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瑞噗嗤一笑:“你真不象是个会记得诗词的人。这种感叹也不该出自你口中吧,杀人你杀少了?死你手上的埋这沙里的不少吧。莫非你想说兔死狐悲?想清楚了放下,就把自己当个过客不好吗?”
妖刀狭长的桃花眼里带着点别样的幽幽,低头注视她道:“呵呵,你说的自然是对的,但是要告别十年的过往,总得允许我留恋一下嘛。”
宝瑞笑嘻嘻地剜了他一眼,柔弱地说:“我热了,咱们找个地方躲躲太阳吧,顺便眯一会。”
妖刀对这里很熟悉,牵着她走到一处沙洼里,走下去才发现原来是一处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佛塔遗志,在沙里埋着,挡了太阳比较yīn凉,坐下后分开长腿,将她圈入怀里,示意她休息。
宝瑞伏在他怀里,一会呼吸就渐渐平静缓慢起来。
低头闻着她发丝间萦绕的女儿香气,妖刀眉头却皱了起来。虽然这女人从来不说,面上总挂着神采,但是他知道她很疲倦了,这种疲倦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她的身体开始变得疲惫,生命却很顽qiáng。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到底对不对,只是想既然她来了,一定要让她看看过去自己的样子了结心愿。
同时他也在犹豫,即将面对的杀戮,他应该站在哪一方呢?
宝瑞醒来时迷糊又清醒地问:“是不是过去了?我好象听到驼铃。”
“恩,刚刚过去,来,喝点水吃些东西。”见她抑制不住跃跃yù试的兴奋样子,他觉得很好笑,这女人就没个怕的吗。
“不着急,总有你看的,补充足够的体力才能jīng彩演出不是吗。”不劝她多吃真怕她身体熬不住。
宝瑞闻言,觉得理由充分,配合地就着水吃gān粮。
妖刀故意吃得很慢,bī得她也不好催促,毕竟是人家带自己混的,带头的不走她能走到哪儿去呀。
过了一会太阳开始滑坡,二人才戴上面具,上马跟随着刚才驼队的方向行去。
没行多远就听到风中传来隐约的厮杀之声.
妖刀和宝瑞同时大惊,对视jiāo换了个眼神,又同时大喝道:不好!
当即扬鞭策马奔向前去。
前面是一个很高的沙包山头,骆驼和马匹的足印还没来得及被风沙掩盖去。
妖刀冲她做个收拾,飞跃下马,二人悄悄爬到沙包头上低眼向前望去。
二伙人短兵相接,刚才那队驼队几乎被一群红衣包围在中间,以骆驼为障负隅顽抗着。
在沙漠里,骆驼和马匹是商队的命,现在马匹已经惊散乱踏,牵着马的缰绳只好松开由马儿自行离去,否则马蹄伤到的也许就是自己的人。
而骆驼负着沉重的货物作为屏障还呆在那里。在大漠里骆驼可以挡风沙,识途,寻水,可以做很多很多事qíng,比马匹的作用qiáng太多,不到万一的时候人不会傻得去放弃骆驼,放弃骆驼等于放弃自己的命。但是现在这些人明显已经打算放弃骆驼了,因为qíng况实在危险。
驼队的人看起来都怀有武功,大漠里会发生很多事,路也很长,总是要有点武功以便保命的,所以他们手中现在都拿着武器。
甚至,在宝瑞看来,其中有十来个人的武功还可以算是不错,对付一般的土匪一对三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宝瑞想,也许,也许是驼队雇佣的护卫。但是驼队的人明显处于下风,几乎要一面倒,若不是有骆驼包围着,红衣人施展不开,他们恐怕早已被拆杀gān净。
红衣人实在太多。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看起来就是打算蚂蚁吃大象的阵仗。而驼队,他们二人早就算得很清楚,堪堪四十三人,十匹马,三十七只骆驼。
宝瑞疑惑地望着妖刀,低语:“红衣不是你们鬼门的人?”
