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知道他这种光风霁月的人,要是在家族安排的对象之外又遇见了真正喜欢的人,该如何处理。
他对尚晓嫣的应对礼貌而疏离,想必是不想给她多余的希望。
我忽然想到,他如果有姊妹,应该也会是这样温润而明朗的xing格,更加美艳而庄严的长相,这样说来,他以后的联姻对象应该也跟他一样棋逢对手,应该不存在感qíng上的问题。
毕竟人是更倾向于喜欢同类的。连付雍那种变态正经起来都能讲出一口流利法语,品酒绘画小提琴信手拈来,祖辈的基因加上后天的教育,他应该远比我想象的优秀。
叶宁拿了白葡萄酒来配海鲜,瓷瓶装的清酒是他姘头夏淮安上次从日本带回来的,他的姘头我也见过,和纪容辅是一类人,只是xing格冷漠,话不多,这才是他们那个阶层该有的样子。
我的酒量其实一般,玩了这么多年音乐也没练出来的,当年有段时间我混在摇滚圈里玩,玩电吉他,大杯大杯喝酒,深夜醉倒在街头,都是苏迎一夜一夜沿着酒吧街一路找过去,把我捡回来的。
叶宁酒量不比我好,自制力还差,也就趁他姘头不在嚣张一会儿,开心地跟我碰杯,他向来是三杯倒,我让他慢慢喝,自己就着羊ròu喝清酒,这酒甜丝丝的,但是后劲足,我上次还险些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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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须尽欢,”叶宁不过喝了两三杯,眼神已经飘起来,躺在椅子上发酒疯:“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莫使金樽空对月。”我松开他揪着我衣领的手,把他的杯子放回桌上。
“那些不用收拾,他佣人等会就来了。”我告诉尚晓嫣。
叶家断了他经济,却又狠不下心,他妈妈还特地拨了个佣人给他用,每天准时准点报道,以前还管做饭,但他吃得不准时,怕佣人回去告状,就不让她做了。
“我留下来照顾他吧。”尚晓嫣主动提议道。
她条件也颇为优越,家境好,工作能力qiáng,年纪轻轻已经有了自己的画廊,而且眼光好,手腕也不错,对叶宁的要求几乎是无条件满足,整个北京只有她能拿到叶宁的画,只要叶宁这家伙一直画下去,她以后前途无限。
这样的人,其实也是主动出击的猎食者,刚刚吃饭的时候她频频试探纪容辅,得到的回应不甚理想,自然也就不再执着了。
“等叶宁画好之后,我会亲自把画送去纪先生府上的。”她客气地对纪容辅道。
“好的。”纪容辅与她握手。
我回到厨房收拾自己的刀具,我喜欢用德国刀,做菜都是自己带刀来,让他知道我其实是个厨师也没什么。
“你开车来了吗?林睢。”尚晓嫣忽然在客厅高声问道。
“开了。”
“纪先生的司机出了点意外,没法送他了,你又喝了酒,让纪先生开你的车送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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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容辅的车开得很稳,也可能是照顾到我喝了酒,毕竟付雍他们当年都是有名的飙车党,他没道理独善其身。
但是我总觉得他不一样。
冷气打得有点低,车里安静得过了分,有点尴尬,我顺手开了音乐,谁知道上次载过叶蓁之后就忘了换CD,一出来就是自己的声音,我连忙关了。
今天真是一路错到底,怎么做都显得刻意。
纪容辅很有涵养地没有“拆穿”我,而且礼貌xing地问了一句:“你唱歌?”
“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大概酒意上头,还在试图撇清。
搞不好他会以为我想搭上他然后重新回去唱歌。
我知道自己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仍然忍不住地充满恶意。这样想有种卑鄙的快意,仿佛把他跟我拉到了同一水平线。
他伸手,又打开了音乐。
但凡我脸皮薄一点,这时候就该撞死在车窗上。
这CD是我给叶蓁录的小,她音域偏高,我没想到这CD还会有外人听到,用假音唱了整个副歌,效果实在有点诡异。唯一的安慰是这首歌没写完,副歌有段部分是哼唱的,还带了吉他音,我对自己的吉他还是有自信的。
“唱得不错。”他再次礼貌xing地夸奖我。
我再也忍不下去,又关掉了音乐。
“这不是我的歌,”我徒劳地解释:“我给别人写的。”
“写得很好。”他恰当地表达了他对我歌声的态度。
我只好转脸去看窗外。
酒意渐渐弥漫上来,其实人体很简单,一个载体而已,和机械没什么区别,装进去什么东西,就会有什么反应。吃到好吃的东西就开心,喝到酒就愉悦,吃冰就凉慡,大冬天呼着白雾,坐在路边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钝,加几滴辣油,整个人都暖得像一团火炉。搞我们这行的多少会反思自身,生活方式和普通人有些差别,这才做出和自己xing格相衬的作品。我选择了封闭和美食,写的是无病□□的都市小qíng小爱。元睿选择了辽阔的糙原和原始生活般的苦修,现在就在复兴粗犷大气的民乐。
林小白选择了小剧场,陆宴选择了影视圈,更多的人选了酒jīng,选了□□……
我想把自己剖开来给他看,却发现皮囊之下的自己乏善可陈。我迫切地想证明我不是个亟待上位的过气艺人,我比他们多了点什么。
但我其实什么也没有。作品,态度,信仰,一无所有。
他直接送到我家楼下。
“你把车开过去吧,改天还我也可以。”我不想让他误会我在要他联系方式:“放我楼下就行了,钥匙放信箱里。”
他手还放在方向盘上,听到我说话,转过脸来看我。
午后阳光明亮,大叶子杨树在车前盖上撒下大片yīn影,他的眼神温润如墨,我才发现他的瞳仁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淡琥珀色,只一个眼神就让人心旌摇晃。
