好气的给我下了最后通告,我不敢继续耽搁下去,忙起了身预备去拿衣服。
“礼服已经单独挑选出来了,赶紧换上。”
闻言,我脚步更快的往衣室跑。
换上了衣服和高跟鞋,我看着落地镜中落落大方,摇曳生姿的女人发愣。
这是我吗?活了二十几年,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精致美丽过。
薄子衿给我的感觉,让我觉着自己是个灰姑娘,而他是来拯救我的王子。
可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个现实的社会从来不存在童话故事,不存在什么王子,只有被利益趋实的傀儡,而我亦从来不是什么灰姑娘。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颊,缓步轻移,慢慢的从独立更衣室出去,那杵在房门口等着的人,西装革履,身姿挺峭,他眼中一闪而过的亮色给了我信心,我知道今晚的我是美丽的。
回复(1) 薄子衿他没有告诉我要去哪儿,但是我知道有他在,无论去哪儿,都是稳妥的。
身上穿着晚礼服,坐在加长林肯里的我觉得这就像是一场梦。
我承认我虚荣,现在的我习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害怕回到过去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
正在胡思乱想的我,手被握住。
我侧头看去,薄子衿正定睛看着我,“别紧张,你迟早要熟悉这种场合。”
这种场合是指什么场合,我想我很快就知道了。
他率先下车,朝着我伸出手,外头的镁光灯晃着我的眼睛,我不敢相信,这电视上极具偶像戏剧性的一幕会出现在我的身上。
看着他宽厚的手掌,手指纤长,如玉莹泽。
将自己跟鸡爪一般的手覆上去时,顿生惭愧,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退缩。
美好的外表也遮掩不了我丑陋的过去,这双手常年劳作,已经严重变形,结了厚厚的老茧。
五指倏地收紧,攥着我的手,将我拉下车。
我的手被他拉着搭在了他胳膊上,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灼热**,他看向我,咧开了嘴露出了整齐的白牙,“不用担心,我带着你。”
他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我看着他,心底渐渐平静了下来。
在别人的注视下,他带着我款款而行,缓缓入场。
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过去,只记得他给予我的温暖。
一开始我不懂薄子衿为什么要带我这种人来参加这种盛大的宴会,可等我看到了那个打扮的人模狗样,光鲜亮丽的站在人群爽朗大笑的人时,我就懂了。
那是梁晚书,这一段日子,我总能在电视上看到他。
他出道了,而且一炮而红,看来有个有钱有势的女朋友就是不一样,难怪他会算计我,抛弃我。
“看到他得到了一切,恨吗?怨吗?”
轻靠在我耳边的那声魅惑低沉的嗓音,让我心脏狠狠颤动。
恨过,那是以前,怨过,那是最初。
在无数个打工后疲累难熬的夜晚,我曾怨天尤人,曾唾恨梁晚书,为什么?我对他那么好,他为什么要恩将仇报?
可我忘了,我对他的好是累赘,是他根本就不需要的。
他要的不过是出人头地,他要的不过就是站在聚光灯下,享受着粉丝的拥戴,而这一切,我都给不了。
52书库推荐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