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馥就这么傻傻呆呆地看着莫炀,一直到他走近递给她一份礼物。
他微笑说:“你好,我是莫炀,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还请多多关照。”
良好的家庭教育显得莫炀不仅懂事成熟而且十分有礼貌,虽然后来林馥馥发现那不过是他的伪装。
当时林馥馥讪讪地接过他的礼物,小声地自我介绍:“我叫林馥馥,双木林,馥馥是苏武《别友》诗里‘烛烛晨明月,馥馥秋兰芳’的……”
然而还不等林馥馥介绍完,她妈就捧着一笼包子扯着大嗓门过来说:“快趁热吃,我亲手做的包子,真材实料别家买不到,好吃的包子呦。”
少女情怀总是诗。
林馥馥却感觉自己被“滚烫”的包子浇了一头的“冷水”。
其实两家就只隔着一面墙,按理说抬头不见低头见。但莫炀总是很忙,学钢琴,学小提琴,学吉他,学书法,学跆拳道……他总有学不完的东西。
林馥馥偶尔也会和莫炀见到,但大多都是点头微笑,有时候甚至连点头微笑都没有。
可不知不觉间,林馥馥对莫炀的感情就像是一枚小种子在心里发芽,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成长,变为参天大树。
等林馥馥发现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时,莫炀的微博粉丝数量已经突破千万大关。
她初中时就开始的暗恋,怎料后来情敌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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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馥到达会所后便看到了莫炀的助理朱嘉上。
胖乎乎的朱嘉上似乎等候多时,见到林馥馥之后赶忙迎了过来,笑呵呵地说:“来,莫爷等你有一会儿了,晚上他还要参加一个活动。”
这是一个私人会所,**低调奢华。
林馥馥跟在朱嘉上的身后,看着他肉嘟嘟的背影,突然有点羡慕他。这个世界上现在能和莫炀形影不离的,大概就只有其貌不扬的朱嘉上了。朱嘉上这个助理好几次跟着莫炀入镜节拍镜头,沾光成了小小的红人。他的微博粉丝人数现在也突破了百万,经常因为爆料莫炀的糗事而上热搜。
一进屋,林馥馥就看到了他。
满室的恢弘大气,都没有穿西装的他更吸引人注意。这个人明明下午的打扮还是大学生模样,到现在却变成了时尚先生。
莫炀原本站在窗前,闻声转过头。林馥馥却是下意识地低下脑袋。
偌大的空间里,很快就只有他们两人。
“坐吧。”他说。
林馥馥不敢看他,却忍不住看他。
三个月不见,他和上次见面的感觉又十分不同,大概是因为新电影的原因,皮肤晒得黝黑,人也锻炼地更加健硕,穿着西装的样子禁欲系十足。
一时之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逼仄。
“吃饭了么?”他问。
林馥馥点点头。
她不安,其实根本没有吃晚饭。
想把自己亲手做的樱桃派送给他,却找不到任何借口。
莫炀的手放在桌上,漫不经心地轻轻敲打桌面,“我还没吃,陪我吃点。”
“好。”
会所里的餐点很精致,摆盘讲究,林馥馥是第一次来这种会所,很快紧张感被新鲜感取代,也忍不住多看看餐盘里的食物,尤其是刚端上来的甜点。
自从做甜点后,林馥馥便会不由自主地去留意一些市面上的甜品,那些造型独特的,或者口味独特的,都是她想去学习的。
眼前这个甜点她叫不上来名字,但入口美妙的感觉让她忍不住叹息。她下意识想到自己放在包里的那盒樱桃派,显然,有种无形的“羞辱感”。因为比起眼前的甜点,她做的根本不值一提。
用餐结束,眼前的餐桌在一个开关后,变成了一个茶几。
莫炀懒懒地坐在沙发上,双臂撑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像是一直等待捕猎的巨兽。
大概是真的要进入今晚的正题,于是他喊了一下她:“林馥馥。”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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