妖刀的疑惑并不比她少,回答道:“是,但是其中有部分人我似乎不认识。”
他说的是“其中一部分人”、“似乎不认识”。
一个好的领袖,会记得每个下属的样貌名字,这代表征服。诚然,妖刀应该算是一个好的。他说不认识,就真的是没见过,没印象,但是这些人分明都穿的是鬼门的红衣,他本该认识......现在却是不认识。
他还有很多疑惑,例如,为什么这场打斗超出了他的意料,在这个大漠上,对于抢劫掠夺,他很少出过错。
这里离黑水太近,近到商队有回头求救的机会。
这里并不是设伏的好地点,放眼望去全是沙子没有什么障碍,土匪很容易被发现,尤其是眼前这群鬼门的土匪,象往常一样嚣张地穿着红衣,在沙漠里就向流动的鲜血,一眼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更不是抢劫的好时间,一是天还没黑,按照这个光景,推算埋伏的时间是太阳最热的时候,那个时候宝瑞在睡觉,沙漠里的温度是白天太阳大的时候能把人烤化了,热都埋在沙子里,晚上又冷到要死。二是有一句话:月黑风高杀人夜,黑夜能掩盖很多事qíng,例如杀戮,例如罪恶。
鉴于这种种原因,妖刀是算计不到这场打斗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发生,因为太不合理。
所以刚才他放心地让宝瑞休息。
他们二人这几天一直等待的就是这场打斗。妖刀甚至是期待又焦急的,他急于去了结这里的一切,担心宝瑞的身子会在大漠里被时间和恶劣的环境拖垮。而宝瑞则是期待中带着亢奋,以前她也遇到过土匪,因为她出行总是华丽招摇的,但是这里不一样,这里是大漠,这里的土匪应该有独特的气质,妖刀不就是很不一样吗?
但是现在她也有点蔫了,无论是谁,一向自信满满的什么都算计好了,却发现自己犯了错误,心qíng都不会太好的。
现在这个样子,和他们两人设想过的qíng形差得太远。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没有时间让他们想太多,红衣人已经将骆驼群冲开了一个缺口,这个缺口是杀了两只骆驼造成的,看样子土匪已经很不耐烦了,已经不愿意考虑没骆驼拉货物的问题了。
打那么久是人都会恼火的,只能伤人,不能杀个痛快。
现在终于可以畅快地杀人了,很快就有真正的惨叫,有人饮血倒下。
已经没有时间考虑那么多,宝瑞催促道:“你倒是决定好帮哪边呀,等着很无聊。”
别人在死去活来的,她考虑的问题是无聊。
妖刀邪魅地一笑:“看样子,只有扶qiáng打弱咯。那个使一双弯钩的,你找机会留下他。”
没有回答,二人提气纵身疾she出去。
又见妖刀
作者有话要说:哦也,终于能写妖刀的刀了,最喜欢古龙写刀.
"剑非要舞得华丽才动人,刀只要够快能杀人就够"这句话真是印象深刻啊,所以武器里我最喜欢刀,刀最好写啦哈哈,圆月弯刀里的刀,只有一招,从上往下劈就够了,哈哈哈哈~~~~妖刀已恢复了往常的艳红装束,和宝瑞一样艳红的大斗篷,身形展开压下去的时候,象一双红色的蝴蝶。
他们戴着一样的半边面具,也束着一样的发。
妖刀说,宝瑞不能在这里露脸,这个不是她应该加入的世界,也不能让她陷入任何的危险。他们是来结束鬼王妖刀这个传奇的,不准备再开始另外一个传奇。
妖刀的目的很明确,今天这场遭遇,他的目的只是告诉这个大漠:鬼王妖刀回来了。
越来越多的人死去,艳红的血很快就渗入gān涸的沙子,留下暗红的印记。
一旦失去防御的驼队,很快就没有了生的机会,等待的只有绝望。
绝望之前,他们看到了一把刀,一把黑玄铁打造狭长薄如蝉翼的刀。一般的刀刀口磨得锋利时都白得发亮刺眼,但是这把连刀口都是黑的。
这把刀却是无庸质疑的锋利。
大漠上的人喜欢用刀,西夏人,西辽人、吐蕃的民族,蒙古人都爱用刀,但是这把刀只代表一个人——鬼王!
这是关外这大漠上的王,鬼王所持的妖刀。
开始大家正在酣战,并没有注意到环境的变化,妖刀穿的红衣,和那群红衣人是一样的红,于是驼队的人很自然地以为他是土匪中的人,而土匪又很自然地以为他是自己人。
不过很快就分清楚了,因为妖刀已经出鞘,出鞘就要饮血。
宝瑞见过妖刀用的这把妖刀,四年前,这把刀曾和她碰面jiāo手,没有见血是因为她跑得快。
但是她今天终于知道,原来妖刀可以这么快,快到看不清楚。她自认是高手中的高手,她看不清楚的刀就一定非常非常快了。如果说她曾经对这把刀为何被唤做“妖刀”存有疑问,现在她也知道了——妖刀嗜血,妖刀正在饮血。
快刀是不留痕的,够快的话,应该不沾血,但是现在妖刀在饮血,就象有生命一样,血附在上面瞬间就被刀身吞噬掉,然后张牙舞爪地需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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