“我走回去就好了,”他平静笑道:“我就住在附近的酒店。”
挺好,有家不住住酒店,也算是一种qíng趣。
我一败涂地,不想再说话,拔了钥匙下车,连再见都懒得说,转身上楼。
嘴贱果然有报应,陆宴大仇得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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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也住家属楼,跟我阿姨姨夫一起住,我爸是个混混,我小时候就欠了赌债然后跑了,从此没再回来过。六七岁我妈改嫁了,怕我找过去,连我外婆都没告诉地址。我外婆带我到快十岁,我阿姨没生孩子,把我带过去,想收养我,结果我一去她就跟母猪下崽一样,一口气生了三个。
他们都是小职工,人人都以为城市好,农村贫瘠,其实农村里至少有山有地,城市里的人穷起来,才是真正的无立锥之地。一层筒子楼可以住四五户人家,在楼道里做饭,每家有几块蜂窝煤都要每天数好,真是一块布头一片糙纸都有它的用处。我阿姨兼有小市民的市侩和农村的刁蛮,我姨夫更上一层,他们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就致力于让我明白我在家里的位置是底层,还好他家没有剩饭养狗,不然我的顺位可能还在狗后面。
说起来,我和哈利波特的区别大概就只有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而已。
这种环境下长起来,我本来应该长成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的。可惜我从小xing格yīn沉,jīng通卧薪尝胆之术,我姨夫爱好喝酒睡觉打老婆,老婆打完还没消气就打小孩,我一般会避其锋芒,有次不小心撞到枪口,被他一个耳光打到鼻血直冒,耳朵嗡鸣了一整天。我记得我当时还找了棵树在上面刻字,我小时候就很有志气,哭都不出声,一边掉眼泪一边咬牙切齿地刻:我要报仇!
真是中二度爆表。
我有时候做梦还会回到小时候,醒来之后还是觉得那种无力感弥漫全身。我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首歌就是那时候写的,叫做《街灯》,给叶蓁唱了。
“若有时光机,我愿穿回过去伴你入睡。
……
但谁会伴我入睡。”
刚刚在车里,有一瞬间,我忽然想唱这首歌。
但搞不好纪容辅以为我是想睡他。
真是一败涂地。
☆、叶蓁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住着这房子不肯搬。尤其是在他们爬了整整六层楼之后,这问题的答案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其实没那么多为什么。
这间楼的楼梯大概是整个北京最像我小时候住的那栋楼的。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谦恭自省的一个人。
我喜欢忆苦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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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大门的时候,就发现了问题。
卧室门是半掩着的。
我没有关门的习惯,但是此刻卧室里传来的节拍器的声音,让我知道里面还有一个不速之客。
我回头看,看见了门边散落的一双sneaker,黑色鞋帮上缀满细碎铆钉,是她一贯风格。
我脱下鞋,推开房门。
我是个懒散的人,卧室一整个铺满羊毛地毯,电脑、音箱、效果器、谱子、吉他……全都随手放在地上,卧室的窗户我用了遮光窗帘,四面墙都是做了隔音效果的,chuáng单上周刚换的黑色,chuáng上摆的是我最喜欢的那把手工吉他“Gabriel”,我有luǒ睡习惯,有时候醒了不想动,也不想吃东西,就抱着吉他靠在chuáng头懒洋洋弹几个小时。没节目录的日子,我一天大半时间是呆在chuáng上的。
所以我的卧室基本只有我自己能进。
此刻chuáng上正趴着一个女孩子,她长得不高,一米六,我一直可以很轻易地摸到她头顶,她有健身习惯,骨骼也生得好,是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因为支着双臂的缘故,肩胛骨像蝴蝶,配上微微小麦色的皮肤,每一寸肌ròu都完美地附着在秀气的骨骼上。
此刻她正戴着耳机,摇头晃脑地听着我这半年来写的歌,谱子散了一地,chuáng上她手边那几张,被红色的膏体狠狠地涂改过,大概是口红。
她的外套、T恤、裙子,靴子,内衣,东倒西歪地散落了一地。她身上□□,除却那一只红色耳机之外别无他物。
我按亮了灯。
她回过头来,脸上早已露出一个笑容来,坦然地对我挥挥手:“Hi。”
这样张扬的灰色短发很难驾驭,但她童星出身,五官十分jīng致,气场xing格都很独特,不会被造型服装压住,所以反而适合这种戏剧感十足的装饰。
我认识叶蓁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她十五六岁就出道,如同迪士尼那帮童星一样,又会唱又会演,一度红成全民偶像,连一把年纪的老太太都觉得她长得又乖又甜,六年前她换公司签到乐综,成为乐综当家小天后,我就在那时候认识她。她现在活动范围不在北京,难得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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