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才是同类——这些愚蠢的、贪婪的、自私的东西,为什么不让他们去死呢?”
他的瞳孔是幽蓝的,即使在黑夜里也发出了令人目眩的光。那光晕于他的眸子里旋转着,仿佛是片挨不着底的深海。
“过来吧,哥哥。”
——
白寻还记得自己刚被抱回去的那一日。
“这眼睛可真漂亮,”那些围绕着他的小姐们说,“叫什么?叫什么叫什么?”
“不如还叫安德烈吧,反正叫顺口了……”
“之前的那只扔了?”
“没办法吧?”小姐把它抱起来,放置在膝盖上,“这种世道,我自己能跑掉便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它。”
她素日爱猫,好像在这种战火连天的日子里头,手摸着这种皮毛柔滑而顺溜的生物,心中也多了点安慰。越是艰难,人便越是想寻些旁的乐趣来排解,她没别处可以排解,唯有又寻了一只小猫,仍旧养在身边。
猫是幼猫。这样柔弱而娇小的一团,会让她们有自己很强大的错觉。当它把脸抬起来时,就好像她是它的整个世界的主宰一样,可以随意操纵它的命。
小姐喜欢这种感觉。
房间里还摆着之前那只猫的照片,白寻曾经瞧见过。那的确是只好看的猫,无论是依人类还是依猫族的眼光来看,都具有毋庸置疑的巨大魅力。它的眼睛是漂亮的橄榄青色,通透的像是两块又圆又大的碧色宝石,熠熠闪着光。它在照片上团成一小团,目光澄澈而干净,看着便让人心中舒坦。
白寻跳上来看过它许多次。在这宅子里,它没别的朋友,只能把这只早已经不在这儿的猫当成自己想象中的朋友。
它住的地方,每日来往的人很多。这些有些地位的名流逃到南方,仍旧租了大宅子住,就住在法租界里,想靠着关系找条路逃去海外。法租界的生活与他们之前过的并无太大不同,仍旧是舞会茶点,来来往往都是翩跹的身影,扇子一展,香风袭人。白寻就住在宅子中,它习惯了这儿的生活,几乎要以为就要在这里度过一生了。
但事与愿违,法租界出了事,里头的中国人都被悉数赶了出来。
名流们只好重新带上行囊坐上马车,本想着再往南去寻找出路,却得知南下已经无路可走;他们没别的路可选,瞧着形势一日比一日严峻,只得调转方向,再次北上,另想办法。
这一回的路程远不比上一次出逃顺利。小姐生的年轻貌美,身边家仆经过这战乱也没再剩下几个,不过是弱不禁风的丫头们和几个老妈妈前后跟着。他们护送的箱子反而不少,里头装满了没法丢下的珠宝首饰和名贵的书画,就像是挂满了金果子的小树,摇摇晃晃的,没多久便被盯上了。
逃亡的第四天,有人拦下了他们的车。
那些兵堵在车门口,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高声谈笑着。那目光白寻却是懂的。它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向前走了几步。
丫头已经遭了祸,躺在车后头,没了声息。
他们准备来掀这帘子了。
“去咬他……”小姐颤着声音,显然也是意识到了什么,拼命把它往外扔,“咬死他们!去啊!!”
哪怕多两分钟也好,就让她一个人跑出去也好——
白寻不可置信地回头看她,拼命拽着那帘子不松开爪子。小姐使劲儿把它往外扔,只想着用它暂且移开外头那些人的注意力。
这当然不会成功。他们要的是娇滴滴的花姑娘,不是个毛都没长齐全的猫崽子。
也就在那样惊慌失措的喊叫声里,白寻头一次瞧见了那人。
耳边是刀贯穿身体的噗嗤声。血喷溅了出来,它仰起头,瞧见了一双已经被蒙上一层血色薄雾的眼睛。那人站在遍地血淋淋的尸体上,整个人锋利的如同一把出鞘的剑。
白寻说不出心头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它怔怔地睁大眼,瞧见那人俊美冷冽的侧脸——还有薄雾下头隐着的一双橄榄青的眼睛。即便在这种时候,它们居然仍旧是清凌凌的,分明沐着血,却好像又根本不曾把这些纷飞的血肉看进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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